------------ 前言 《一路去死》 作者:那多   内容简介   痴迷那老师作品多年的书迷们策划了一次旅行,他们好奇于那老师对犯罪心理的描写为何如此敏锐。从一开始的怀疑到后来的“确信”,他们在背离现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而那老师也险些被狂热粉丝们精心布下的陷阱所迷惑,一度以为自己在失忆的五年中变身为“杀手”。他以为是复仇者归来,拉他踏上了这趟死亡之旅。对真相揭露的恐惧让他无法承受,然而最后的真相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作者简介   那多,悬疑小说家,专职迷宫制造者。   他创作的“那多三国事件簿”系列、“那多灵异手记”系列、“那多小说密室”系列等作品都引发了读者的追捧热潮,截止目前那多共出版作品30余部,作品总销量超过80万册。   那多擅长将人文、科学、艺术、历史等诸多知识元素巧妙融入作品,以幻想映照现实、现实支撑幻想的手法构筑惟妙惟肖的艺术空间,轻巧机智地引领读者进入真实与虚幻交错纠缠的阅读之旅,使读者在轻松阅读的审美愉悦中获取独特审美感受和丰富知识。   楔子   这是最后的小说,所以我想要她不同。   有一些亡者留下的图片,这使我不必写那么多。我已疲倦,无力,垂死。   这些图片和世上大多数的同类一样中庸,只因它们揉杂了美与丑。你要领悟,最残忍的,总是与最光明的纠缠在一起。若你的眼睛只循着光明去,便是伪善。   我游走在光与暗之间,我通晓犯罪的艺术。既然你有勇气前来阅读我的小说,我就好心把你的皮撕开,让你看见淋漓的血肉。   先从左手手背开始?   你会痛吗?写到这里,我忽然笑了,下意识的嘴角牵动。这正是我吸引你的原因。   我是中国最好的悬疑小说家,我写杀人。很多人搞不清悬疑和推理的区别,我告诉你,区别就是悬疑不单是杀人,还需要些其它佐料。就我而言,佐料就是嘉峪关、敦煌、鄯善、库尔勒、和田、喀什这些地方混合在一起,发酵出的一切东西。我熟悉西域文化,或者假装熟悉。   但我希望一路跟随我至此的读者,比如你,已经有了最基本的智力,可以剔开佐料,看见下面的东西。那就是杀人,那只有杀人。   各种各样。过失或蓄谋,疯狂或冷静,杀父杀子,杀兄杀妹,杀所爱之人。   了解人可以怎么死,了解人为什么要死。这是最大的隐秘。   这是我最后一次教你。 ------------   第一章 前夜   又要再走一次丝绸之路。确切说,是丝绸之路在中国的主要部分:自嘉峪关开始,喀什结束,四千公里。   一个商业活动,对方是某功能性饮料。承接活动的广告公司,有一名策划是我的死忠读者。旅程会剪成几分钟的宣传片,在与我约定的时间传上网络,即我下本新书的宣传期,这样两相宜。此外还得在新书中提几笔。我提醒策划小姐,我是个写杀人的,谋杀者才会需要功能性饮料,这可以让他们以更饱满的状态,更变态的精神去做那些事情。结果对方不为所动,于是我就答应了,只要能保证我对那个世界的完全操控力,何必拒绝这一笔钱。看来有的是人能看清楚世界的本质:邪恶更具力量,多么甜美的诱惑。   “老师,到时候顺道帮我们上几堂西域文化课哟。”电话的声音柔且糯,让我开始想象她的嘴唇和说话时微微振动的脖颈。   “我更擅长讲杀人的故事。”我摸着喉节,微笑着告诉她。   然后事情就发生了。   这是临行前两天。我挂了电话,打开电脑。电脑开始自动杀毒,设定好的,每周一次。这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我刚开始写作时置的这台电脑,至今已近十年,曾经的顶级配置现在开个机都需要两分钟。但这台机器天生带着古旧和阴暗的气场,长方匣子里隐藏了无数杀人的细节,在我端坐于前时慢悠悠从金属缝隙里嗡嗡嗡盘旋出来。我希望它能多陪我段时间,至少再撑五年吧。   居然有毒,且很顽固,软件跳出一行提示,问我是否要把文件彻底删除。   我下意识地要点“是”,随即停下了。   这个文件我没见过。   当然电脑里有数十上百万的文件,我认得的只有万分之一。我不需要认识它们,我只要它们为我工作。但这个文件躲在隐藏文件夹里,文件夹的名称是“记忆”,显然有这样名字的文件夹不可能是哪个软件自动生成的,而我并不记得自己曾经创造过这样一个文件夹并把它设置成隐藏。   有问题。   我找了个扔着不知几年的空白U盘,把“记忆”拷进去,然后把U盘设置成只读,随后再次启动杀毒软件,把它从电脑里安全地删除。   然后我点开了U盘里的“记忆”。   “记忆”里一共有五个文件,出问题的是个名为“时间”的WORD文档。我把它打开。   时间:1994~1999。应该忘却的记忆。我把它们锁起来,但钥匙还在手里。别去寻找。别去寻找。别去寻找。   就只有这么点内容。   但却让人背脊一点点凉起来。   这分明是我的口气!   1994~1999?   任何一个对我有丁点儿了解的人,都知道,我有五年的记忆失落了。对我的读者来说,这可能更增加神秘感,他们对此津津乐道,猜测我在这五年里做了什么。   这的确颇具传奇性,少年在高一暑假的一天出门再未归来,直到五年后在玉龙河边的一棵槐树下醒来。此后做过快递、门童和图书发行,2003年以一部充满淋漓西域风情的《古井、眼珠、牙》成为当年中国最畅销的小说,此后每年一部,2008年《流浪着死去》在日本引起轰动,反过来终于奠定在中国的地位。讽刺,却也符合人性。   让我暂时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表述人们的猜测。少年在还未到中年的年纪,就被他的读者捧为大师。他面容沧桑,戴着副白手套,仿佛一位随时随地准备解剖尸体的法医,性情时而内敛时而外放,可称古怪,难以捉摸。有恶评者说,他的一言一行全是作秀,包括所谓的失忆五年,都是假造出来,为自己添一道神秘的光环。也有人说,他时常宣称,只有杀人者才了解杀人者,也许他正是一个杀人犯,才能写出如此凶恶的小说。当然更多的读者则相信,失落的五年对他在悬疑小说上的成功至关重要,那五年里他必定经历了离奇的冒险,他每一部小说的灵感,都是潜意识中那部分记忆一点点涌动复苏的结果。总之,所有人不得不称认,他是一个传奇。   我还是我。   1994~1999?这正是那五年!   我看了一眼文档的最后修改日期:2002.8.9。   文档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这是最早的一个,接下来的是2002.8.10。文档名是“在嘉峪关”。   点开,提示要输入密码。   我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输入了一到八。错误。输入了“19761225”——我的生日,错误。减到六位“761225”,进入。   三五千字,不算长,超短篇小说的篇幅。我一口气看完,站起来点了枝烟,然后回到电脑前,点开第三个文档“在敦煌”。又需要密码,照之前的输,却不对。   我输了一个常用的密码——我的邮箱密码。错误。   我自嘲地笑笑。   却没有再继续试下去。   先前打开的文档里,是一篇以《在嘉峪关》为名的小说。一篇讲杀人的小说,有些没头没尾,但足够精彩、淋漓、有杀气。就像是我写的。   真像是我写的,功力与我当然有差距,但与写《古井、眼珠、牙》时的我比,正相仿佛。   好吧,我承认,如果不是我的确没写过这样一篇棒小说,简直自己都要分不清楚。鼓掌,那莫名其妙的吊诡作者真有天分。   有意思的是,2002年的8月,我正在写作那部一鸣惊人的《古井、眼珠、牙》。   这不是巧合,我不相信巧合。   两天后我就要出发,第一站便是嘉峪关。在此之前,我得把这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我电脑里的狗屁玩意儿解决掉。   但也不急在一时。有张有弛,有缓有舒,这是我小说的节奏。   也是杀人的节奏。   晚上我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六点醒来。我给自己做了煎蛋和火腿肠,煮了一杯榛子口味加奶咖啡,拿出张A4纸,在上面写下所有可能会是密码的数字。   我写了三十九组。然后打开电脑,开始一一试过。 ------------   第二章 在嘉峪关   太阳慢慢落入深渊中。我想那就是我,正投向冰冷的黑暗,混沌里已有一张大网,等着把我勒住。   那几篇锁着密码的怪异小说并不是网,只是诱饵。   我已经吞下了,连饵带钩子。   这真是有一种……走入自己小说的感觉。   如果是我的小说,主角想要破局,就只有向着网而去。迅速猛烈地撞上去。这样,至少他还能选择撞击的时间。   若连这点主动权都不懂得争取,那么他必定不是故事的主角。   因为他会死。   “也只有它比你漂亮。”我指着夕阳,对身边的女人说。   银白色的手套映着太阳的余辉。   “那老师你真是一直都戴着手套噢。”一个男人说。   这时我们在嘉峪关前。钟仪——那名力邀我的策划女孩儿与我并肩而行。稍前一些,是个勉强盘桓在中年尾部的女人,我决定在明天早餐时好心地和她探讨拉皮和打毒素的问题,其实我有一个更好的建议,从现在起别再化妆,丝绸之路的烈阳风沙里呆一个月,脸上再多点褶子,也是一种性感。   为什么?   因为表面积增加了,充份抚摸就需要更多的时间。   每当我预设了对话,就非常期望它们真的发生。   哦差点忘了,老妇人的名字是陈爱琴,还是爱玲?饮料公司代表,负责监督他们这笔钱用的有无价值。想到那段对话发生后的代价,我顿时兴致寥寥。   和老妇人说着话还时不时回头的眼镜男负责照片和DV,整张脸写满了业余两个字。他和钟仪一个公司,看钟仪的眼神相当钟意。这很自然,钟仪是个有气场的漂亮女人。他叫范思聪。是的,刚才不识相插话的那个就是他,我对他假笑。   落在我们后面的是司机袁野,这名字有一阵很红,就像陈招娣张爱国王建军。他刚从新疆军区退伍,所以其实他负责的是给他们安全感。   我不必看她,就知道她正浮出勃勃的笑容,那对我很具魅惑力。   “它也比我漂亮。”一只纤白的手在我视野的右侧边缘伸出,指向嘉峪关。   我们背着浅红色的戈壁向嘉峪关走去。关口前有一条向下的坡道,在远处只能见到红黄相间的三层门楼,慢慢看见了关墙上沿,然后那片土黄向下蔓延,走到坡道上端,嘉峪关显出城门,露了全貌。   嘉峪关和周围的天地融成一体,难以分割。荒野上,懒散的马和骆驼三俩成伍,或行或立,远方一列火车缓缓穿过。许多年前,丝路上的商旅悠悠出关而去,踏上财富之路,也许就此不归;更有弓马娴熟的扣关者在此肝脑涂地。这一缕缕意象烟雾般从鼻中吸入,沉淀于胸肺之间。   我和钟仪沿着坡道,向关口走去。   “你是说它么。”我说:“它只是座墓。”   “噢,墓?”范思聪回头,挑起一根眉毛。真是个时刻准备抢跑的插话者。   “我们正在沿着甬道往下走,很快就要没顶。不觉得像墓吗?这里每一方土地,都有魂魄寄居,他们残肢断臂,睁眼望天,胜过这世上任何一座大墓。”   “别说啦。”钟仪叫起来。   我微笑:“所以别把自己和它比,你至少还差着几十年。”   “可你拿我和太阳比呢。”   “对呀,那可差着多少亿年。”范思聪说。   “日,你明白嘛。”我手插在裤兜里,慢吞吞往前走。   我话里的下三滥隐喻相当明显,于是就有些冷场。真有意思。   走到关下,那几个人都不禁抬头,仰望这不知多少万吨重的庞大怪物。实际上重量在此刻已经失去意义,它盘踞在这里,底盘生了根,连着大地。   “这里地势真低啊,就像在一个大坑里造的关城。”再一次开口的是钟仪。   “也许有利防御吧。”范思聪说。   我哈哈笑起来。   范思聪有些恼火,但到底碍着我的大师名头,不便发作。   我回头看看袁野,一把把他拉上来:“你给说说。”   袁野憨憨一笑,说:“我怎么会知道啊。但不会是有利防御,否则该建在高处,这样进攻方更耗费体力,会增大伤亡。”   “你一定知道,别卖关子了。”钟仪替范思聪解围。   “沉降。地面降低之后,戈壁滩上的风像手一样,一天天把城下的砂土挖掉。降得越低,挖得越厉害,年复一年,就是这样子了。”   这时节嘉峪关八点多天黑,现在已快到七点半,别看天光还亮,再过半小时,天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暗下来。此时,关内的游客很少了。   “嘉峪关有外城有内城有瓮城,虽然东西向,但这一道道城墙之间,城门并不开在一条直线上,通常是九十度角,这也是给进攻方多带来些难度。”我说。   “哈,老师当导游啦。”钟仪鼓掌。   我冲她笑笑,然后讲了各门的来历,指给他们看上城墙的马道,并用马道能不能行马这个小问题再次调戏了一下范思聪。哈。   我没有领着他们上城墙,而是老老实实在下面走过去。   过了会极门再走一段,在演武场一侧的中轴线通道上,原本有许多乐子。比如射箭、老鼠推车、奇石铺子,现在都已经收摊或在收摊。只有一个变魔术的江湖汉冲我们呵呵笑,把一块钱在两个碗底下来回挪得飞快,最后张口吞了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钢球入肚,运气要朝天喷,这下子连陈爱玲都看直了眼,更别说那几个小家伙。   我独自往前走去。   用密码锁着的第一篇小说,就叫《在嘉峪关》。   那是篇很有趣的小玩意儿,充满了血腥气。   我正在嘉峪关里。   我即将触碰到那张网。   出了光化门,也就是出了内城,关帝庙、戏台和文昌阁“品”字型排列。   我走到戏台前。   钟仪快步追在我身后,这时总算赶上我:“老师你走太快啦。”   我没理她。   “这是戏台吗?”她问。   “显然。”   “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老师你给说说。”   “你知道怎么上去吗?”   青石砖砌就的一人多高的台子,一根长条方木作槛。钟仪沿着高台向后绕去,约摸是觉得楼梯该在后台。这儿我来过,知道是没有楼梯的。   舞台一左一右两块碑牌上刻着“离合悲欢演往事”“愚贤忠佞认当场”,悬于正中的木匾上是横批“篆正乾坤”。戏台子的顶是五列二十五格彩绘,从前未曾仔细瞧过,这次才发现,居中的九宫正中竟是副太极图,环着阴阳鱼的八格是八卦。最外圈十六格里,则是传统的牡丹、蝠等图案。   我向后退了七八步,空出助跑的距离,然后起步,加速,跳,脚在台基砖面上一踏,手勾着木槛一扳,人就翻上了戏台。   钟仪从后面绕回来,正看见这幕,吓了一跳,说原来是这样上去啊。   “从前戏子的身手,可比我利落得多。”   八扇绘着上洞八仙的木门闭着,隔出了后台的空间,不会很大,顶多只前台的三成。我眼睛在木门上一扫,转回身冲钟仪一笑,用手指了指舞台一侧。   “看到那个钩子了么,当年梯子是挂在那儿的。”   “真不知道您哪句话是真的。”钟仪仰着脖子对我说。   我蹲下,掸了掸沾在手套上的灰,向她伸出手。她迟疑了一下,便把手搭上来,借力上了戏台。   “这戏台子,明代就有了。那时戏子在这里唱,兵卒坐在台下,有些官职的,就在对面文昌阁上看戏。”   “那时唱的是什么戏呢?”   “秦腔。”   钟仪东张张西望望:“站在这里,感觉挺特别的,不过我们这么上来,不算破坏古迹吧。”   我哈哈一笑,说你是觉得无聊了,要不我们下去。   钟仪走到台边,摇摇头,说上来容易下去难。她转头看我,发现我还站在戏台中央。   “那个晚上,外边儿也下着雨。”   刚进关时,还没有云遮着落日,现在却已经有雨点子打下来。   “这座戏台子,孤孤单单,守在坟墓一样的古城关里。四周黑沉沉的,忽然一白,忽然又一白。这是电光,静悄悄的,不带一点儿声响的电光。它照不亮什么,只能让你看见黑暗,还有黑暗里头各种各样的影子。隔很久,才会有一声雷。这雷打着打着,电光闪着闪着,就叫人觉出些白日里没有的东西。像是影子醒转过来,挂上油彩披了戏袍在台上游动,台下黑压压一片,尽是看戏的兵卒。”   “那老师讲故事呢,还是新小说的构思?”钟仪走到我身边。   “那个晚上,这台子上,真有人。有两个人。两个汉子,一对好朋友,好兄弟。其中一个,就站在你现在的位置。”   我语速缓慢,仿佛在回忆。外头的天色渐渐暗下来,但我依然能瞧见,钟仪脖颈上炸起的鸡皮疙瘩。   “太暗了,这两个人离得这么近,却看不清彼此的脸。其中一个……”我指了指自己,然后开始转换称呼:“我拿出盏油灯,点上了。然后我说,咱哥俩儿来一段,好不好。你问,来哪一段,我说,我想想。然后,我把油灯放在你头顶上。”   我把手掌放在钟仪头顶上,她没有躲。   “这叫顶灯。戏里头,都是犯了错的丑角做的。你心里有愧,不说话,就这样顶着了。然后,我拿出油彩,给你慢慢画脸。这时候,约摸是子时,外头风夹着雨呜呜地嚎,方圆多少里地,也就只有我们两个人。灯火一暗一亮,像是飘在半空,却就是不灭。”   我以手作笔,在钟仪的脸上画了张脸谱,当然,并不曾真的碰触到她的皮肤。   “这是画的谁?”我画到她嘴唇的时候,她问。   “张飞。不过,那个夜里,你并没有问,只是任我摆弄。当然,我画上去,你大约也能猜到。然后呢,我就唱起来。”   “满营中三军齐挂孝,风摆动白旗雪花飘。白人白马白旗号,银弓玉箭白翎毛。文官臣头带三尺孝,武将官身穿白战袍。因甚事王把服袍套,为之为桃园恩义高。”   秦腔的调子激越,我声音一起,就把拖后的几个人引了来,站在台下瞧着我。范思聪举着相机,咔咔咔拍了好几张。   我唱了这一小段,停下来,说:“你呢,就这么顶着油灯,不动不说话。你当然知道,我唱的是《刘备祭灵》,祭的是关张两位,给你画了张张飞脸孔,那你就是个死人,只需要听着就是。我一路唱下去,唱到‘找来人头当活宝’,或者是‘哭了声二弟升天早’。”   我耸了耸肩,好似讲故事把自己入了戏,真的忘记戏中的自己唱到哪一句停下的一般。   “我忽然停下来。这一停,四周虽然还是有风雨声,但有一股子寂寂之气,静得怕人。你不知我怎么,转头来看。你还顶着灯,必须要稳,头转得很慢很慢,慢到能听见自己颈骨发出的喀喀声。等你总算把脸转到我这边的时候,我早含了松香包在口里,就这么往你顶上的灯苗一吹,‘蓬’,一片火。”   “那火,那光,你什么都瞧不见。只能闭眼。”   我把脱在手上的外套往钟仪脸上一扑,她头向后一仰,情不自禁闭了眼睛。然后我横掌在她脖颈上轻轻一切,银白色的丝帛在她动脉处抹过,隔着这层薄锦我能感受到她血管的脉动。   “一刀割在你喉头,血直喷到台下去。”   钟仪尖声叫起来。我退开两步,低低笑了笑。   “这么吓女孩子好玩吗!”范思聪跳出来护花:“钟仪你没事吧。”   他摘了单反扒着木槛要爬上台来,发了几次力却不成,只好放弃,狼狈之下,弱了指责的气势。   钟仪歇了叫,睁开眼睛,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先是捂了嘴,然后自嘲地笑笑:“老师你说故事,太能把人带进去了,好像真发生过一样。”   “你是个好听众。”我赞了一句,返身去看范思聪:“你要是想上来,得退后,要助跑,这样不行。”   他本已经放弃往上爬,我这样一挑唆,脸色顿时就难看了。   “得用腰力,腰有力气没,年纪轻轻的。要么我拉你一把。”我继续逗他,然后很高兴地看着他真的往后退。   “天暗下来了,时间不早,那老师,要不我们快点看一圈就回去吧。”陈爱玲打了圆场。   范思聪不傻,顺着杆伸出手对钟仪喊:“你下来吧,我拉着你。”   “好不容易翻上来,等我看一眼后台。”我一转身,却见钟仪模样不对。   她直勾勾地看着地面,一动不动,头发垂下来,像个女鬼。她忽又抬起头看我,藏在头发后的脸,白的像贴了张膜。   “老师你刚才说的,是真的?”   “故事。”   “可是,你看这地。”   戏台的地面是长条的地板,上面刷了红漆。当然,最后一遍漆,也是不知多少年前上的,如今早斑驳了。   在这斑驳的地板上,却有一大块,褪色得尤其厉害,简直像是被狠狠擦洗过,漆几乎刮尽了,露出下面的木头底色。这片区域,从戏台中央开始,往外延伸,差不多超过了戏台一半的面积。   “这是清洗过血迹,所以才变成这样的吧。”   “你想太多了,就和夜里听完鬼故事总回头一样。”   “如果真的像故事里,有个人在这里被割喉……”   “哦我的故事没讲完,他最后的脑袋是被切下来打包带走的。”我不耐烦地打断她。   钟仪没有理会我的打岔,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分析里。   她突然抬起头,看着天顶。   “应该会喷溅到顶上。对,那些深色的点,你看,是溅上去没有刮掉的血珠。”   “你别傻了,那就是普通的污渍。你可别被忽悠进去了。”范思聪说。   天顶很高,没有梯子的话,根本够不着,没法细看,也就不能证明什么。   “还有,地上的血迹可以被清洗,喷到戏台外的血迹可以被清洗,但是戏台边这条木头……”   她说着往前走了两步,在戏台边沿的那条没有上漆的方木边弯下腰,逐寸逐寸,边摸边看。   然后,她在一处地方停下,抬起头。   “这里一片被砂皮打磨过。”她笑起来,刚才的恐惧已经全然不见,眼睛里闪着光。   她站直身子,面朝里指着地面说:“看,这里正巧是被清洗过区域的中心线位置。那老师,就像您说的,有一个人站在那儿被割喉,血飞溅出来。完全符合!”   我想,我的脸色此时一定非常难看。   这一瞬间,我竟不知该说什么。   我走到那块清洗区域的中心,就在先前我让钟仪站的地方的右后侧。我抬头看看顶,低头瞧瞧几乎没了漆的地板,再向前,目光就延伸到了被打磨掉表面的方木槛上。   一股无以名状的情绪,像是一枝牛筋草正诱着趴在我心里的蛐蛐儿开牙。我不禁低低笑起来。   看上去,真的死过人呢。   其实,这一切,难道出乎我的意料了吗?   “割下来的脑袋,现在都没有找到。”   忽然说话的这人,是个三四十岁的导游,她带着一对情侣散客,在我唱起秦腔的时候凑过来听着。   “那么多年了,没成想今天听你这外地客又说起。”   “哈,居然是真的?”范思聪失声叫嚷起来。   那对情侣也被吓了一跳,问着类似的问题。   “当然是真的,发现死人的那天早上,我就站在这里,啧啧,那没脑袋的光身子横在台子上,赤条条一块肉,腔子里白花花的骨头都露出来。当时我没吐,但回去一想就吐一想就吐,两个月轻了十斤。后来整一年,逢这儿我都绕着走。”   我站在那儿听她讲,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某种写作状态,那是粘滑的触手抚过背脊,那是锋利的刀刃刮过喉节,那是起自坟墓的冰冷死者在舔噬下体。   没人知道我在写作时的经历,我早已谈论过邪恶的力量。那是各种各样的痛,及各种各样的愉悦。   我转身,推开了后台的门。   门后面那条窄似长廊的空间里,堆放着各色杂物。有烂掉的绳索、长条椅、褪色的旗子、钉子锤子等五金工具,还有曾经的大红灯笼——如今只剩了骨架。   这后台就像个小小的废弃仓库,杂物不知堆了多少年,也许三十年,也许四十年。   我瞧了一眼那几个灯笼,然后走回戏台前沿。   戏台口一左一右立着两根圆木柱,我盯了几眼,指着其中一根问:“是这儿吧。”   导游眯起眼睛,看了半天。   那个地方,有一个小孔。   “像是这里。”她说:“你知道得真多。”   “这里怎么了?”钟仪问。   “那一天这里挂了个灯笼,从后台拿的破灯笼,后来被公安取走了。”导游说。   “一个灯笼?为什么会有灯笼挂在这里?”钟仪问。   “不知道,总之那时候,这里的情形鬼得很。”   “人头一直没找到,这么说来,案子还没破?”我问。   导游奇怪地看我:“当然没破,你晓得这么多东西,怎么反倒不知道这个。公安最后连死的人到底是谁都没查到,这案子,我看是破不了了,都过去了这么多年,那颗脑袋,现在也不知埋在哪里,说不定被野狼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真狠,头如果在,知道死的是谁,说不定公安就把人抓住了。”   我还在看着那个小孔,想象着多年前的一个清晨,曙光照亮了戏台,没了头的身子倒在地上,破灯笼挂在木柱上轻轻晃动。   血铺满地。   钟仪叫了我几声,我没理她,直到她抓着我的手臂摇了摇。   “老师你突然说起这宗悬案,不会只是为了吓我吧。你一直说自己是最了解杀人的人,不会是破了这个案子吧?”她说话的时候直直看着我,那眼神是我顶抵挡不住的那种。   “破案?”我笑了起来,摇摇头:“我是知道这个案子,不过说到破案……”   我停了停,说:“死掉的这个,连衣服鞋子都被凶手剥下来带走了,对破案人员来说,线索太少。这样荒凉的地方,又是雨夜作案,不像大城市里的凶杀案,凶手走到哪里都会碰上人,还有摄像头,再怎么小心,也会留下大把的线索。但说到把头砍下来,却不一定是为了隐藏死者的身份。”   “这说不通啊。”范思聪说:“既然衣服剥了是为了减少线索,那么把头砍掉,难道不是相同的逻辑吗,怎么不是为了掩盖死者的真实身份呢。”   我没理他,冲那导游点头笑笑:“你看这几个人,都很感兴趣的样子,我呢是知道一点情况,但细节方面,肯定还是你更清楚。”   “唉呀,可是我这还要为这两位做导游呢。”她有些为难。   不过那两位游客却一叠声地说没事,这宗多年前谋杀案的吸引力,看起来要比嘉峪关古迹大得多。   “那你想知道什么呢?”她说。   我没有立刻问,而是飞快地在脑中回忆梳理了一下,这才开口。   “这是九五年的事情吧?”   “对,九五年七月八日,我死都记得这日子。”   台下的几人都凑近了,雨不大,只有范思聪打起了伞,陈爱玲则抽起了烟,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抽。   我站得如此之高,以至于对话的时候,感觉很奇怪。但让我爬下去站进雨里,当然是不高兴的。而且我还想多嗅嗅这戏台上的杀人味道呢,多难得。   想象当时现场的情形,如果我是公安,第一时间会看到什么?   灯笼!   现场有许多抓人眼球的东西,比如没头的身子,那身子还是光着的,还有弥漫了一地的血。但我一定先看见那在风中摇摆的灯笼,光屁股的身体排在第二。   办案的刑警当然也注意到了灯笼,据我所知,他们应该在灯笼里找到了些痕迹,但最好导游能帮我证实这一点。   “听说,那人的脑袋,曾经放在灯笼里过。”导游这样告诉我们。   “是因为在灯笼里发现了血迹,或者更多的能证实这项推断的人体组织吧?”我问。   “好像是吧,应该是这样的。”   很不严谨的回答,我想,但我还能指望她像个刑警从血型到碎骨渣到骨髓质一样样列给我听吗。有我掌握的情况作对照,这样的回答就足够了吧。   “那为什么最后又拿走了呢,这点公安有结论吗?”   “那你得去问公安,不过,都说是不想死人被认出来。”她犹犹豫豫,又说:“也有传把人头放灯笼里,是作邪法,邪法作完了,人头自然就没有了,被收走了,许是吃掉了。”   她这话一说,旁边几个人都变了脸色。   “扯蛋。”我说。   许是我的不屑表现得太明显,她立刻解释说:“你刚才不是自己也说什么,把头砍下来不见得是要隐藏身份。而且我听在县公安局的亲戚讲,地上除了血印子,还有皮肉,就是剁的肉泥,验出来是死人身上的。但这死人脖子下面是个完整身子,肉泥从什么地方来,只有脸上,那脸上挨了许多刀,都砍烂了,就算留在灯笼里,也没人认得出他是谁了。所以把人头拿走,肯定是别的原因,那说作邪法,也不是没道理。不过你们城里人,不晓得这些东西,也正常得很。”   为了隐藏身份而把死者的脸砍烂,这是相当粗糙的手法,而且现代科技早已经到了凭脸部骨骼就能复原面容的程度,哪怕是九五年。当然凶手很可能并不清楚这一点。但不论如何,这从逻辑上都推不到巫祭仪式之类的东西上。   我无意指出她的逻辑错误,继续问了几个细节,得知在现场并没有发现油灯,但通过泼洒的灯油,公安判断曾经有个油灯,但被凶手带走了。杀人的凶器也被带走,但砍下人头的,却是原本在后台的一柄斧子。那斧使用前在戏台台基一角的青砖上磨过,用后被扔在戏台下,指纹在雨水里洗过,变得残缺不全。   “我是觉得,这和作邪法没什么关系,不过呢,杀了人之后,还要把人头割下来,这个动作本身,就有很强的仪式性。就这点来看呢,很像是复仇。”   “对的对的,我那亲戚讲,他们判断杀人动机,就是复仇。”   “那老师你知道这么多细节,公安对动机的分析,你肯定也是知道的罗。你肯定还有藏着没讲的吧,肯定想到了些公安没想到的东西。你给分析分析,没准真就把这积年的悬案给破了。”范思聪不阴不阳地挤兑我。   我冲他一笑,从戏台上跳下来,然后半搀半抱地把钟仪也接了下来。   给他添堵实在是件太简单的事情。   我在细雨里,站到当年灯笼的位置前,抬头仰望那不存在的灯笼。   “那个早晨,一具丑陋的没了头的男人身体,沾满了血水,光着躺在这戏台子上。身体里大多数的血早已经从腔子里涌了出来,一直流到戏台外。而这里挂着一个灯笼,灯笼里装着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假设那颗人头没被拿走,就在灯笼里。想象一下,这是个怎样的场景,你们会有怎样的感受?”   那对偶遇的情侣,女孩已经缩进男孩的怀里,发出嘤咛的颤音。同行的几人,陈爱玲看似镇定,指间的烟已经抽得快烧到手;袁野吐噜着嘴,其实倒是最不在意的;范思聪抱着手看我,但脚姿很典型:一只脚冲着钟仪,另一只脚呈逃离状撤了半步,怂态毕露,人总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钟仪的脸色有些潮红,这里面恐惧和兴奋都有,我想,我是在这一刻真正对她产生兴趣的。   “你们会觉得很残忍,很恐怖,很震骇,但一定不会觉得怪异。为什么呢,因为这画面是统一的,是协调的。”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我想这刻一定有人在心里骂我变态。   “我说的统一协调,是指把头砍下来,和把头装进灯笼挂起来,是一致的,更确切地说,是情绪上的递进。复仇,彻底的复仇。这叫作枭首示众,头砍下来不过瘾,还得挂起来让所有人看到。他把死者的脸砍烂是为了保护自己,但同时又不免削弱了对复仇的快感,让他更想以另一种方式,进一步的发泄。”   “所以他选择了把头挂起来,但为什么是放在灯笼里,而不是其他方式?”钟仪问。   “因为后台恰好有灯笼啊。人头不是那么好挂的,古时人是长发,所以挂人头时把头发一绑就行了,当然还有另一种挂法。”   说到这里我笑了笑,没把另一种挂法说出来,而是跳到了下一段:“灯笼算是个盛器,挂起来方便,而且很可能,他原本是打算点灯笼的。就是把油灯搁在人头上。想想看,这样一盏人头灯笼挂在戏台子前面,那灯鬼火一样飘着,影影绰绰照着台上的残尸,在那般雨夜中,天地之间古城之中,魂魄幽幽,真是好一出大戏啊。”   四下里寂静无声。我已经习惯了,这世间找一个志趣相投的真困难。但每当这样的时刻,听众们怀着嫌恶的心情露出尴尬的表情,我总是想,既然我的小说卖得如此之好,那你们本质上和我到底有多少差别呢?   “那怎么又拿走了呢?”一个声音幽幽问道。   这问法让我想到《智取威虎山》中的对白“脸怎么红了”“精神焕发”“怎么又黄了”“天冷涂得蜡”。   发问的竟是那位缩在男友怀中的女孩。显然她的内心比外在要强悍许多,只是故作小鸟依人而已。   “基于我之前的推测,如果他把人头放进灯笼里,的确是为了进一步的复仇。那么他把人头又取出来,改了主意,从复仇者的心理来说,只有一个可能。”   我扫视了在场者一圈,又说:“不会是被冷风一吹就退缩了,选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杀人,又是割首又是砍脸,还把衣服剥下来,头放进灯笼里,这一切都说明下手的人变态而冷静。这样一个人,是不会突然良心发现,或者心生畏惧的。”   像这样,掌握现场所有人心理的感觉真好。就像我写小说时一样。   “因为……他有一个更好的方式?”终于有了一个破局的人,还是钟仪。   “对。”我开心地笑。   “不对啊。”跳出来的当然还是范思聪:“如果有更好的方式,那为了获得快感,不应该是一个更显眼的地方吗,怎么会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人头呢?我多少也懂点心理学,如果没有人发现人头,杀人者怎么获得额外的复仇快感呢,还不如就放在灯笼里挂起来。”   “一件一件来。先解决更好的方式,再解决人头失踪的问题。刚才我说过,从前挂人头一般两种方式,头发之外,第二种,就是把人头插在尖锐物上,比如竹竿、栅栏、木桩子。这样的东西,嘉峪关里恰巧就有,专门用来挂人头的。”   导游“啊呀”一声叫起来。   “你是说……”   我打了个响指:“就是那里喀。走,带我们去看看。”   导游在前,我们在后,都在细雨里淋着,没人想着打伞,哦,除了范思聪。   “嘉峪关是古时征战之地,枭首示众这样的事情,常常发生,一点都不稀奇,而且还有专门用来挂脑袋的地方。”我边走边说。   “这里就是,你们看。”导游走到不远处的瓮城中,抬手一指。   嘉峪关城高十米,在瓮城中由下向上看,如在井中。导游所指之处,在离地八九米处,靠近城墙的上沿,那里有几个黑色的小玩意儿。   “这嵌进城墙砖里的,就是从前挂人头用的铁勾子。”导游说。   这下所有人都明白了我的意思,纷纷发出轻重不一的惊呼声。   “并不单是这里有。”导游说:“嘉峪关的很多城墙上都有。分两种,面向关外的和面向关内的。根据人头原本的身份,面向关外的是震慑敌人,面向关内的是震慑军队或百姓。”   这是职业习惯式的介绍,不过我想现在没人想听她说这些。   “挂在这种地方的话,是不是比放在灯笼里,要气派得多?”我说。   “气派?”   我朝范思聪友好地笑笑:“对啊,气派。你得进入凶手的脑袋,体会他的心情。当然,这得足够变态才能做到,这就是你和我的区别,也是我和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的区别。在嘉峪关里,天然就有这种挂人头的地方,我打赌凶手在想到这一点后,一定觉得自己先前折腾灯笼简直蠢极了。”   “但那么高,怎么挂上去,就算上了城楼,从上往下放,好像也能难够到。”钟仪说。   “可以掷。”说话的是不怎么开口的袁野:“从上往下,距离不超过两米,脖子断口朝下,瞄准了用力掷,能插上去。”   “像掷手榴弹那样?”我打了个趣。   他笑笑。   “说不定他试了几次才成功,雨夜里跑上跑下捡人头,又或者他有其它的方法。我知道你们又要问,那第二天人头呢,难道他把人头挂上去了,人头又自己跑了,或者有第三个人藏在暗处,最后把人头收走了吗。”   “是啊,这怎么解释呢?”范思聪问。   “我又不在场,怎么知道,逻辑也只能推到这里,再怎么体会凶手的心情,也没办法解释这点。所以我猜,大概凶手当时自己也不知道,人头会不翼而飞。只能靠点想象力了,嗯,那天,哦,我是说第二天,就是你看见戏台上尸体的那天。”我问导游:“还下着雨吗?”   “没,雨停了。”   “什么时候停的?”   “这可记不得了,像是天亮就停了。”   我抬头看了看天,暗沉沉的啥都瞧不清楚。   “这一带,有秃鹫吗?”   导游瞪大了眼睛看我,许久才点了点头。   “有!还不少。”   我耸了耸肩:“如果人头真是掷上去的,那一定扎得不怎么牢,或许只是堪堪挂上去而已,秃鹫之类的大鸟,爪子一搭就拎走了。那人头,现在可能还剩了些骨片在哪座绝壁上的鸟巢里。这颗脑袋本来就在灯笼里呆了会儿,血在那时就流得差不多了,再加上夜里还下着雨,所以挂到城墙上以后,第二天没在地上留下特别明显的血迹。要是当时能验一下这些铁勾子里哪个沾过血,事情就清楚了。不过现在应该也能验,这就复杂了,不知道当地警方有没有这个技术和设备。”   “那,凶手会是什么身份,你还能进一步推测,把他抓出来吗?”陈爱玲还在抽烟,一枝接一枝,像是尝试过戒烟的烟鬼刚开始复吸。她一直站在外圈,那是个审视的位置。   “这怎么可能。”我哈哈大笑:“真当我是神仙了,我如果能推出凶手是谁,现在在哪里,那只有一个可能。”   他们都盯着我看。   “那就是……其实我是凶手。哈哈哈哈。”   我向他们微鞠一躬:“好了,分析会到此结束,希望你们喜欢我对嘉峪关的解说。” ------------   第三章 在床上   吃了简餐就往敦煌赶,一路上戏台无头案一直是核心话题。不过这已经与我无关了。任他们做出何等推测,想象力丰富或贫瘠,靠谱或不靠谱,我都不再理睬。   如果这是一张网,如果我已经触网,那我等着它收紧的时刻。   如果这不是网呢,或者说,我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网里?   我不相信。   这一路我说的话都没有超过十句。因为我的名声,所以他们能原谅我的古怪。忽冷忽热,忽远忽近,这就是我,他们早有准备。   我们住在敦煌最好的酒店,袁野把车开得飞快,十一点半就到了,以当地习惯还不算很晚。这儿用的是北京时间,实际上和北京差了两个时区。金主陈爱玲单独一间,本人是嘉宾单独一间,剩下范思聪和袁野一间,钟仪一间,都在同一层。   “老师,我看你好像有点……烦躁?”钟仪问。   这时我已经走到自己的房门口。   “别用那种大路货的精神分析法来分析我。”   路上讨论凶手心理的时候,范思聪提过一句说钟仪是学过心理学的。也许他对心理学所谓的些微了解,就是因为钟仪的爱好,才特意去学一门“共同语言”吧。   “我以为老师你在睡觉呢,没想到都听着呐。不过我可是正经考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执照的呢。二级就是最高了,没有一级的啊。”   “呵。”我感叹了一声,看见快走到走廊尽头的范思聪回头朝这里看。   我拿卡刷开门。   “进来聊聊?”   “好呀。”   “多少钱一小时?”我关上门说。   “算你三百好了。”   “包夜能便宜点吗?”   “这种玩笑很低级哎。”   “男人都是低级的。”   “我猜你还有后半句没说出来,女人也都是低级的,人就是低级的、本能的动物。就好比任何人都会有杀人的欲望,也都可能会杀人,在某种特定的时刻。情色也一样,是最低级的,最贴近大地的欲望。”   我又一次认真地看这个女人。   “你就像在念一首诗。现在我真的相信,你是我最忠实的读者了。”   “那是当然。”   “看来你常常在我的引领下感觉到最贴近大地的欲望,我应该感到荣幸吗?”   钟仪还站着,并没有坐下。那股气息是如此的明显,我隔着一张床和她说话,每多说一句,就感觉空气里荷尔蒙的味道多出一分。   “我真的有当心理咨询师的经验哟,三百一小时,当然有一部份是给诊所的。”她终于有了些局促的表情,岔开了话题,并似乎想要坐下来了。   我喜欢有些挑战的女人,但关键的地方永远在于——我得能在想要的时候击倒她们。噢,我知道,虚伪,又一宗原罪。   “我倒是很想你来当我的心理医生,你有白色的制服吗,戴副眼镜会更像些。”我绕过床,走到她面前。   “或许我真的需要一位心理医生,但实际上,据我所知,以你们的行规,你是不可以的。”   她忽然就放松下来,微微仰起脸,问道:“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咨询师不能对来访者有特殊情感,如果产生,就必须要转介给其它医生。”   我看着她露出羞恼的表情,然后说:“而你是我的读者,忠实读者。这意味着你在捧着书的时候,就已经对我有了许多次的想象。”   收,放,收,放。多好玩。   钟仪笑了。   “现在这样的场景,符合你的想象吗?”我问。   我等着她的回答,自从进屋之后,所有的节奏就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但钟仪用一个动作把这一切打破。   那缕原本在我四周游动的淡淡体香忽然在我的呼吸里馥郁起来,柔软、温热、甜美。她就这样直吻上来,挤压着我的嘴唇,被动的感觉多少让我有些不适。   这个女人……我用力反吻回去,勾着她的腰肢翻倒在床上。   一切在几秒钟之内升温到顶点,衣服消失得飞快,她的乳房从紫色胸罩里弹出来的时候,两点粉色已经鼓胀起来。那胸挺得让我惊叹,腰肢很细,但我立刻就没有了余暇去感受这些。在彼此交织的潮湿呼吸里,我们激烈地撞击。我时时感觉到疼痛,手肘膝盖和胯骨还有许许多多坚硬的东西在奋力击打着,敲出火星溅起岩浆,震荡成一道交响洪流,而我们只是其中两枚音符,被卷裹着不停向前,噢,噢,噢,无与伦比。   我最后一次把她从身上掀下去,汗混在一起,她已经滑得像鱼。终于我崩塌下来,和她躺在整床的浓厚气味里喘息。   呼吸慢慢变得平缓,趋于一致,然后我开始真正的抚摸她,感觉她的轮廓。那是一道道美妙的弧线,让我的精力又滋长起来。   她忽然一躲,用手肘撑起上半身,看着正游走在她腰肢的我的手。   “天,你居然还戴着手套?”   银白色的丝制手套,包裹在我的手指上,贴着掌腹和掌背,就像另一层皮肤。   是的我没有脱下来。这奇怪么,有谁见过我脱下手套。   我没有回答,只是轻抚她。   她重新躺下来,喃喃着说:“这样让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死人。”   “这不是法医的手套,这是我的另一层皮肤。”我在她耳畔轻语。   我细密地吻她,从额头到趾尖,看清她每一寸的皮肤。她又一次绷紧,轻轻颤动。我终于感受到她的柔软,一切回归到惯常的轨道,清醒、理智、陶醉、掌控。可我竟有些许怀念刚才那种无序的炽烈了,呵。   第二次持续的时间比第一次要长许多——我猜。在先前那种混乱状况下我其实失去了时间概念,我甚至想不起来我们是否发出过高亢的叫床声。   我靠着床抽烟,看钟仪弯腰捡起文胸,轻巧地把乳房扣起来。底裤飞在我这边,我伸手捞起来给她。   “其实你可以睡在这里。”我说。   “不。”她拒绝得很干脆:“明天,你可别故意刺激范思聪。”   我笑笑。   “你不是在广告公司做策划吗,怎么又做心理咨询师?”   “不矛盾啊,休息日去,否则花那么多钱不是白学了,证很难考的。其实做专职的心理咨询师挣得比现在上班多,还轻松。”   “哦,打算换行?”   “有点。”她已经把除了外套的所有衣服都重新穿上身,而我还赤条条着。   “那我回房啦。”   “你知道我是怎么会晓得戏台上那宗无头凶案的吗?”   她愣了一下,我示意她坐下来,再待一会儿。   “你不会告诉我,真是你干的吧。”她在沙发上坐下。   我站起来,用电水壶烧上水,然后走去浴室洗澡。洗完出来,她已经泡好两杯茶等着我。我以为她会有点害怕,但似乎并没有。   “要么是我干的,要么,有人想让我觉得是我干的。”   “我以为你洗澡时也会戴着手套呢。”她瞧着我把脱下的手套卷成一指粗细的小卷,塞到一个布口袋里。她伸手过来,我轻轻一让,从长方型塑料盒里取出卷新手套戴上。   “哪儿买的?”   “订制的。”   “订了很多?”   “很多很多。”我笑笑。   “洁癖?”   “怪癖。”我从枕边拾起先前扯脱的玉坠子挂在胸前,披上睡衣,拿着钱夹坐到另一张单人沙发上,抽出三张压在烟缸下,表放在旁边。现在的时间是一点四十。   “三百元,对吗?”   “你是真的想?呵,行呀,反正现在就我一个心理医生,回到上海之前,我也没法把你转介给别人。”   “回到上海我就不需要了。要么一切都已经解决了,要么……”我摇摇头:“关于那宗凶杀案,从某个意义上说,直到我今天跳上戏台之前,都不知道它曾经发生过。”   我留出了发问的空隙,但钟仪却没有开口。她把原本翘着的腿放下,调整了坐姿,以此来提醒或者说确认我的意图——我是否真的打算把彼此的身份从之前的鱼水男女重新定位。这是一个她确定我能理解的无声暗示,如果我继续往下说,就意味着我主动达成了一个新的今晚相处模式——心理医生和来访者。   好吧。   “我以为那只是一篇小说的情节,虽然那篇小说以非常奇怪的方式呈现到我的眼前,但我依然以为那就只是个小说,虚构的人物、虚构的情节、不存在的谋杀。”我又停了下来,但这次只是习惯性的停顿。   “你真不像一个有倾诉欲望的主动来访者。”钟仪说:“你像在说故事,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留一个悬念。”   “噢,职业习惯。所有的事情,经过我的脑子,就自动排列成这样的结构顺序了。这没什么不好,至少能让你听得更认真不是吗。让我从头说吧,在我开始这段旅途之前几天,确切说是出发之前两天,我在电脑里发现了一个隐藏文件夹。当然我从来没有设置过这么一个东西,也没有见过别人动我的电脑。我这么讲,其实是想说,尽管我有定期杀毒的优良习惯,但以我拙劣的电脑水平,如果有高手黑进我的电脑,偷偷做了这些手脚,我是完全没有防御能力的。毫无疑问,文件夹和里面的小说WORD文档肯定就是这么来的。而我发现它,也是通过一个很奥妙的方式,一个病毒的删除提示,多么精巧的设计,那位黑客一定观察了我很长时间,知道了我的电脑习惯,包括杀毒周期,才想得出这样的办法。”   “文件夹里的小说,就是写戏台凶杀案的?”钟仪说。   “对,实际上是小说的片断,没有完整的人物交待和前因后果,主要是杀人的描写。夜黑风高,雷雨交集,头顶烛台,秦腔哭丧,一刀割喉,剥衣枭首。这些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残酷,非常有画面感。”   “听上去,很有你的风格啊。”   “不仅是我的风格,而且打开文件还需要密码,密码是我的生日。这是精心设计过的,围绕着我的一个阴谋。直到我走上戏台,意识到小说里的凶杀案真实发生过,并且至今未破,才明白,这阴谋比我想像得更……”我想了想,忽然笑起来:“其实应该说,它正如我的期待。”   “我一直在问自己,布下这一切的人,究竟想要什么。以真实案例为素材,模仿我的笔法写了小说,送进我的电脑等我自己发现。而巧合的是,两天之后,我就真的来到了嘉峪关,来到了现场。我们这一路的行程,可是在一个月前就确定了啊,这里头……呵,我能不能问一问,这条线路是谁选的,出发的时间,又是谁定的呢?”   “你……在问我吗?”   “是啊。”   “难道你的身份又从一名来访者,转换成侦探了?”   我怔了一下,耸耸肩。   “所以你还是愿意暂时当一名来访者。”   “好吧。”   “那你得坦率一点。如果你对自己没有一点疑惑,以我通过小说对你的了解——我认为这种了解还是相当深入的,你碰上这样一件事情,只会感觉到兴奋。一个挑战,一个和迷雾中对手博奕的机会,多让人着迷啊。可现实是,你烦燥,有压力,最终竟然成为我的来访者。这样的反常只代表一点——你在怀疑,怀疑这篇小说……真的是你自己写的。”   我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在膝盖上翻过来,又翻过去。这是一双白皙修长的手,一双文人的手,曾经劳作留下的茧子,已经退到皮肤下,几乎瞧不见了。   “这的确,是一种可能性。”我慢慢地说。   钟仪看着我。   “我也的确一直在想这种可能性。”又过了一会儿,我说:“因为我毕竟不知道,那五年里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而戏台凶杀案发生的时间,正好在这五年中。”   “一九九五年,你空白记忆的第二年。那年你虚岁二十。”   “从逻辑上,既然我想不起那五年自己做了些什么,那就无法排除可能性。尽管这只是微弱的、需要很多想象来填补细节的可能性。那就是……我曾经真的做下这么一桩案子,因为某个原因遗忘了,也许是我自己选择性遗忘的。但是,在我开始创作的时候,哦我刚才忘了说,这篇小说的创建时间,正是我埋头写作《古井、眼珠、牙》的时候。那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常常写作到深更半夜,许许多多的意象在我脑海中此起彼伏,我能看到大量的画面,我试着把其中一些捕捉下来,串在一起,最后形成了小说。而在这过程中,我不讳言,有些时候我是失控的,就像喝醉了酒一样。也许某个潜藏的人格曾经控制了我,被遗忘的记忆突然复苏,写下了这些。那个拥有失落记忆的我,把这些记忆写出来之后,又因为害怕,重新封存起来,变成隐藏文件藏在我硬盘的角落里。最后,当我恢复正常,嗒!”   我打了个响指。当然,声音有些闷。   “第二人格重新沉睡,复苏的记忆再次被遗忘。直到现在,我被一个病毒带回到这扇封闭的大门前。打开这扇大门,我就重新成为了一个谋杀者,一个砍下别人头颅,高悬城头的屠夫了。当然,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你依然不够坦率,如果你真的希望我们的谈话能对你有所助益的话。你在不停地想这个‘微弱’的可能性,如果它真的是无稽之谈,怎么会如此困扰你?”   “人的思绪,总是会往最坏处去。”   “但事情也总是往最坏处去的。噢,我这么说不是在暗示什么,而是你的小说里,任何事情只要可能变坏,那就一定会变坏的,不是吗。”   我不禁笑了,摇摇头:“作茧自缚。我会往那个方向想,是因为失去的五年。记忆完整的人,是无法想象,失去记忆到底是怎么回事的。那是生命中一段触目惊心的空白,之前和之后的记忆都在,中间那段白就格外的突兀,突兀到你每时每刻,只要闭上眼睛,它就在那里,苍白得像个黑洞。那里什么都没有,却又可能有任何东西。你总是会去琢磨,那五年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就连我的读者都在不停地猜,我这个当事人,当然更困惑十倍百倍。当你不停地想不停地想,再可怕的事情都会被你想出来,尤其我这么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你有没有夜半醒来,睁眼盯着黑漆漆天花板的经历,你明明知道那里只有一盏灯,但看久了,黑暗与黑暗的边际就模糊了,它会慢慢扭动起来,像只妖魅。”   “为什么我能写出这么多谋杀小说,为什么那些杀人的场面,血淋淋的细节,阴森的诡计,我全都能信手捻来,究竟是我有天份,还是我在那五年里干了些什么。没错,你们这些读者最爱讨论的话题,其实我早就千百次问过自己。那些我坐在电脑前静思时,突兀地在眼前出现的画面,究竟是灵感,还是过往经历扭曲性的再现呢。这些事情,说我每天都在想,当然也太夸大。可是哪怕几天想一次呢,如果一个人,每个星期都要拷问一次自己,究竟有没有杀过人,那是什么日子,你能想象吗?”   “那五年,你真的是完完全全,一丁点儿都想不起来了吗?”钟仪问。   “我是在和田玉龙河边的一棵槐树下醒来的,所有关于我的个人简介里,都有这么一句。其实呢……”我冲钟仪笑笑:“其实也的确如此,只不过,我少说了一些。很多时候,同样一件事情,说多少,怎么说,大不一样。比如你,当你看到我简介中的这一句时,是什么感觉。会不会有这样一幅画面,青年在老槐树下大梦初醒,阳光斑斓,树影婆娑,他撑着懒腰慢腾腾坐起来,脑袋正混混沌沌,昨日种种,如烟似雾,如梦似幻,仿佛一梦经年,这梦连同数年光阴,被太阳一照,全都初雪般融化,再记不不清究竟了。”   “真不愧是作家,形容得贴切极了,是这样的感觉。觉得你就是南柯一梦,去槐树洞里的蚂蚁国做了南柯太守,醒来却什么都忘记了。”   “呵,实际上,我醒来的时候,遍体鳞伤,觉得自己就快死了。那时我全身上下无处不痛,头上也有伤,所以我的失忆,应该是头部受创造成的。”我瞧着钟仪,她听得很专注很认真,在我说到自己受伤时,她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   “最惨的是,当时我还不敢呼救。”   “为什么?”   “原因你刚刚看见过了。”   钟仪皱起眉,摊了摊手,做了一个略显夸张的手势,表示她压根儿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噢好吧,我又忘了自己的来访者身份了。说真的,我想我并不需要什么心理医生,要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到病人状态,还真是麻烦啊。   “因为我发现自己挂着这个。”我说着,把挂着的玉坠取下,递给钟仪。   “从前见过吗?”我问她。   “和田白玉?当然见过啦。”   我盯着她看:“真见过?”   “白玉嘛,又不是龙肝凤胆,不过见的当然不是你这块。”   我笑了:“不,你没见过。”   这是块未经雕琢的玉石,八十七克,卵状。在最尖端打了个小孔,穿了根褐绳便于挂戴。和通常的挂件比,这块石头其实过大了。但当作把玩件,又太小,不上不下,尴尬。   “和田白玉开采的历史号称八千年,十十足足成规模的开采,也有两千年左右。经年累月到今天,连挖掘机之类的重机械都用上了,产量反倒骤降,实在是因为已经挖尽了。现在常见的所谓和田白玉,只不过是俄罗斯料或青海料而已,同是昆仑山脉所产,外行很容易被糊弄过去。现在你手上的这块,不仅是和田白玉,而且是羊脂白玉。”   “羊脂白玉?”钟仪问。语气之间,却并没有多少惊讶。   “呵,就和现在不管山料还是山流水,都敢称籽料,不管俄料青海料,都敢称和田料一样。不管是什么白玉,都敢说自己是羊脂级。但实际上,多少采玉人一辈子都见不到一块羊脂白玉。更不用说这么大的了。”   我这么一说,钟仪才认真打量起这块玉。   “有比这块更白的,但羊脂羊脂,本来指的就不仅仅是白度。真实的羊脂是什么样的,用此来衡量羊脂玉,就差不离了。你看这块,是不是像在往外滋着油,这可不是抹了我身上的油,天生的油性,再加上这样的润度,哪怕不是羊脂,也能让玩玉人舍不得放手。至于白度,正白之外,有偏黄的有偏青的,羊脂玉的白度当然要高,但也不是正白,而是略偏黄的白,还是那句话,像羊脂。达到这两条,就可以说是羊脂玉了,就算是指甲盖这么大一小块,都是珍品,我见过上海博物馆一位玉石专家有一小块,挂在身上宝贝极了。但如果按最严苛的标准,那么在这两条之外,其实还有第三条,这就近乎传说了。”   钟仪把玉拿到光下细看,问:“你的意思,这一块,就是传说级的羊脂白玉?”   “那天我醒过来,发现挂着这么块玉,尽管沾了血污,但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好东西。我是好玉的人,伤成那样,还是第一时间把玉拿到旁边的河水里洗了洗。我洗了又洗,总以为没洗干净,几遍之后,才意识到,原来这上面朦胧罩着的浅粉色,并不是血。你要看得很仔细才行,在白色里,浮着一层很浅很浅的粉红。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羊脂白玉,那新鲜的羊脂,可不也得有层血色吗。”   “好像还真的有点泛红呢,你不点破,我可瞧不出来。”   “那是,如果红的明显,那还叫白玉么。当时我被震住了,这块东西,价值连城。洗玉的时候我认出玉龙河了,从那往外走,碰见的人里十个有八个是采玉客,羊脂白玉要是露了白,嘿。我硬撑着自己走了出去,两天两夜。中间很有几次惊险,总算活着回到和田市里,身体居然也好转,那时候还是年轻啊。如何,听了这段真实版的,有什么想法吗?”   “怪不得你这么焦虑。”钟仪把羊脂玉还给我,说。   她居然没有一点留恋,要知道这块小小的石头,几百万能叫,几千万也能叫,可谓无价之宝。她只是对着光看了一小会儿,呵,莫非真不是个爱玉人,女人只能用钻石来征服吗。还是进入了职业状态的她,已经是另一种人格了?就像写作时的我。其实,我时常会问自己,那五年里,我是否也是另一种人格。   “是啊,我那些伤是怎么来的,我身上的羊脂白玉又是怎么来的,这些全都在暗示着某种可能性。那五年里,我可能过的是并不平静的生活呢,大概和我现在的书斋状态,截然相反吧。但那又怎样,和田与嘉峪关相距千里,说得极端一些,哪怕我在那五年中,真做过什么,也不代表戏台谋杀案会与我有关,是不是?”   但那也不代表与你无关。你是在问我的意见,还只是在说给自己听,好让自己安心?   我在心里预设着钟仪的回答。如果我坐在对面,没准就会这么说。   但她居然点头,说:“是的。”   噢好吧,身份身份,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师,她有什么理由要和病人争锋相对呢。   哈,病人。   只是,她心里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呢?   “所以,抛开我的主观立场,这件事情,有两个可能性,非此即彼。第一个可能性是,有人根据真实案例写了这么篇小说,黑进我的电脑,藏在隐藏文件夹里,通过杀毒提示的方式让我发现,然后我正巧来了嘉峪关,发现小说中的杀人事件真实发生过,这当然是一种安排,意图在于让我相信案子是自己做下的,显然,还有后手在等着我,这只是个开端;第二个可能性是,案子是我做的,小说是我写的,封存在自己的电脑里,偶然被病毒感染,所以被我发现,我又偶然在几天后再次来到了多年前的杀人现场,但连续的两个偶然是不能被我接受的,这必定是被安排好的,也就是说,有一个复仇者,或者想要揭露我残忍真面目的正义人士,设计了这个连环套,同样,嘉峪关的戏台只是中间一环,必定有下一环会在某时某地套过来。总结起来,也许我是个杀人犯,也许我不是,但不论故事的前半段有怎样的不同,后半段都会发生类似的变化。”   我冲钟仪一笑,放慢了语速,说:“有人安排了这一切,在这趟旅途中,会有不在行程表上的事情发生。我究竟是不是一个杀人犯,等到棋盘上落下更多的子,总有将军的时刻。到那时,一切就明了了。”   “但这完全不像你的风格呢,你会这么被动地等待变化发生吗?”   “当然不,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这趟行程的时间是谁定的,路线又是谁定的。在我很巧地因为病毒发现小说之后两天,就来到了嘉峪关,没有人能说服我,这只是巧合。哦,我这不是在质问你,只是随便聊聊,闷在心里的话,也不好,是不是,总得释放出来。”   “没关系。”钟仪说:“既然都问到了第二次,那就跟您详细汇报一下。”   她又一次用了尊称,这是在表达不满。如此简单就被我抽离出心理医生的角色了吗,不职业啊。当然,我还是很期待她接下来的回答。   “我们公司和陈老师他们合作已经五年了,每年都会有一次类似的活动,即找到一位能和产品有共鸣点的名人,然后设计一个主题游,拍一组照片或者一段视频。今年选择您,当然和我是您的读者分不开。至于路线,是我们几个策划一起想,然后由老板拍板的,但其实也不可能有什么其它路线,因为您的小说就都是发生在丝绸之路上的,可以说选择了您,也就确定了线路。而既然要走丝绸之路,那么嘉峪关就是必到的地方。时间上呢,您忘了吗,我是和您来确定的,您说这个月上半月会有空,然后我再去安排具体的时间,我安排好之后,又再一次征求了您的意见。”   “哈,好像的确是这样。”   “但其实时间并不是非常重要的对吗,那位……黑客,他如果一直在监视着您的电脑,那么他在两个多月前就能通过我们来往的邮件知道我们有这个计划,然后有足够的时间写出这篇小说来,最后在恰当的时间点把文章送进您的电脑。假设真有这么一位黑客的话,那么您的一切对他都是公开的,没有秘密。噢,希望您的电脑没有摄像头。”   “幸好没有。”我说。   其实不仅一篇小说,我想。当然,两个多月的时间也够了。   “因为是我提议今年请您的,所以您之所以现在会出现在这里,我是源头。毫无疑问,我也是有相当嫌疑的。”   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弯下腰,肚子都酸了,然后我站起来,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等暧昧的气息发酵起来,然后打算俯身闻一闻她脖项间的体香。噢,她还未洗澡,那会是一股很熟悉的气味。   “别。”钟仪微微一仰:“在这儿我真找不到别人转介。”   我愣了一下,退后一步,坐在床沿。   “说下我的感觉吧,从心理咨询师的角度。很明显,你转移了重点,从你到底在那五年里有没有杀过人,转移到了是谁在幕后设计了这串连环套。这是心理防护机制在起作用,或许你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这种自我心理调节。但是你不安的源头,仍然是你有没有杀过人,甚至有没有在嘉峪关的戏台上杀人。尽管你现在转移了矛盾,但本源不清,你就不得安宁。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我建议你重新回到本源问题上,从……你现在如何应对的技术角度,也是一样,因为你杀过人或没杀过人,在你思考设套者是谁,他会如何设套,最终的目的是什么的时候,会衍生出两条截然不同的逻辑,你连最根本的东西都搞不清楚,怎么可能做出正确的应对呢?也许有些东西你还没理清楚,也许有些东西你还没想好要不要告诉我。我们可以换个时间再聊,比如明天晚上。”   “你是说今天?”现在的时间,已经接近三点。   钟仪掩口打了个小呵欠。   我又笑起来:“这段旅程才刚开始,所以我到底有没有杀过人,对你很重要吧。”   “对我们都很重要啊。”钟仪用不经心的口吻说:“啊对了,那颗人头最后被挂到了城墙上,这也写在小说里了吗?”   “没有。”我说:“这纯粹是我的推测。把自己代入杀人者,而得出的结论。你知道我很擅长做这个。”   “但不一定对,是吧,警方是不可能再去一一检验那些铁勾子了。”   “一定是对的。我如果是他,肯定这么干。”我看着钟仪的眼睛说。   她闪开了。   “那么,今天晚上,我的心理医生。”我和她约定。   “希望到时你能告诉我一些新的东西。”我觉得她在佯装镇定,她被我弄得有些慌了。   “肯定会有新的东西。先前忘记告诉你了,并不仅仅只有一篇小说啊。”   “啊?”   “《在嘉峪关》之后,还有《在敦煌》。”   “另一宗在敦煌发生的谋杀?”钟仪瞪大了眼睛看我。   “另一篇发生在敦煌的凶杀小说,是否真的发生过,还要明天我到了现场再看。”我站起来送客:“行了,等明天吧,你知道我喜欢保留一点悬念,无论在小说里还是生活里。”   “在小说里故弄玄虚的人都是在下一章里死掉的龙套哦。”钟仪站起来,忽然笑着说了这么一句。   “我从来不写这么无聊的桥段,你的口味太杂了。”   开了门,我揽住钟仪的腰,作告别的深吻,一探进去她就燥热起来,用力回抱。   差一点就回到床上再做一场,她的眼睛已经水雾弥漫。   “看来你得学会在两个角色间切换。”我说。   这句话让她猛然清醒,向后退了一步。   “也许我明天晚上会告诉你,我记起自己真的杀过人。”   我以为她会笑着帮我圆回来。我又猜错了,女人真是比凶犯更难猜透的生物。   “有《在嘉峪关》,有《在敦煌》,那……有《在和田》吗?”她在此时此刻问我。   “有。”我回答。   我在和田玉龙河畔遍体鳞伤地醒来,挂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而那个隐藏文件夹里,就有一篇《在和田》。   “但是,我打不开。我没猜出,打开那个文档的密码。”   如果是我,会回答“真巧啊,恰恰那么关键的一篇,没猜出密码”。但钟仪道过晚安,就这么不回头地往走廊那头走去了。   这背影,真是好身段,尤其两瓣屁股,摇摇曳曳。我在心里吹了声口哨,关门往床上一躺。   好梦。 ------------   第四章 在敦煌   早上起来,除了袁野之外,其它人的脸色都有些憔悴。这就奇怪了,我和钟仪是睡得少,范思聪和陈爱玲难道也孤夜难眠?不能再想下去,太重口味。   早餐时,范思聪凑过来,假装不在意地说,睡得好不好,习不习惯啊。他昨天分明瞧见钟仪进了我房间,这是憋着想知道我们都干了些啥呗。   孤男寡女还能干些啥。   我想称赞一下他的纯情范儿,不过钟仪就在不远处看着我们,提醒我昨晚答应过不刺激范思聪先生。   答应过吗,我记得只是笑而不语吧。   我和范思聪打了几句哈哈,然后把外衣上的一根长头发挑掉。之后,他的脸色就一直是青的。   是他自己眼尖而已。   袁野早早吃了饭,提前把车开在酒店门口,很敬职。等我们的时候,他靠着车门看手机。他时常这样,因为手机的屏幕背景是他和一个女人的合照。   见我们出来,他收了手机。   “分手了没?”我问了一句。   他瞪了我一眼,咕哝了句什么,钻进了驾驶室。   我听见钟仪在旁边叹了口气。   招猫逗狗,让我有好心情。我现在需要好心情。   莫高窟里不能拍照摄像,范思聪在入口处佛塔边拍了几张,那架势和旁边的游客一般无二。当然他现在正心不在焉,可以原谅。他的DV只在车上用过小会儿,不知最终会拍出什么样的短片。反正陈爱玲都不急。   这儿每天就开放十几二十个洞给游客参观,每个洞都有导游解说,就不用我费事了。一行五人,真正没来过莫高窟的,就范思聪和袁野。范思聪心思不在这上面,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钟仪,至于袁野,也不是很有兴致的样子,只是因为莫高窟名头太响,过境总要一游。   我们顺着固定的游览线路,和其它游客一起,一个洞一个洞地涌进去涌出来。我和钟仪拖在最后面,她时时看我,大约是猜测,那篇《在敦煌》里的谋杀案,到底发生在哪里。我却几乎不说话,最多只在那些讲解员随口胡扯的时候,低笑一声。   那一个个洞里,都是没有灯的,讲解员会拿着一枝小手电,打出一道细细的光,指在洞顶的飞天或经过拙劣修复的佛像上。有几个游客自己备了手电,于是总有几道光柱向上照,但却不足以驱散洞中的黑。   “像这种场景,会不会给你带来灵感?”陈爱玲不知什么站到了我身边。   “噢,这是个非常适合杀人的地方。啊那个飞天绘得真生动,特别是她的眼珠,噢天哪,那是颗真的眼珠……呵呵诸如此类的场景很容易在脑子里冒出来啊。或者一群人涌进洞里,再涌出来的时候,却少了一个,佛像的底下有滩血,却找不见人。”   我这话一说,旁边的人都侧目,一个女孩吓得躲开。   “你写的这些,那些专业搞刑侦的人怎么看,有谱吗,会不会有破不掉的案子,找你来协助?”   我冲她笑笑。我时常被读者问到类似的问题,不耐烦透了。   陈爱玲看了我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我不打算回答。她微微摇头,继续看壁画去了。   真是个热心的读者,还真挺期待我回答她的问题呢。不过她之前没说爱读我的书呀,老年妇女的矜持。我忽然有些后悔,对陈爱玲,我还是得搭理的,不能总由着性子啊。   一层一层地转上去,又一层一层地转下来,藏经洞看了,几个主要的造像洞也看了,有代表性的洞大都全了,最后瞧了坐佛卧佛。出来的时候,我冲钟仪笑笑,说名字是叫《在敦煌》,又不是《在莫高窟》,敦煌大着呢。钟仪说那在我们的行程上吗,我们会经过吗。我说,怎么你比我更急。   上车开了两分钟,我往窗外一指,说袁野,我们开过去看看。   “那是什么地方?”钟仪问。   鸣沙山这一边的整面山壁,全都被凿出了大大小小上千个洞穴,其中一大半,被拦成了景区,进入需要收门票,还有一小半却无人看管。我所指的,就是这一小半远看和莫高窟千佛洞一模一样的“蜂窝煤”。   这一段的山壁前,是大片的戈壁滩,看不见有路下去。但我们开的是越野车,袁野找了个合适的斜坡就往下走,车里顿时左右摇摆颠簸起来。   “难道这里也是莫高窟,但怎么会没人收门票,就这样可以直接开到跟前吗?”范思聪问。   “到了你就知道为什么不收门票了。”我说。   车停在山脚下,我跳下车,快步前行。其它人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都好奇地跟着。钟仪大约猜到些什么,跟得最紧,几乎是小跑着的。袁野则留在车里看守。   这儿的地貌和刚才参观的莫高窟完全一样,都是在鸣沙山断壁上开凿出来的,山体和地面近乎垂直,在某些地方有凿出的简陋石阶可以爬到上几层去。这儿的石级不像保护区里的得到了很好的修缮,许多地方都风化了。   最底下一层的岩洞,下沿离戈壁滩还有近一米高,在前面某处大约有方便上去的地方,但我可不耐烦,手足并用就翻了上去,想了想还是回身拉了钟仪一把,其它人我就不管了。   我速度稍稍放慢,一个洞一个洞地看过去。后面那几个也都爬了上来,看了几个洞窟,就听见范思聪的声音。   “唉呀,这些洞里怎么什么都没有呀,不会是都风化掉了吧,这怎么不保护起来呀。”   “洞里本来就什么都没有。”我在前头回答:“这是匠人住的地方。”   莫高窟的建造,从公元366年前秦苻坚起,至元代,历十余朝一千多年,才有了今天的规模,而历朝历代,那些凿洞塑像绘画的匠人们,就是住在这些洞里的。许多人一生就在这些洞和那些洞之间奔波,沙漠边的辉煌,由千万个被遗忘的可悲人生拼接而成。   我特意回头去看了眼范思聪的脸色,果然难堪得很。别人也不知道,但没像他这样自己把脸凑上来挨打。失分啦,小伙子,我在心里幻想正拍打他的肩膀,太弱太幼稚,然后他化成一道灰烟蛇行而去。   我常常会有一些具象的荒诞情景浮现在脑海,很多时候妄想症患者与艺术家的区别,只在于有没有找对出口。   找到了,就是这里。   这个洞窟,一眼就能看出和刚才经过的十几个洞的不同。   通常这些匠人居住的洞窟,都要比莫高窟的佛洞小一些,进深也不如。一个是贡给信仰的,一个是给俗世工匠安身的,当然高下有别。但眼前这个,入口就大着一号,往里走,竟有两进。   第一进,和普通匠人石窟相仿,只是大了约三分之一,走到最里面,左手边还有一间小室。   长方型小室不大,只七八个平方,但特异之处在于,顶头另有一座用石砖砌就的室中室。   本就是在山体中石头里挖出的空间,却还要用石砖再砌,似乎过于拧巴,但也可能是在开挖之初,并没有想到要做这样一个室中室,不知后几代的续住者有了新的需求,就在原先的基础上用石砖堆砌改建了。看上去大小像张单人床,但显然不可能派这种用处,更可能是壁龛之类,供奉佛像的地方。   这方场所,显而易见比先前其它匠人洞窟高级,从更大的洞窟,到多出的小室,再到小室中的室中室,无处不显示了身份地位,这当是匠人中有地位的人居住,或是总负责人的居所。   我进了洞,直接就走到了小室的入口处,往里张望。小室的开口朝向也是精心设计过的,这样拐一个弯,居然外面的光线还能照亮半间,但那石砖砌出的室中室,却藏在阴影里模模糊糊。   我不忙进去,等着后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地进了洞,然后伸手装腔作势地指了一圈,最后停在陈爱玲的身上,确切说是指向她的脚下。   “当时,那只手就在你左脚踩着的地方,断手,没连着身体。”   这话一说,他们都向后退,空开了我指着的位置。   那儿就是普普通通一块岩石,钟仪弯腰细看,没有血渍。   “许多年前的事了。”我说着,观察每个人的表情:“没有什么血,因为这里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在其他地方肢解的,血早已经流干了。”   然后我走进小室。   “身体被切成了十几块,主要都堆在这间小室的门口,但两只手,一只放在门口,一只放在最里面壁龛里。”   我把手机调到手电模式,照着壁龛。   “现场的仪式感很强,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就在这壁龛里,石砖的表面,竟然有一个血手印。”   我走近壁龛,用手机照着内壁的某处,在一人高的地方,有一个五指张开的红色印迹。   他们惊呼着走近细看。   我忽地撤了照着血手印的手机,反而照向他们的脸。   一张张表情各异的脸孔,有意思。   暗室里照向脸孔的强光让他们纷纷侧头眯眼,范思聪更“啊”地叫出来。   “怎么?”钟仪问。   “没什么,忽然不想说了。”我说着,走出了小室。   他们没有跟出来,想必在研究那个血手印。   我径自快步出了洞窑回到车边。袁野靠着车门发手机短信,我冲他笑笑,走到他身旁。他把写了一半的短信删掉,我说哦对不起,你管你,我不看。   他摇摇头。   “本来就不知该写什么东西。”他说。   他把手机揣回兜里,我想他有话要对我说,等了会儿,他总算开口。   “那儿都是些空洞,没什么东西看吧。”他说,原来他倒是知道的。   我笑了笑。   “你怎么总戴着手套啊?”   “有怪癖的人比较容易成功,因为别人总是会先看到他。”   他摸着下巴“唔”了一声,然后终于问:“那个,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在闹分手?”   “你把这张照片作背景,说明你们的关系,你每次看这张照片的表情,说明了你们这段关系现在的状态。”   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这么明显。”   “只是对我来说明显。”   顺利咬钩啊,一切对我来说,总是这么的容易。   “要聊聊吗?”我问。   他有些犹豫。   “你知道,都说女人是最难捉摸的,但她们不会比谋杀者更难捉摸。”我随口扯了个谎。   最后一击是:“也许我能给你点建议呢。”   然后袁野就把他和那女孩的故事说了,我想他心里一定觉得,这位变态的悬疑作家原来还很好人呢。   很普通的爱情故事,絮絮叨叨吞吞吐吐说到一半的时候,钟仪她们回来了,他就不方便再说下去,但我早已经在心里复原了整幅图景。   当兵的回家探亲时,碰见了中学时邻班的女生。阿兵哥都被操练得挺有男人样子,对许多女生有着天然吸引力,于是就好上了。只是当兵的一年到头也没法和女友呆几天,其余的只能靠电话、短信和QQ来补,有时候拉出去训练或出任务,手机都不能带着,更只能靠脑补了。   加上女生后来去了武汉工作,文员之类,武汉也算是个大城市,心思就活了。照我看这几年袁野头上也不知戴了几顶绿帽子。当然,他自己一直是很相信爱情的。到了今年复员退伍,袁野满心奔着结婚去,包括这次做司机,也是给结婚筹钱,但没想到那一头,却犹犹豫豫,说要再处段时间看。袁野总算觉出点不对劲来,想百般柔情,却发觉使不上力气了。   我拍拍袁野的肩膀,轻声说了句:“有办法的。”然后上了车。   把人吊在半空,真是好滋味。   两女一男上了车,就围着我问分尸案和血手印的事。范思聪说看那血手印附近,也有几滩红色的印迹,这会不会是石头里本来含的矿物质的颜色,只不过恰好有一块是手的形状。他大概是想和我辩一辩,我说有道理,反让他颇失落。   钟仪问这案子什么时候发生的,怎么说了一半就不说了,不像戏台无头案那样详细,不过瘾呢。我说后面想不起来了,顿时也把她气得不轻,点了我一句“在敦煌”,我也只是笑笑。   陈爱玲说,身体被切成许多块堆放在窟内的分界线位置,两只断手分别放在洞口和洞的最深处,像是祭祀,某种邪教仪式。我问她是不是美剧看得多了,她说对,《CSI》里有,不过又在石壁上留下血手印,这就像是《X档案》了。我哈哈说不像你这年纪嘛,六十几岁还喜欢看罪案剧,这种心态太难得。话刚顺嘴突噜出来,想起她的金主身份,连忙找补说,不过大概是你先生小孩喜欢看吧。   一句话里攻击点太多来不及放盾牌,她哈哈说自己还差三岁到六十……   好处是终于冷了场,车里安静许多。   袁野一会儿就瞄我一眼,他当然很想知道,我的办法到底是什么。   这一路的行程很赶,也是我不愿在一场纯粹挣钱的旅途里耽误太多时间的缘故。我可想不到此行最终会变得如此有内涵。今天夜里我们会宿在吐鲁番,大约要开七百公里。   “打算怎么走?”我问袁野。   “高速啊。”   “走段国道吧,靠近柳园镇的地方,我知道有家路边店大盘鸡不错。”   “行,新疆路好走,国道比高速慢不了太多。”   一路上我听着范思聪和钟仪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聊天,不禁回想起昨晚她在床上的模样。这种对身体的迷恋我已经许久没有了,我让自己挣脱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到前路上,以免车子开过头。   还是险些错过了,那是紧贴着小丘的一排三家司机饭店,四川饭店和大盘鸡王中王两块招牌下面,已经是空荡荡的店面,有处墙都倒了一半,剩下一家小张大盘鸡,除了我们之外,并无其它客人,连大盘鸡都要现烧,需等上四十分钟。看这情况,再过几年,这家也要步上前两家饭店的后尘。这里经过的车辆越来越少,大多走了高速,附近也无加油站,这歇脚处眼瞧着就要废弃了。   等候的时候,我教袁野故意错发了一条短信,假装是要发给另一个女人的,却误发给了女友。内容是拒绝另一个女人的告白,但又不能拒绝得很彻底,要留个口子,显得他其实对那人也不是全无兴趣的样子。   袁野被这个法子惊到,不敢发。我说你现在的情况基本就是没戏,不下猛药活不过来,没见人急救的时候还电击心脏呢。人么都贱得很,没人抢觉得不是好货色,一有人抢就绝不轻易放手。这都不成的话,那你就死心,如果救回来呢,我给你背书,以后需要的时候,我告诉你女人,这主意是我出的,另一个人并不存在。   留下袁野一个人傻琢磨着,我下了路基。   翻过路基一边的小坡,就是戈壁,苍茫开阔,直连到远方的山,和山后的天,天高地厚,云垂风劲,只是这般风景,出了关到处都是,看得久了,就不觉得是景。   我自然不是来看风景的。我要找的那人在不远处,本是蹲着,才站起身,叫我看见了腰臀的一抹腻白,却是钟仪在方便。大戈壁上处处是厕所,也只能上天然厕所,这儿比路基矮了两米,算有些遮挡——如果没人凑近看的话。   我走上去,她回身看见我,啊地低呼,一脸嗔怒。   “你这人……”她骂了半句留了半句,表达了不满又给我留了些面子。   “找个地方说说话。”我对她说。   “你故意的。”   我笑笑,她往回走,却发现我没动。   “在这儿说话?这里风刮得脸疼。”   “去那儿吧。”我用手往前一指,正是与公路相反的方向。   大约几百米的地方,是一条已经完全废弃的公路,公路边有一间平房,门窗洞开,早已经无人居处。   那房子离我们颇有些距离,钟仪看了我一眼,大约在猜测我的心思。   找个地方说说话,在一间远离众人的空房子里。一对前夜才欢好过的男女。   我先往前走去,她跟了上来。我们一时沉默,听着风的呜呜声。   这种怪异的缄默一直保持到走过三分之一的路程,钟仪开口说:“我第一次看你的书,是在高二,我让一个男生帮我去图书馆随便借本闲书打发时间,结果他借了两本,一本是帮我借的言情小说,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另一本就是《古井、眼珠、牙》,是他借来自己看的。我就很生气,说凭什么你觉得我喜欢看的就一定是言情,然后把你的这本书抢来看了。这一看,就不可收拾啦。”   “你的每本书,我都看了十遍以上,不是一目十行的看,而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翻来覆去,琢磨字里行间的含义。然后就想,是什么样的人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之后看到你的照片,就觉得,哈,这个男人居然还长得这么帅。当然,其实你自己也知道,这只是粉丝眼中的偶像光环,但身为粉丝,明明知道那是光环,还是情不自禁地盯着去看,只觉得无比的耀眼。我就决定,一定要嫁个像你一样的男人,心底里,也免不了要意淫一下,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该有多好。从高中到大学,这种狂热没有减退,反而越来越厉害,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做的很多蠢事,也就不必说了。”   初说起时还有些艰涩和不自然,但很快她就自如起来,仿佛在说另一个人的事情。嘴里说着“不必说了”,但还是多多少少讲了些,比如她是怎样探访我笔下的地点,组织粉丝聚会,甚至建立专门的网站,搜全我小说的各个版本,排队等我的签名书。   “这次旅行,是一次圆梦之旅,你不知道我在之前做了多少次心理建设,让自己不至于在你面前过度狂热而出丑。”   “你的心理建设很成功啊。”我说。   “成功吗?在经过了昨晚之后?”   “昨晚是美妙的回忆。”   说话间,那间破屋已经很近了,屋子有三个门洞六个窗洞,走得这么近却还是让人觉得扁平。一侧的墙上用红漆写了几个字,一眼看去,正中“远征”两个字特别明显。   钟仪的语速,突然加快了。   “对你的喜欢,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程度,是走火入魔,这让我没办法正常地生活,很多时候,我讨厌这样的自己。所以这一次,也是了结。昨晚我不后悔,也很满足,会是很好的回忆。呵,刚刚好,如果再多一次……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生活搞砸。”   说完这些,我们恰走到破屋中间的门洞前。   我不想说爱情不爱情的蠢话,比如我们可以试试正式开始而不是随便打一炮。以我的女人缘,还从来没谁能像钟仪这么主动过。   在我的小说里,失去主动就意味着死。   “那么现在,你想对我说什么。还是我们往回走,我已经很饿了。”   钟仪站在破房子前问。   我没有立刻回答,那几个红字是“岛远征轮”,其它的残了,在下面有几个浅些的字,“昆仑胎玉”,仿佛原本是家路边的玉石店。   然后我把目光移到钟仪的脸上。   “我脱了手套和你来一次,怎么样?”我裂开嘴朝她笑。   钟仪抿起嘴,把人中绷得老长。   “开个玩笑,脱了手套我会阳萎的。”   钟仪的表情像吞了个苍蝇。   “进去看看吧。”我说。   我知道这不是什么玉石店,没有人会把玉石店开在这种荒郊野外,那就是招抢找死了。这样的店,最多的是吃饭的,其次是修汽车的。所以并不是“昆仑胎玉”,而是“昆仑胎王”,污渍让它看起来像多了一点。上面“轮”后残失的字,当然也只能是个“胎”了。这曾是家汽修店。   钟仪犹豫了几秒钟,才拖着步子跟进来。   屋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灰色的墙,许多地方掉了粉露出砖。地上是厚厚的风砂,一踩一个脚印。钟仪进来时我在低头在看自己的脚印。   我用脚把一个脚印抹掉,左右划拉,露出地面的底色。   我来来回回地趟着,清理出一大片区域,当然不如用扫帚来得干净,但已经足够让我看出下面的血。   是大片的干涸的血迹,看样子当年没经过任何冲洗。也是,这里不通自来水,取水不便。   钟仪也看出来了,她讷讷地问:“难道……这才是《在敦煌》?”   “对,敦煌又不仅仅是莫高窟。”   “那先前?”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那自然是有用心,却不便明说了。   钟仪的手机响起来,她看了看,说:“他们在找我们了,要不要叫他们过来?”   我耸了耸肩,表示了无可无不可的态度。   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正围着屋外的一根木桩子打转。许多年过去,许多痕迹都已经雨打风吹去,也没有像嘉峪关时有一个导游,会解说当年的具体细节,但只凭着屋内的血渍,这根木桩,以及附近的地形,足够让我相信,那篇《在敦煌》里所述的谋杀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是真实发生过的。   “来之前,我以为和那老师同行,会丰富很多西域的知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趟谋杀之旅。”陈爱玲说。   “哦,你猜到了?刚才钟仪在电话里可没说。”我冲她笑了笑。   “从昨天的戏台,到今天早上的石窟,到这间没人的破屋子,再猜不到的话,那也太……呵呵,我看那老师你提出不走高速,不是为了吃那家的大盘鸡吧。不过别和石窟里那样,只说一半,那可难熬得很啊。”   “对呀,别藏头露尾的。”   我当然听得出范思聪这是拐着弯儿在骂我,实际上,这正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   现在唯一让我感到有些棘手的,是陈爱玲啊。   “行,我知道多少,就说多少。这里发生过的事情,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戏台的谋杀案对我更有吸引力啊。”   “你是说更冷血更残酷吗?”钟仪问。   “面对死亡时,所有的东西都呈现出它们的本来面目,不管是冷血、残酷又或是变态的人性,呵,它们本就如此,赤裸、真实。”   这番人生哲理把他们说得有点发愣,我微微一笑,然后说:“嗯哼,你说得对,就是更冷血更残酷。我就好这一口。”   “冬夜,无雪,无雨,有风。那人开了一辆车,看清楚是什么车的人,都已经死了。”   我开始讲述《在敦煌》的故事。   我想,写这篇小说的人,当然也并不清楚在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不过是收集了些当地人知道的线索,或者公安的调查情况,再加点想象,复原而成。   而我在讲述的时候,又尽可能地把写作者的想象剔除出去,将最真实的一面还原出来。这并不困难,作为一个悬疑小说家,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最原始的骨架,哪些是艺术加工。   还是我真的知道?这样的念头忽然出现在脑子里。呵,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稽想法失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你的笑容很奇怪啊。”钟仪问。   我摆了摆手,收敛了笑容,继续描绘那个夜晚。   虽然没有人看清楚那辆车,但必然有一辆车。在如此荒凉的地方,深夜里,修车是最容易骗开修车店门的理由。甚至未必是骗,也许车真的坏了。   那晚这儿本有三个活物,一条草狗,一对修车的父女。   夜里,这儿的狗该是不拴的,但或许它嗅出了危险,对着那个车主大吠起来,所以主人在修车的时候,先把它拴到了木桩上。   它是第一个死的。   死的干净利落,一刀断喉。那时车该快修好了,狗或许正大声叫着,把链子绷得笔直,那人就蹲在狗的面前,恰在它撕咬扑击不到的位置,拔出刀来一挥。气管被割开,狗吠声蓦然断绝。狗的牙和爪上没有检出特别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一刀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狠且准,狗固然是被栓着的,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至少,那个人非常冷静。   然后是修车的父亲。狗突然不叫了,这是个突兀的信号,无论如何他该过去看一眼,甚至那个人会主动喊起来,说狗怎么了。哦不不,如果我是那个人……对,父亲还在修车,最先来看的,是女儿。用刀逼住了女儿,就等于控制了父亲。   父亲被叫过来,和女儿对换,他也许叫嚷着,兄弟好好说话,要什么都给你。然后,他的肋下就被刺了一刀。这一刀让他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但一时又不得死。控制了父亲,也等于控制了女儿。那个人把父女缚绑在房间里,就是至今地上还有血迹的那间,这是父亲的血。他生起火后,才又把两人从屋里拖出来。   小张大盘鸡前的公路,那时已经修好,是主路,汽修店前的路正在渐渐废弃,过往的车辆日渐稀少。尤其是在夜里,少有车辆会选择打这儿通过。但在那几小时里,终归还是有车过的。那名在事发第三天被公安找到的司机说,当时屋子的背面有火光,想必是生了堆火,风里有呜呜的鬼哭,他当然没敢停下,加着油门过去了。从反光镜里瞥见屋后像是藏了辆车,确切地说,他是看见了火光映出的车的影子。他没来得及细看,也没敢细看。   呜呜的鬼哭,是父亲和女儿的嚎叫,嘴里塞了破布,再怎么凄厉地嚎,也只能是这样的呜咽。   那司机没见到火堆前发生的事情,他没停下,其实是正确的决定。第二天公安到达惨案现场,最初时以为夜里被狼破坏过,这当然也没错,附近有狼,在一切结束之后,顺着血腥味就来了。只是现场的那些碎肉,最终被确认,并不完全是狼撕碎的。   那人生起了火,父亲被绑了手脚,倒在地上,血不停地从伤口流出来。他本已弥留,这个世界正越来越冷,越来越远,但剧烈的疼痛又把他暂时拉了回来。   那人在割他的肉,一条一缕。   我注意到陈爱玲又开始抽烟了。这些天来的第二次。   她是唯一没有看着我的人,眼睛往地上看,像是在听着,又像是在想着其它某件事情。   当然,我想她一定是在听着的,没人能在这种时候分神,除非她早已知道这宗案子。   在女儿的面前割着父亲的肉。这是何等的残酷。   他的手法十分精巧,这使得父亲死亡的时刻延后了很久。他甚至把肉在火上烤。   做出这样事情的人,如果他真的吃了肉,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胸、背和大腿,这三处地方,最后被剐得处处白骨,后来再被狼一啃,第二天的时候,父亲已经不成人形。   也许是杀人者太过投入到这场变态的游戏里,女儿终于寻到了机会逃跑。她穿过路前的那片戈壁,跑到新建的公路上去求救。   她没能活下来,在这没有灯的路上拦车是很危险的,并且也没有司机敢停下来。警察最终没有搞清她是被哪辆车撞死的,可能那天晚上经过的车辆大多有份,次日天亮终于有车在尸体前停下时,她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不知被辗压过多少次。   “我想你们对割肉之类的细节未必感兴趣,比如一共多少刀,切得多细,呵呵,就省略了。基本上,关于这宗案件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和嘉峪关戏台案一样,至今未破。没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找不到动机。戏台案可以根据种种迹象认为杀人者是在复仇,但在这里发生的案子里,杀人的手段更残酷,但是动机却完全找不到。”   “是公安找不到,还是您也一样找不到?”陈爱玲忽然开口问我。   “是公安找不到。”我笑了,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渴望,一种期盼。这是和其它人的好奇心全然不同的另一种情绪。   她在期待我能把这案子破了吗,真有意思。   “死亡自有其魅力,生命是最最奇妙的东西,而生命最绚烂的时刻,一是出生,一是死亡。出生的美,大家都懂得欣赏,但死亡之美,那黑暗中的恶之花,却不是谁都有胆量直视。为什么悬疑小说有这么多的读者,因为它提供了一种间接的安全的方式来释放死亡的诱惑。直面它太危险,那需要一颗赤裸的心,当然在一般语义里,那意味着极端变态的心灵。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杀死一个人需要一些外在的理由,比如情仇,比如财富。但对少数人来说,死亡本身就是理由,就是动机。好比一个人看到美食时的吞咽口水,不是因为饿,仅仅是他想吃。”   “你是说,杀人者的动机就是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是的,实际上,我的小说里也会有这样的谋杀案。这是最难以侦破的,因为传统动机的缺失,这样的杀手杀人,多半只是兴之所至。死亡本身能给他带来愉悦。对比这宗,难道不是这样吗,一切迹象,都显示他是突然起意。可能是看见了女儿,可能是看见了狗,可能是夜空的月亮,也可能是脑袋里臆想出的一个形象,让他忽然之间抵抗不了杀人的诱惑,选择动手。并不是说,因为没有抓到人,搞不清动机,我就说他没动机,就是喜欢杀人。而是之后他做的事情,也符合一个沉溺于杀人本身快感的杀手的轨迹。”   陈爱玲狠狠地抽烟,她这时开始看我了,很认真地看着我。   “所有此类杀手都是镇定冷静的,他们的神经就像是钢丝,这让他们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游走在危险之间,并享受其快感。他以杀狗开局,然后用换人质的方式,最终控制住了父女二人。而他也没有忘记把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以免被过路车看见。这说明他是想到会有车路过的,但他还是选择了在露天在野外,并且把这次死亡延展出一个极漫长的过程。这矛盾吗,不,这符合他的心理逻辑。他认为一般情况下,没人会停车绕到屋后看看是谁在生火,同时也做好了意外情况发生时杀死目击者的准备。而这种‘也许会被发现’的危险,更刺激了他肾上腺素的分泌,令他分外陶醉。就像我刚才说的,游走在危险之间,在雷区里跳舞。这只是第一道佐料。”   想象那名杀手的状态,让我也不禁吞咽了一下口水。不管我写出过多少变态的谋杀故事,但看,生活永远是老师。   “第二道佐料,是在女儿的面前杀死父亲。父亲是因为女儿才甘心受胁迫,而女儿也是因为父亲才不能独自逃走。我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我相信他一定营造出了上述的情境,这是多么纠结多么有张力的情境啊。而用上了这两道佐料的主菜是什么呢,一场漫长的凌迟!只有一个享受过程本身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   “你居然用佐料和主菜来形容这样的事情,真是……”范思聪小脸发白。   “恶心,残忍?你想说哪样?一个优秀的刑警,必须学会用罪犯的头脑思考,而一名杰出的悬疑小说家,更是得把这当成看家的本事。当然,你们这些吃蛋的人,大可不必管下蛋的鸡是什么样的。说到鸡,我倒饿了,行了,我们回去吧,大盘鸡也该做好了。”   穿越戈壁滩的这一小段行程,变得很沉默,只有呼呼的风声。快到公路的时候,钟仪说:“我总觉得,你还藏着什么没说出来。”   我嘿嘿嘿嘿地笑起来,笑声夹在风里,撕碎了四散而去,我分明地瞧见走在前面的范思聪后脖子一缩。这天这地让我不由地畅意起来,只是我的这种畅意,别人看来,大概是十分怪异吧。   “你真的是了解我,一直憋着,也难受得很。其实我对故事的结束有些小小的不同意见,我刚才说的,应该算是官方版,我相信,代表了当地警察的意见。”   他们都停下来看我。   “有的时候,真的难以想象,那些整天和杀人犯打交道的刑警,对杀手的心理把握却时常要出偏差。关于女儿的死,呵,变态杀手先生已经充分展示了他的控场能力,没人能生来如此,即使有天赋……”   我在说到“天赋”的时候,他们的脸多少都抽动了一下。   “即使有天赋,没经过几条人命也发掘不出来。这样的人行事冷静细致周密,过往的杀人经验也让他不会犯下低级错误,所以,那名女儿是怎么逃离他的掌控,最后被撞死在这条路上的呢。”   “难道她不是被撞死的?”陈爱玲问。   “我想她是被撞死的,但第一个撞她的,不会是过路的司机,也不是在这条路上。如果我们延续之前的逻辑,当父亲终于死去,轮到女儿的时候,那个人会怎么做?难道一刀捅死她吗,不不,太简单,他尽兴了吗,也许他还没有玩够。他选择哪种新玩法,当然很难判断,可是既然警方判定女儿是被车撞死的,假设他们的法医没犯什么低级错误,那么,我就会猜,那杀手是固意把女儿放跑,然后再开车撞上去。给她一个希望,再亲手掐灭。这是很多杀人者爱玩的游戏啊。想象一下,那女儿本来已经腿软,得了个机会,却根本跑不快,车子的轰鸣声突然在身后响起,车灯打到最亮,一片能照瞎人眼的光明,一条踉踉跄跄的人影,他故意压着速度,慢慢地,慢慢地,直到她体力渐渐耗尽,才一脚油门。”   这描述很有画面感,是因为我在说的时候,心里就出现了这样的情景,如果我是杀手,会觉得何等的华丽。变态而有张力,残忍而美丽。   “那为什么他在撞死人之后,要把尸体搬到另一条路上,伪造现场呢?”其它人还噎着的时候,钟仪最早缓过来,问道。   “我想,这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露了一个破绽。如果他就放着女儿的尸体不管的话,会为警方提供一条线索,如果警察足够聪明的话。”   “线索?”   所有人,包括袁野,都皱起眉头,苦思我所说的线索是什么。   “别想了,耽误吃饭时间。我猜,那女儿很可能是被撞死在汽修店前的那条路上的,一个人在惊慌失措时,往往会犯错,就算眼前有千百条路千百个选择,她也只看得见最蠢的那一个,极可能就这样顺着路尽力往前跑。但作为一个冷静的杀手,在游戏前应该想到了各种可能性,确保可以杀死她。哈,我这么说,你们是不是还没猜到?”   沉默,点头,耸肩。   “我是说,那个杀手应该考虑过被害人翻下路基跑进戈壁滩的可能性。如果公安能想到这一点,那么他就能顺利推断出,杀手开的是一辆越野车。”   “噢,对哦。”   “所以杀手绕了一个大圈子,把尸体放到另一条路上,一晚上下来,被压了不知多少回,这个破绽,就被很好地掩盖了。”   陈爱玲吐了口烟雾,说:“但还是被你看出来了。”   “这没关系,因为公安没看出来。”   “如果当时你参加破案的话,一切就不同了吧。”   “的确,但没有如果。时过境迁,就和戏台人头一样,知道了去向,也再抓不到人了。我甚至敢确定,那一定是辆很特别的越野车,不常见,非常好认,所以他才如此费心思掩盖。开一辆好车独自游疆,这些条件一确定,周边的关卡一拦,立刻就能把人抓住。以那个人的心态,杀了两个人,多半不当回事,反倒兴致更浓,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不会改变原来的行程。”   周围响起几声叹息。   “行了,吃饭去吧,我饿得很了。”我说。   “这还怎么有胃口呢。”类似的哀声四起。 ------------   第五章 拼图游戏   “你有没有怀疑过,人是我杀的?”   “当然没有。”钟仪回答。   “你在撒谎。”我说。   房间的格局和昨夜相仿。屋子略小些,但更新,我和她之间还是一样有个小圆几,两张沙发椅挪动到了斜对着的位置,而昨夜我们是并排着坐的,如此调整,很明确地定位了我们的谈话状态。   当然,与昨夜最大的区别在于,床褥平整。   面对我的指责,她只是笑了笑。   “空调开得太冷了。”她站起来去把空调关掉。   我想她还不是一个优秀的心理咨询师。一个合格的心理咨询师,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心里怎么想,必须得努力表现出她是站在我这一边的,绝不相信我曾经杀过人。她得让自己和来访者的关系尽可能舒缓平稳。   其实即使她再如何强调对我的信任,我也不会信以为真;反之,也并不会让我特别不适,从而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有抵触情绪。从这点上说,她的默认,却显示了对我的了解。   “今天午饭以后,你的话变得很少。”她重新坐下,说。   “我一直话不多。”   她等着我说下去。   “我……在想,人是不是我杀的。”   我喝了口茶,茶已经凉了。瓷杯盖和杯沿触碰的声响有点大,动作重了些,或者是手抖了。   她似无所觉,镇定地望着我,神情甚至接近温和。   “一个优秀的作家,需要具备很多天赋,其中之一,就是对自己创造的世界深信不疑,甚至可以看见、听见、嗅到、触碰到那个世界,游走在两个世界之间,同时在不同的世界里生活。我经常可以看见一些画面,摘取其中一些变成小说,剩下的碎片重归不可知的意识深处。有时我会和画面里的人说话,他们有些死了,有些还活着。我一直觉得,这是我的天赋。”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仿佛嗓子极干涩,刚才喝下的那口茶水没能起到分毫作用似的。   “从嘉峪关的雨中戏台、空无一物又好似还戳着人头的城墙铁勾,到今天戈壁滩边的废路荒屋,都有那些画面。扭曲但真实感非常强烈。模糊的似远似近的人影,跃动的火光,地上蜿蜒蛇行的血,风里的腥气。这种感觉,就好像穿越了时空,在杀人者和我的心灵之间连了一根线,用他的眼去看,用他的心去感受。有时,那是在我面前悄无声响徐徐展开的画卷,有时,那画面交叠成一个压缩了杂乱声响的匣子,把我关在其中。”   我看了一眼钟仪,她非常认真地听着,我想,她已经被拉到了我所描述的那种幻觉中了。   “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天赋,是埋藏在我血液内的因子被激发出来,甚至我曾想,会否上一辈子就是个连环杀手。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辈子曾经杀过人。可是,现在我开始想了,情不自禁。有个声音在耳畔细碎地念叨着,那些画面,并不是什么现场的气氛、各种杀人遗留下的细小痕迹加上我的想象力拼接出来的,那就是我的记忆,我的记忆,我的记忆,它们原本死了,僵硬着埋在地底下,现在它们活转过来,一只只手摇摆着从土里升出来呢。”   我笑起来,那笑声,连我自己都觉得怪异极了。   “为什么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是一个谋杀犯的可能呢。按照我一惯奉行的逻辑主义,既然我想不起来那五年里自己究竟干过些什么,既然我在描写谋杀心理和谋杀手段方面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天赋,既然会有笔法和我极像的自传式小说出现在我的电脑中,而这些小说又被证实是真实发生过的无头悬案,那么,我没有任何理由把自己摘出去。但我好像从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现在想来,这是一种逆反心态,违反我一惯行事标准的否认否认否认,只能说明在我的潜意识深处,隐藏着一个大秘密,隐藏着另一个我。”   “你说,我的小说写得越来越好,是不是因为我埋藏的记忆在慢慢复苏?一个真正的谋杀犯,一个变态的连环杀手,摇身一变坐在书斋里,把当年的事情,改头换面写下来?”我忽然问钟仪。   钟仪还是尽量保持着最初的神态,但是她的脸色分明已经发白了。   我不禁又咯咯笑起来,是我潜意识里的另一个人格开始作怪了吗。我让自己停下来,回到尽量正常的状态,不然再这么下去,我怕钟仪会夺门而出。   “无论这些猜测指向什么,意味着什么,有多么可怕,我想我必须得尽量客观起来。我要面对这一切,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希望你能帮助我,我需要一个人能在我过于偏颇的时候指出问题。呵……我注意到你很害怕,这很正常,如果你不愿意,完全可以拒绝。”   然后房间里陷入死寂。   我等了一会儿,又开始喝茶,杯盖和杯子再一次碰出声响,这一声仿佛激活了钟仪,使她做出了决定。   “如果一个像你这样名望的作家,最终被证实曾经杀过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钟仪说。   “一个大丑闻。”我耸了耸肩:“而已。”   “对千百万你的粉丝来说,这是灭顶之灾,会摧毁他们的信念,改变他们的人生观。喜欢看谋杀小说的人,往往能从小说的残酷中得到力量,从死亡里得到生的勇气。而你,原本是他们的偶像,充满了黑暗智慧的教父。雕像的崩塌,会让很多人崩溃的。你真的打算这么做吗?”   “崩溃?”我又不禁笑了笑:“别扯了,哪里来那么多沉重的符号啊意义啊,只是一个丑闻而已,最重要的意义是会变成极好的谈资。当然可能还有一个,如果真的干了那些,在上绞架之前,没准还能写出最后一篇小说,那无疑会是我最好的小说,不论是你口中的那些被打击到要崩溃的粉丝,还是原本对我作品不屑一顾的清高者,都会认真拜读一番。我打赌这小说的销量会是我之前小说的十倍。哎呀在中国应该会被禁的,我把这点漏算了。”   “终于又像你了。先前那些话,真像是另一个人说出来的。”钟仪之前的紧张神情,已经不见了。她的心理调节能力,比我想象得要更高明呢。   “看样子你真的打算深挖自己的记忆了。很高兴你对我的信任,让我有可能知道你那神秘的五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可是你所有的读者都渴望知道的最大谜团。但我有一个疑问。”   “请说。”   “我想,任何一个成功的悬疑小说家,小说中都会有暴力变态的黑暗元素,他们眼中的世界也必然和普通人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去杀人,更不用说杀过人。而关于你电脑里的那几篇小说,我也很同意你之前的看法,即有人设了一个局。虽然小说所述竟然真实发生过,这点太让人震骇,可没解释清楚小说是怎么在恰好的时间在你电脑里出现之前,这并不能成为你可能是一个杀人凶手的佐证。这些你都很清楚,也详细地和我分析过。”   钟仪直起腰,在沙发上坐正,很郑重地看着我,问:“但是现在你的态度突然转变了,必然有一个强大的理由,足以推翻之前你对自己所做的这些极合理的辩护,才能令你一百八十度扭转,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杀过人。既然你希望我能提供一些帮助,就请坦率地告诉我,这个理由是什么?”   理由?   还能有什么理由?   说实话我被问住了。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我喜欢聪明人,但聪明人也总能制造意料之外的麻烦。   一个谎话需要另一个谎话来圆,我现在需要为自己虚构出来的自我怀疑编造出有信服力的理由,这真是太麻烦了。   明明是一张白纸,硬要说成是黑的,这也罢了,但你要说明为什么是黑的,就有难度了。我当然没有杀过汽修店的父女,也没有把人头挂上嘉峪关城头,那电脑里冒出来的小说所述就算全都曾发生过,也和我没有半点关系。我清楚明白地知道这点,却硬要假作自我怀疑,一时之间有些无从下手。   我没想到钟仪会这么较真。我原本觉得,如果她只是一个单纯的读者,面对偶像是个杀人犯这种巨大八卦,必然要怀着强烈的窥私欲探个究竟,在我开始松口的情况下,怎么都该外表假作镇定内心极度好奇;而如果她别有动机,就是设局的那一位,那么既然她的目的就是让我相信自己是个连环杀人犯,现在我开始动摇眼看着入局,她当然是乐见其成地配合了。   也许整件事情和她完全没关系,她只是个我的崇拜者,我的形象在她心里过于光辉伟岸以至于她不愿意我是一个罪犯;或者她完全进入一个冷静的心理医师的角色,正在巨细无糜地为我做梳理,不放过任何微小的疑点?   此时却不容我细想下去,得尽快回答问题,说出那个“理由”。   “是……呃,是那个女儿的死,以及铁勾上的人头。这些没有在小说里写到的,或者说和小说中不同的东西,却一下子在我的脑袋里跳了出来。虽然我对你们说的时候,是有逻辑的,很像是先经过了一步步的推导,最后形成的结论,但实际上它们就那样突兀地出现在我心中,却又是那么理所当然。那简直就是……就是我知道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似的。你知道我的意思。”   钟仪皱了皱眉,显然不怎么赞同我这个临时编出来的理由。   “但很多时候,一个念头从脑海中突然跳出来,却是有内在的逻辑可寻的。答案先冒出来,再去反推之前的逻辑,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因为有时大脑在你下达指令之前,会自动完成一部分工作,在一个人特别熟悉的领域更是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钟仪说。   “更何况,如果你真的杀了人,那些小说是你自己写的,怎么会不把案件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又怎么会写错呢?”她又问。   这个疑问我倒是早有准备。   “假设这些小说是在我非正常的状态下写的,那么有所保留或有所错误,也是可能的,那是另一个人格,也可以说是另一个我,那个我究竟想干什么,有什么谋划,你眼前的我是不知道的。另一个更大的可能是,虽然我在那五年里杀过人,但这小说却不是我写的,那或许是知情者,或许是一个……和某宗案子有关的复仇者。这个人只知道我是个杀人犯,如果她是个亲历者,也只会对某一宗案子特别清楚,其他的事情,只能靠推测,所以不全面并且有错误。”   说到复仇者时,我注意着钟仪的神情变化。那是专注中带着些疑惑,并正在努力思索的模样,这三个字看上去没能对她产生任何波动,没有破绽。   “总之,这些在案发现场突然冒出来的画面,虽然如你所说,可以用潜意识思维来解释,不能成为什么铁证,但……”   我微微摇头,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但它动摇了我的信心。信心这种东西,是不讲逻辑的,正如我在之前根本不会考虑自己有没有可能真的杀过人,那时我的信心也是没有逻辑的。如果事事都讲逻辑,讲理性,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什么奇迹,也……不会有那么多丑恶,没有天堂没有地域,人们只在中间行走。实际上呢,人性的本质是欲望,而不是什么逻辑理性啊。所以,这比什么证据都管用,我现在就是觉得,自己在那五年里真的杀过人了。”   我扯出这番话来做挡箭牌,重点就在模糊逻辑上。好像昨晚和她谈话时,说过这些年我每每回忆“失落的五年”,也想过自己有否杀过人,既然如此,那不是本来就对自己没有足够的信心,和所谓信心之说自相矛盾。但我现在既然说了信心和逻辑没关系,也就能糊弄过去了吧。一会儿有信心,一会儿没有信心……呃,这心态弱的像个在表白不表白中挣扎的青春期小男生,但这么短时间要想自圆其说,也只能用这种自抽耳光的烂招了。   “可是我觉得,你一下子就把自己设定为杀人犯,这也……你需要一个中间立场来进行分析。”   我一摊手:“这就是你的价值了。”   “我以为我只需要做一个心理医生。”   “这是一回事。噢,我是说,我指望它们是一回事。”   钟仪有些狐疑地看着我。   “希望我们最后能得出结论,你的自我怀疑都是些无端的臆想。我可不想同时成为心理医生、侦探和法官,以及受害者。”她笑了笑。   “不管那五年里我做过些什么,都和现在的我是另一个人了。不过如果我真有双重人格,你要小心点别把他引出来哦。这就考验你的业务能力了,钟医师。”   “呵,好。既然你提到信心和非逻辑化的感觉,那我们就把小说是怎么来的之类的逻辑性问题先放一放。”   钟仪放慢了语速,声音变得更柔和舒缓。   “那五年你究竟做了什么,已经没有完整的记忆,但我相信,总有一些画面,一些声音,会偶尔出现,哪怕支离破碎。这些记忆的碎片一定有它独特的气息,你能告诉我,每当你回忆那五年时,最强烈的感觉是什么。我只需要一句话,甚至只需要一个词。”   那五年?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用一个词去概括那五年里的生命。而今想来,两个字就那么跳了出来。   淋漓!   畅快的淋漓,苦痛的淋漓,在寂寂的荒野上,在嶙峋的山石间,在白茫茫的河滩边,在光影斑斓的丛林里。除了淋漓,再没有别的词能包含这生命中的百般滋味。   我从不畏惧去回想那五年,哪怕是最……淋漓的细节。那是肥沃的土壤,不仅对于我的小说,更滋养了我如今的生命。那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生,什么是死。   非但不畏惧回想,恰恰相反,那是我心中的圣地,时时前去朝拜。那些支离破碎的回忆,却是被我自己分割的,时时环绕着我飞舞盘旋,攸忽在前攸忽在后,时而信手取来一块细细把玩,再随手扔回去。和朝圣矛盾吗,一点儿都不,那就像是土星环,有神秘圣洁之美,但若一头扎进去,落在一颗碎屑上,就知道那是荒凉粗砺的石或冰。   便如现在,一些碎片自然地从心里浮出来:掌心的美玉,握着玉的粗糙的手,那一泓细腻的白。眼看着它们就要晕化开去,连成整片的记忆,我拾揉鼻根,睛明穴的酸痛直刺脑仁,立刻就把它们抹去了。   想想怎么回答钟仪吧。当然不能照实说。淋漓?那她一定会一路追问下去,因为淋漓意味着清晰,意味着刻骨,意味着饱含了生与死的大快活,若一个人想到某段生命的感觉是淋漓,他怎么可能会没有记忆呢,那就是他最深刻的记忆呀。面对钟仪,我得小心一些,别自找麻烦。   要想继续把“失落的五年”这出戏演下去,我得给出一个朦胧的,有着许多种解读可能的词。   “闭上眼睛。”   “什么?”   “就像闭上眼睛。那并不是完全的黑暗,在黑暗中有许多光点,似乎没有规律地游动着,它们会组成很多图案,甚至是某些人的形象,但总在最后一刻分崩离析。是的,就像闭上眼睛。”   “当你‘闭上眼睛’,那些光点出现、游动的时候,你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平静吗,还是会有激烈的情感?”   “怀念、眷恋,主要是这样。”   和我说话的时候,钟仪拿着笔在本子上记着些什么,大约是用作心理分析方面的关节点。因为这样,她时而会低下头,从而自然地避开了我的眼神。就比如现在,我很想知道,她听我这样说时,眼睛里会流转着什么样的光,是不屑,还是愤怒,还是心理医生式的平静思索。但她又恰好低下头去了。   “不是那种激烈的情感么,比如恐惧或愤怒?只是怀念和眷恋的话,那我想你那五年的记忆里应该充满了美好。”   这话的潜台词是,既然是美好的记忆,那么我应该没有杀过人。当然她绝不可能真的这么想,这无非是释放一种让我舒缓放松的信息,互换角色的话,这也正是我会采用的方法,慢慢地诱导,假装站在对方的立场,让对方放松警惕打开心防,不到有万分把握的时候不出手。   我该把别人都往这种程度想么,当然。   自信和自大是两回事,尤其在这趟与谋杀者同行的旅途中,更要小心。无论那个谋杀者是谁,他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智力,哪怕是看起来愚蠢的范思聪和袁野,也要慎重对待。实际上,如果设局者真是他们两人之一,反倒更危险,因为他们演得太像。   陈爱玲,范思聪,袁野,钟仪。总有一个是谋杀者。倒不是说他们已经杀了谁,我指的是预谋杀人,杀我。   我早已想明白这一点,在我开始这段旅程的第一刻。   真是兴致盎然啊。   我咧嘴一笑,开始顺着钟仪的话,放出一些“美好记忆”的碎片。   有青草味道的风、湍急的玉龙河、忽高忽低时有时无的铃声……这些与其说是碎片,不如说是素材,再加上点想像力,就足够延展出去。   钟仪理所当然地做着拼图的工作,把点连成线,又把线圈成了面,再吹吹气就膨胀成一个少年因为爱情而离家出走的故事。   “那个肤白如玉的女孩,是你那几年里很重要的人。和她连在一起的记忆碎片,色彩气息听你说来都不太一样,如果是季节的原因,比如春天和冬天,那么你就和她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你刚才有一次说到她时提到槐树,你家门前就有一棵槐树吧,作为在新疆常见的树种,能让你特别记得的,除了你醒来时的那棵外,应该就只有这一棵了。同时提到树和她,那么也许这两者在同一场景里出现过,也就是说她曾经过你家门前,那必然是你出走前的事。这么说来,你离家出走,多半是因为这个女孩子了。”   “我倒觉得应该是那时书读得太差,不想再读下去。”我说。   “也许两者都有。你刚才还提到了玉,温润如美人的和田白玉,联想到你苏醒后身上的羊脂白玉,那几年你的生活很可能和玉石有关。”   一个厌学的叛逆少年,追随着一个令他心动的女孩儿,离开家乡,踏上冒险的旅途,他们行走在河滩荒原戈壁和沙漠中,那最纯真的情感日渐醇厚,由美玉见证着温润着。在这故事里当然还有其它人,碎片中握着美玉的粗糙的手,也许属于那老人,他们或许是一对玉客,父女采玉人。   “你觉得那几年里我在淘玉?和一对父女一起?”   “根据你刚才的那些记忆碎片,这是很合理的推测。”   “推测吗,这中间有太多你的想象了。”   “是很多想象,我猜还有很多碎片你没有说出来,或者是难以用语言组织出来。你现在闭上眼睛回想一下,那些碎片里,有没有和我刚才这个设想冲突的情况?”   我闭上了眼睛。   没有。   没有冲突。钟仪所描绘的,和我所经历的非常接近了。那些事,那些情境,都曾发生过,现在,他们如旧照片般,还始终在我的记忆里缓缓流动着呢。   所谓的记忆碎片都是我从真实记忆里信手捡取的,不过钟仪的复原能力还是让我很吃惊。那需要很好的直觉,以及充份的想象力,或者……那些事她原本就知道。该死的我依然判断不出情况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因为钟仪身上那股让我着魔的吸引力,其产生的一大来源就是她的聪明和灵性。哈,另一大来源是危险性,昨晚在床上这种刺激达到最高潮,我始终在想,这个狂野着与我做爱的女人,是否想杀了我。   我睁开眼睛,向她一笑。   “好像没有。”   如果她是那个人,是不会止步于复原出那段美好时光的。   “真的没有吗?”   “也许只是因为,有一大块记忆,我还没办法触碰到。甚至关于那些记忆的碎片,都远远在冰冷黑暗的阴影里盘旋。我下意识就不愿意去碰,那是些……让我不安的东西。”   我很“配合”地,把局势往她想要的方向引导,那也正是我想要的。   昨夜她看到那块羊脂玉的时候没有破绽,谈论起“如玉女孩”时没有破绽,如果在分析猜测我那些“不安记忆”时还能没有破绽,那……也许真的不是她。   我不禁想起昨夜吻遍她全身时的情形。她的身体也如美玉般无暇,可总是没有熟悉的感觉。   大约真的不是她,我只是太过思念她了,这种思念甚至强烈到让我忘了她外貌的细节,只留下一股无形无质却刀痕般深刻在心头的感觉。就像一个失去了视力的人,我闻得到她,听得到她,这股气息远比看得见她来得真切。   “也许这不安,和你苏醒时的伤有关。”   如果她真的是她,那么,她一定会想方设法,让我回想起来,特别是回想起最后的那些事情。   “也许。”我说。   “这些年来,你找过自己的记忆吗?”   “什么?”   “那五年你的经历,是个谜,随着你的名声地位越来越高,这个谜也变得越来越著名。有许多人声称在那五年里见过你,当然其中哗众取宠者占了多数,但你好像从没有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仿佛对追寻自己的记忆毫不热心。所以才会有人说,你根本就没有失忆!”   我笑了笑,没说话。在没搞清她的意图前,不说话是安全的。   “就像你会回避‘不安记忆’,而沉溺于那些怀念的眷恋的安全记忆之中一样,或许你不去见那些目击者,就是下意识地不愿面对过往。这过往,当然不是裹着青草味道的风,不是如玉的女孩。”   我依然保持沉默。   “如果你是一个淘玉人,那么这解释了为什么始终没有和你长期接触过的见证者出现。因为玉客的人际网是很单纯的,无非采玉和卖玉吧。采玉需长年在野外,而以你当时的年纪,恐怕还轮不到你去卖玉。所以那几年里,你直接接触的,可能仅有女孩和老人。但这两个人去了哪儿呢,她们怎么没有站出来说认识你呢?”   因为他们死了。我在心里回答。   “有很多种可能。比如他们身在国外,不了解你的情况,不过以你现今的知名度,这可能性不高;又或许你们后来结了仇,决定彼此老死不相往来;还有一种可能呢,他们做了对不起你的事,远走高飞,再不敢来见你。”   不,他们死了。我想。   她为什么不说呢?   我坐直了身子,看着她。   她没在看着我,像是在思考。   “你还在等什么呢?”我忍不住把话挑明:“最可能的情况,是他们死了,我杀了他们。”   “也许。不过如果你杀了他们,那么你就不可能在嘉峪关的戏台上杀过人,不可能在敦煌汽修店后的火堆边杀过人。”   “为什么不可能呢?”   “因为你之所以说可能杀了女孩和老人,是基于你苏醒时的伤,像是经过了剧烈搏斗,换而言之,如果杀人,时间只可能是那个时候。而之前,你还是和他们在一块儿的,除非说那两宗谋杀案他们也都有份。”   “有道理,但这似乎形成了一个悖论,我之所以开始怀疑自己杀过人,是那些小说。但如果我杀过人,我杀的应该不是小说里提到的那些。”   “其实,我想你现在的问题是,你太过于执着自己杀过人了,以至于你做出推测的时候,都是基于这种执念,而不是逻辑。比如,你记忆碎片里的女孩和老人之所以没有在这几年出现,的确死亡是一个强有力的解释。但这和你杀了他们没有必然联系,可你却仿佛理所当然般把两者连在一起说了出来。”   我心头一跳。   撒一个谎的难度在于,它如果是一个重要的基点,你就得为它建构一整个全新的逻辑世界。即使是我,在面对钟仪这样的对手时,也有难以面面俱到的时候。   “看来你的确需要一个中间立场。你不能时时都设想自己真的曾杀过人,不能预设立场。所有的分析,都要从现在实际掌握的材料出发。而就你刚才所说的那些记忆碎片,完全不能直接推测出你杀了女孩和老人,但可以推想的是,在他们的身上,必然发生了让你很不愉快的事情,而此事被你压抑在快乐的记忆之下,成为你不安的来源。”   轻轻巧巧就把主动权接了过去,我几乎要为她鼓掌。就是这样了,先否定我杀过人,喂我吃颗定心丸,再抛出“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情”,看起来事情似乎远没有直接判定杀人严重,但却夯实了通往不幸事件之途的路基,多么美妙的玩弄人心的手段。在此基础上再往下一步步推导,等到“杀人”这个判定再次出现的时候,我就完全被钉死了,如果我真的是我扮演的这个角色,那么到那时,恐怕心理层面会全盘地接受她的说法。你看,人家原本并不愿相信你是个杀人犯,一次次为你辩护,但这么一路分析下来,到如今连人家都只能承认你杀过人,还有什么可说的。   “那么,你是否还有一些更细小,更深处的记忆碎片漏了说呢,或者,你可以试着寻找你说的那种不安的感觉,专注在这种以往你会忽略的不太舒适的体验上,试着把它放大,在这过程中,无论你看到什么,联想到什么,都可以说出来。”钟仪用低沉而动听的语调说。   我装模作样地闭了会儿眼睛,仿佛沉入了意识的深处。   “不行。”我睁开眼说:“进不去,可能是潜意识里的排斥情绪太强了。要么,你帮我看看。”   “我?怎么帮?”   “你直觉很好,想象力又够,你随便说,任何你觉得可能的方向,一条词语一个画面一段故事,随便说别管逻辑性,只看能不能刺激到我的记忆。”   我放出了胜负手。   这种开放式的引导,给钟仪留出了足够的空间来发挥,如果她真是那个人,那么在引导过程中,一定会“恰好”说出某些和当年事件相对应的东西。而我则会把咬钩的过程放慢,直到她“恰好”说出第二个、第三个,让她自己揭下面具,把真实的身份暴露出来。   “你是指发散式的随便说,不用管逻辑?”   “跟着你的感觉走。你是个灵性很足的女人。”我说。   钟仪略低着头,笔在本子上无意识地画着圈。   这一刻我觉得她像条伺机而动的蛇。   然后她昂起了头。   “《在嘉峪关》和《在敦煌》,除了这两篇之外,其它的小说是什么?”   “《在和田》和《在喀什》。但这两篇我没试出密码,打不开。估计和前两篇一样,写的都是在1994年至1999年间当地真实发生过的无头悬案。”   “和田和喀什,又是在我们线路上的两个地方啊。”她与我目光交汇,那认真的劲头,像是要从我的眼睛里看出些什么。   “今天上午,你把我们领到那个有血手印的石窟去,后来我想了很久。那并不是《在敦煌》里写的地方,你后来也没再解释用意,回想当时你的模样……”她说到这里,似是在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说,却沉默了下来,没有再说下去。   我也沉默着,并未接话。   既然电脑里的小说和此行路线重合,那么这一路必有变故,而布局者只有与我同行,才能从容掌控计划。今天上午我把他们带去石窟,就是想找出那个人。因为只有那个人知道,《在敦煌》里写的地方,并不是石窟,所以他或她极可能露出异样的表情。然而这次试探并不成功,细细看来,每个人的表现都有些可疑,陈爱玲不像之前在戏台和之后在汽修店前那样抽烟,范思聪反应过大有些夸张,钟仪过于镇定又像别有所思,而袁野则根本没有跟来。全都可疑,也就是失败了。   现在钟仪提起此事,显然,她意识到了我在试探。她的欲言又止,只因自己也是受怀疑的一个。   而她为什么现在提这个茬?   “老实说,我觉得有点怪。”她再度开口。   “那是很妙的一招。呵,我想,你不至于否认吧。”她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最好的方式是找个完美的借口否认,只是刚才下意识地保持沉默已经抹去了这个可能性。   既然你猜到了,我便承认又何妨。   她接着往下说:“这也完全是你的风格。我是说,以小说观人,你是一个缜密的步步为营的又绝不甘愿丧失主动权的人。这样一个人,在今天上午的时候,还想着布局要找出嫌疑人,今天下午经过了汽修店前的事情,立刻全然改变,以至于现在希望接受心理治疗。我并不能说你刚才讲的话不真诚,但我的确觉得古怪。那不是我熟悉的你,不是写出那些小说的你。你怎么可能如此软弱,即便你对自己有所怀疑,怎么可能把这种怀疑这种软弱展露在我面前。即便我们上过一次床。你不会。”   “你不同。”我说。   她笑了,吐了吐舌,显得有些俏皮。   “很老套的话,但我真的有点相信呢。今天很晚了,我的脑子开始糊了,要发散想象也没办法。明天吧,如果明天你还提出这个要求,我就随便胡言乱语了。以你的性格,如果真的别有图谋,是不会在被看破之后,还腆着脸继续的。”   我把她送出门,轻轻挥手作别。   “你遍体鳞伤醒过来的那一刻,也戴着手套吗?”她看着我的手,忽然问。   我一窒。   “我一直不敢那么深入的问呢,但从心理学上说,你这个癖好,不管是洁癖还是什么,是构成你整个心理状态的非常重要的一环。那么,就一并留到明天问吧,如果你依然坚持的话。”   不是她。   我关上门,回到沙发椅上坐下,看见她把笔拉在了茶几上。   又或者,是个好对手?   记忆中的她,有这样的心机、谋算和表演吗?   记忆里的她,只是一片白色的无暇。   但任何人经历了那一切,若还能活下来,必然会变成另一个人。那几乎是生命的升华了。   在关上门之前,她还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是写了小说布下此局的那一个,会在这段旅途的哪一刻发动。   这话问出来,便是对我今晚表现出的诚意的最大质疑。   偏她漫不经心慵慵懒懒地随口问来,那神情竟似有些亲昵。   这是个问题,我得好好想想,我如此回答,然后在她脸颊上轻吻作别。   这是个预设了具体立场的问题,我若回答,就暴露了我的立场。   然而这真是个好问题,如果要杀我,会在何时,何地?   嘉峪关,敦煌,和田,喀什。照理,会在最后一站喀什。但如果反过来想,为了出其不意,也可能在和田。   但……还是会在喀什吧。   戏台案的复仇之断首,汽修店案只为感受死亡快感的虐杀,《在和田》没打开,要猜的话,与性欲相关的变态奸杀?这所有的死亡能量,只为了在喀什的大爆发吧。那是一切之起源,自然也将是终结之地。嘉峪关和敦煌两站的情形太具有仪式感了,死亡之仪式,复仇之仪式,既然选择了这种堂皇的昭告方式,那么就不会单为了出其不意把终点提前到和田。   只能是喀什!   坐着的沙发正对着门,我定定地瞧着门板,心里盘算着那人会在什么地方动手杀我,注视之处,却似有微光的变化。   我立刻回神,那门上并无异样。   细细回想刚才究竟看见了什么,象是原本暗着的东西亮了起来。那是极微小极微小的变化,以至于竟回想不起来了。   那么换一个思路,既然是微小的,门上有什么地方很微小?   我在门上扫视一圈,就醒悟了。   猫眼。   刚才一直有人挡着猫眼,直到她走开,猫眼才透进外面走廊上的灯光。走廊上铺着很厚的地毯,她没有发出任何脚步声,如果不是猫眼的变化,我不会知道,钟仪竟一直没走。   她在门口干什么?   我几步冲过去,拉开门。这么会儿时间,她来不及走回房间的。   门一开,我便看见了钟仪。却不是她的背影,她正走过来,冲我笑笑。   “我把笔拉下了。”   我转身把笔拿来给她,她说了声谢谢,道过晚安,便回房去了。   我看着她走到房门口,刷开门,进去,门关上,未再转脸看我一眼。   那是张极苍白的脸。 ------------   第六章 扰动   今天的行程也不下七百公里,经库尔勒,自轮台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夜宿沙漠小镇。   原本最早的行程路线上,我们会在火焰山玩半天,然后住在库尔勒,但被我精简掉了。这一路,唯有和田和喀什我留出了宽裕的时间。古时走这条路,是在悠悠天地间的人生苦旅,只盼着早日抵达目的地,哪有闲心中途停留玩耍。要重走丝绸之路,不妨也体会一下当年行路人的心。   当然这是用来说着好听的,其实就是我不愿多费时间。最后同意在和田和喀什稍作逗留,是体谅别人。   体谅布局的人。布下这么个局,要发动的话,无非是和田和喀什两处,所以总得给人留点布置的时间不是?   既然设了局,我就入局,但我入局,却是为了破局。   我对自己的智力有充分的自信。   我自然明白自信和自大的分别,自愿入局,是觉得既然有人起了这份心,我躲得了一次,难道以后日日夜夜都要防着?索性入局破局,一次扫清。但人家布置好了一切,我也不会大剌剌撞进去,若真的不做任何准备直到别人发动的那刻,是嫌命长。我的做法是,入局,然后扰动。   所谓扰动,就是打破原本的状态,使事情出现布局者意料之外的变数。说的再明白一些,就是乱其心。我不知道同行者里哪一个才是布局者(当然我不排除任何可能,包括布局者是复数),所以,我必须对每一个人都进行扰动。   对钟仪的扰动,是以男人最喜欢的方式。体液交流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往往能产生很多问题,若她是布局者,这样的扰动如果还不能让我发现些端倪,那我就活该死了。更何况因为她是嫌疑最大的那个,我还另加了每晚的心理治疗对话这个项目。   对范思聪的扰动,是和钟仪联动的。对我这个上了他心中女神的家伙,怕早在心里用小锉刀吱吱嘎嘎磨了很久了吧。如果他是布局者,我有信心让他成为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典型。   对袁野的扰动,切入点在他那位女友身上,否则我哪里会有这样的闲功夫帮他追女人。现在他一得空就和我说他女友的性格背景,和我分析都发了些什么短信又收到了怎样的回复里面有什么问题下一步该如何进行。如果他是布局者(尽管可能性是四人中最小的),那么他对女友的感情和我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就会让他容易犯错,尤其是在预定要发动的时刻。   而对陈爱玲的扰动……还没有实施。成功的扰动,必须以当事人最在意的事情为基础,一旦触及,必定能使当事人感情受到相当程度的波动,从而打乱他既定的节奏。其实,就是寻找一个人的弱点。很有趣对不对,一个人最在意的事,就是他的弱点。   陈爱玲的弱点,至今唯有的一个切入点,在于她的抽烟。这些天来,我只见她抽过两次烟。一次在戏台,一次在汽修店。都是在我讲述谋杀场景的时候。两次她都抽得很凶、很猛、很忘情。这表明她受到了强有力的触动,汹涌而来的情感令她下意识地借抽烟来保持镇定。通常这意味着创伤,或隐秘,或两者兼俱。如果我能知道背后的原因,那么就一定能找到扰动的方式。她喜欢看我的小说,喜欢看罪案美剧,和她在罪案现场抽烟应该有同样的原因。说到爱看美剧的判定,昨天我随口说大概是她的先生小孩爱看,她没有回应,这个细节不寻常,除了让我判断出她对悬疑剧的爱好外,也说明了她很可能没有一个正常模式的家庭。所有这一切,也许能构成同一个回路。   说起来,昨天我在石窟演那场戏的时候,陈爱玲没有抽烟。如果把她在我讲述犯罪经过时抽烟看作一种行为模式,那么她在石窟的表现就有两种解释,要么是我终止得太快,她的情绪积累还没到要抽烟的程度;要么,她知道我在扯蛋,石窟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小说《在敦煌》里的故事发生在戈壁滩边的汽修店。   所以陈爱玲的嫌疑,仅次于钟仪。我必须尽快开始对她的扰动,否则会有点危险。   然而今天一路都在车上颠簸,这样的环境里,我很难和陈爱玲进行什么深度的交流,那需要来回的迂回试探,更需要建立一个比较放松的状态,才可能让她把自己隐密的私事泄露出来。当着那么多人,我再怎样口灿莲花,都不可能做到。   我能做的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天,问问她中意什么美剧,《CSI》或《CRIMINAL MINDS》的哪一季哪一集比较精彩,哪一集纯粹扯蛋。前两天我的注意力没来得及放在她身上,和她的交道少一些,现在要补回来。   除此之外,早上刚上车的时候,我调戏了钟仪几句,话里话外的很容易让人误解昨晚我们又干了一炮。钟仪显然很不高兴,居然给了脸色看。不过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因为范思聪的脸色更难看得多,然后一路上他就一直在找话题和钟仪说话。明知道钟仪和我有一腿,还这般的努力要做二房东,真包容啊。   几次停车抽烟放水的间歇,袁野都忙着短信,当然少不得拉我参详。目前进行到的阶段是,袁野解释误发短信的对像就是一普通朋友,而那女人在不停地猜具体人名,把她知道的袁野的异性朋友挨个排除过来。我对袁野说,你别再这么回了,要坏事。你现在就回一句“别闹了”,然后冷处理,不管她再说什么都不理,来电话不接。一直憋到今天晚上,再给她发一情真意切的长信,力图一击致命。   他问我长信要怎么写法,我说你记住要点和格式,先写共同记忆,再点一点知道她中间野出去过,切记不能点透要留面子,关键点的同时要苦情,再继续共同记忆,最后说爱她,给承诺。四段式,别提虚构的另一个女人的事,也不用回答她白天发飙时问的任何问题。   我们在库尔勒吃的午饭,饭后有个小波折,车的左前轮没气了,漏的这么快,不是打气能解决的,马上要进沙漠,肯定不能拿备胎顶,便找地方去修车。我饭后睡意上来,靠在修车店里的沙发上,听他们说着要从别处调个胎来,就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醒来的时候,听见旁边范思聪和钟仪在说罗布人村落的事。这也是原本行程上有的,被我勾掉了。我听他感叹着去不了太可惜,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嘲笑机会,就告诉他说,那个在尉犁的罗布人村寨,纯粹是个新造的旅游景点。1950年到1970年间,塔克拉玛干沙漠急剧扩张,那里胡杨林少了一半,早就住不了人全搬走了,现在那儿哪还有什么罗布人给你看。   他尴尬恼怒的表情真是妙。   钟仪给他解围,问那罗布人去了哪里。我说都基本上和维族人混居了,库尔勒附近倒是还有一支罗布人,但也没在维持纯粹的家族体系,混居比例超过五成,却已经算是罗布人最集中的村落了。   钟仪感叹,再过几十年,大概这个民族就被同化消失了。我说当然免不了,这样的事情总在发生,百年来单被汉族同化的少数民族,就不知多少。即使是现在还剩下的被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有许多也是仅留衣冠散了魂魄,骨子里已经是汉族了。而越是原汁原味的,就越是和汉族尿不到一块儿,越是有激烈的民族矛盾,同时也越有生命力,把罗布人同化的维族就是其中之一。   范思聪说既然那村子就在库尔勒,别过门不入,得去看看。要再过些年,彻底同化,就啥也瞧不着了。   我瞧他一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劲头,憋着要在钟仪面前显示自己的文化厚度,心里好笑,说你现在去也瞧不见啥了,基本上就是个维族村子,树屋什么的根本没有。转念一想,我正需和陈爱玲说话的环境,就改口说,反正顺路,去也无妨。   车早已经修好,他们看我睡得熟,就没叫我。那村子在和什力克乡和托布力奇乡之间,也有些人家以淘玉为生计,我在那些年里去过一次,不过十几年过去,和当年样貌气质差别很大了,也不虞被认出来。   村名其实我已经记不清,只知大概的位置,到附近问路,提及“那些罗布人住的地方”,就有一个眉角生痣的风情维族少妇说知道。车顺着一条土路颠进去,沿着座山转到背阴面,看见一棵树从旁边的溪水里横着长出来,便依稀记起,快到地头了。附近坡上一个个小麻扎,土灰色的圆圆的顶,像一个个蘑菇。维族管坟叫麻扎,这片“蘑菇”下面,就是村里历年死掉的人了。   当然不能把车直接开进村里,这里本就不是旅游点,维族聚居区多少还是排外的,一辆越野车开进去侵略性太强,自找麻烦。于是就把车停在路边,袁野呆在车里看着。下车的时候我冲他一笑,说你忍着啊,别功亏一篑,还是先前修车的时候,你已经回过短信了。他说老师你放心,照你的意思办,我忍到晚上。   范思聪和钟仪拖在后面,到了村口我回头冲他笑笑,说你一会儿瞧吧,麻扎、过街楼、清真寺、馕坑,这里和其它维族村子没什么两样。他说没事啊,就当维族村子看,也是很好的异族风情。我说你这是醉翁之意在乎山水之间嘛。他的面皮又胀红起来,估计是意识到他在乎的山水是被我饱览过了的。   这村子坐落在山脚和半山腰间,村口是地势较高处,往村里的路是渐向下去的土路,若是一下雨,准泥泞不堪,不过这里显然也不常下雨。之前看见的小溪并不伴着路,现在已经瞧不见,不知弯折到哪里去了。   路的一边是二层为主的维族建筑,一律的土砖彻垒而成,一幢一幢地紧挨着。一路走去,家中贫富一目了然,有的人家有种了无花果树的院子,有的是畅开式的前廊,也有的只是顶平常的沿路的木门。路的另一边是崖,不是陡峭的悬崖,落差也就几米,崖下……哈,那溪就在那儿,我听见声音了。   村里的地势起伏,入村的主路先低后高是个U字型,主路上又斜出几条上坡小径,通向村里深处。   这村子就是个寻常的维族村落,看上去也像世代居住,总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但于我没有任何出奇之处,见得太多了。对钟仪范思聪他们,却又不同,就如北方人来到寻常江南水乡小镇会格外着迷一样,原生态的维族村落当然与汉人村落有很大不同,漫步其中,也别有许多风情。范思聪拿着像机四处拍,越拖越后,真是奇怪,他此行的任务,难道不是拍我么,典型的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倒也好,给我和陈爱玲多点空间。   村里并不热闹,实际走了这一小段,我们还没见着壮年人。家家户户的门多半是开着,看进去见不到人,只有一户里坐着个戴小帽的老头,定定看着我们走过,也不说话。旁边小涧中有两个孩子在开阔处玩水,除此之外,没有瞧见其它人了。   或许村子里的罗布人还保留一些传统,或许已经完全同化,反正我们这样走马观花是绝计看不出什么门道来的。   我在土路上缓步而行,现在还是新疆穿短袖的时节,但我竟然觉得有些许冷。这纯粹是一种心理感觉,这村子……空落落的像座鬼村。当然其实它并不空,不说刚才见到的老头和孩童,那些土砖砌起来的二层房子里,也一定有妇女在做手工。然而我说的是感觉,一种阴冷的、空空荡荡魂魄无所依的感觉。作为一个惯写杀人故事,呆在杀人现场会有别样兴奋感的变态悬疑小说家,有这样的感觉,是很不正常的。我想,这和我的不舒服有关系。   这不舒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回想起来,似乎刚才那戴瓜皮小帽老人定定看着我的时候,不适感就产生了。   那仿佛是一种声音,一种非但无形,甚至无声的声音,曲曲折折徘徊在这路上,从敞开着门的院子里来,从身后老人定定的目光里来,从土墙上的裂隙里来,一层一层把我缠起来。那是嗡嗡嗡嗡窸窸窣窣又叽叽喳喳的,从左耳进从右耳出,却留了身体在我的脑子里,而我同时又非常清楚,并不真的有什么声音。   这真不是个让人喜欢的村子,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   我试着让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陈爱玲身上。   我们在聊犯罪,说杀人。   和她谈论美剧的时候,就感觉她对这些东西有一种别样的热情,每每说到现场、尸检、杀人动机剖析,就像打了鸡血,眼睛倍儿亮。我观察到她的瞳孔在这时都有放大现象,这是无法作伪的由情绪而引起的生理反应,联想到她那两次抽烟的时机,我确信这是突破口。   我不信她生来就喜欢杀人的事儿,那一定有旧日阴影。把它挖出来,对陈爱玲的扰动就能轻易达成。   “所以说侧写这种事情,实际上有很大的局限和不确定性,就像微表情一样,电视剧为了效果把它放大了。人心理的复杂性,远远不是侧写师能够掌握的,他们顶多能梳理几条大的脉络,就这还常出错。”   “那你呢,你判断人头挂在城墙上,还有女儿的死因,这感觉很像经过了侧写。要照你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打断她:“我那更多靠的是嗅觉。”   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对变态杀人的嗅觉,这不是来自一板一眼的侧写,而更多来自直觉。”   “难道直觉更可靠吗?”   “那就像是灵光一闪,就像是你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躯体,附了身。这是一种天赋,如果说犯罪现场还留存着犯罪者的思维频率,那么直觉就像是正好切入频率后的所得。在我看来,直觉是更高一层次的把握,对所有显性的隐性的细节和线索电光石火间的综合考虑,比侧写高级。”   陈爱玲皱着眉头想我的话。这种似真似假的胡扯,最能把人带进沟里了。   我也皱着眉头,忍受着新一波的不适。   “你有听见什么声音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陈爱玲。   “刚才?没有啊。什么声音?”   “没什么。”我摇摇头。   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我拿出来看,眼睛就忍不住眯了起来。   那是个彩信,发自陌生的号码。内容除了一个音频外,只有四个字。   是时候了。   我选择播放音频,然后把手机贴在耳旁。不管那里面是什么,我不想开着扬声器让陈爱玲听见。   是笑声。   女人的笑声。   一串两三秒钟长的女人的笑声,有些清脆,有些尖锐,有些飘忽,揉杂在一起,调混成怪异的腔调。   除了笑声,别的什么都没有。   我重播了一遍,又重播了一遍,很仔细地听。没有什么背景杂音,只是笑,而那笑,听得多了,竟有些熟悉起来。   是错觉,我想。因为我往那个方向想了,才有的错觉,自己给自己的心理误导。分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同的,那声音是不同的,绝不会是同一个人!   陈爱玲看着我,相信她看出了些问题,但选择闭口不问。   我把手机放回兜里,心里兀自翻腾。   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我默默念了几遍。然后醒转,意识到陈爱玲还在旁边。人在这种时候,第一反应总是掩饰,我也不能免俗,就想和她把刚才的话题继续下去。张开嘴,却忘了先前聊到什么地方。   我右手搭抚在额头上,隐蔽的拇指用力掐着太阳穴,指甲深陷进去。   然后我冲陈爱玲抱歉地笑笑,走开两步,掏出手机,拨了回去。   不要逃避,我从不逃避。不管那是什么,正面回击吧。   我做足了一拳击出的准备,却打在空处。   那是个空号。   那个号码并不存在。   可它分明刚给我发了一段笑声。   是某种软件吧,可以虚拟出一个不存在的号码,用以隐蔽自己,我想。   我把手机揣回去,若无其事地慢悠悠向前走,仿佛忽然失了谈兴,想看看这小村风景似的。反正我这人本就随兴,或者说难听点反复无常,陈爱玲这一路也见识得多了,并不觉得奇怪,也收了谈意,踱着步子四下打量。   但等等,她的眼神扫过我的……我随着她好似不经意的眼神低头一瞧,是我的双手,我正双手环抱胸前,我竟全没注意到自己这个姿势。这是再典型不过的抗拒姿势,潜意识里的危机感让我做出了这个防卫姿态。   这老女人的眼睛挺毒啊。   现在把手放下显得太刻意,但注意到这个问题后,再一直抱手而行,让我从里到外都不自在。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会有这样局促不安的时候。   是压力,刚才那条短信的压力,而所处的这个村庄,也像在不停地给我压力,尤其越往里走,隐约的不安感就越明显。   是要发动了吗?要收网了?但照我的推断,分明该到喀什才发动,再不然也是和田,怎么会在这个地方?   谁能知道我会来这个地方?   我听到身后有动静,回头看了一眼,是钟仪和范思聪。   他们先前不是落在很后面么,像是还去走了另一条岔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一点没发觉。   是我走神了。从刚才到现在,我一直在走神。心里的烦躁,无处不在的压力,空气里恍恍惚惚的危险的腥味,不知不觉把我困在牢笼中。   这太危险了。   而且太异常,我怎么会变得这样,这种自己无法完全掌控意识的感觉,太糟糕了。   一声笑,从后脖颈绕过来,钻进我耳朵。   我猛然回头。   谁在笑?不是钟仪也不是范思聪,他们在讨论一户人家门前挂着的铁牌子,上面有十颗星,用汉维两种文字写着守法星道德星义务星团结星等等。对,没错,刚才的半分钟里他们一直在说这个话题,那声笑出来的时候,钟仪一句话说到一半。就像五好家庭那种牌子一样,她说的是这句话。笑声出来时,这句话没有停,所以当然不是钟仪在笑,也不是范思聪,他丝毫没有笑的理由,况且那是女人的笑声。   有些清脆,有些尖锐,有些飘忽的女人笑声。   就是短信里的那个女人。   “其它都容易懂,但那个科技星是什么,难道那户人家还有什么小发明?”范思聪问。   “也许是学习科技,或者科技务农之类。”钟仪想了想回答。   他们都没听见那声笑!   那笑声很清晰,清晰到现在尤在我耳畔回荡。但除了我之外,那三个人都没听见。   真是见鬼了。   这世界是不是有鬼,我不知道,我的小说也从不涉及这方面。在我的故事里,或有装神弄鬼,但说穿了背后都是人。   可现在的情况,用装神弄鬼来解释的话,难道说是眼前这三人合起来骗我,她们听到了故意说没听到,这种可能性实在不太高。又或者是某种定向的音波发射装置,所以其它人都没听到?   也有另一个解释,就是我听错,没有这笑声,是我神经太紧张。我立刻把这种可能性否定了,我相信自己,这是支撑我走到今天的信仰。   太阳穴一跳一跳,要再往深处想些,脑袋就痛。   这时,我听见了另一个声音。   这声音要难形容得多。有些像是一个人叹气的时候被卡着脖子,又像是一扇几乎锈死的铁门被强行拉开,总之频率高而尖。   那是人发出来的吗?我吃惊之余,急忙去看其它人的表情,都有反应,这回总算是全听见了。   “那是什么声音,太难受了。”范思聪问。   “像是那个方向传过来的。”钟仪指着前面的一条岔路说。   “去看看。”范思聪说着,快步上前,越过我,拐上那条小径。   我紧跟在他后面,刚才那声音很尖,传得远,所以也许发声地点还在百步之外。   转过去,就见一个胖胖的维族女人背对我们站在自家门口。听见身后的动静,她回头,脸色很不好看。   她也是被怪声引出来的。有心问一声,她却缩回屋里,把门啪地关了起来。   再往前走几步,经过一户廊洞,里面立着一只黑山羊,正往外边看,那气氛有几分诡异。正狐疑声音是否从这儿出来,就听见身后有人喊了一句。回过头,见是刚才缩回屋的妇人,这时开了门,探了大半个身子出来。她操着一句口音浓重的疆普,喊的话范思聪他们都没听懂。   她让我们别再往前了,我说。   她肯和我们说话,当然就转回去问个究竟。   “别过去了,那个地方不好。”她说。   我自然问到底什么地方,又是为什么不好,刚才那声响是怎么回事。她看起来不愿对我们这些外乡人详说,只是讲,前面有个空屋子,人都死绝了。   我又问,这次换了维语,她才说了个大概。那户人家里原本有父子两个男人,都是做玉石买卖的,有一年全死在了外面,留下孤女寡母。新疆这儿地广人稀,民风彪悍,各种怪事儿恶事儿也多,和玉石比起来人命真不算什么,那些年里我没少听说这类事儿。死两个人不稀奇,奇在忽然有一天妈不见了,留下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自己过活,村里邻居接济着,没过多少日子,小女孩儿也不见了,这就成了个空屋子。   娘不见的时候,就有人说是和野男人跑了,扔下女儿不要了。后来女儿不见的时候,有人说是娘舍不得女儿,回来把女儿接走了。这自是最符合逻辑的推测,但毕竟娘和女儿失踪的时候,都没其它村人见过,日久天长,不免就有别种涉及鬼神的传言出来。原本还有揣着私心的撺掇说屋子空着不是个事儿,渐渐就没人提这茬了,屋子破败积灰。女儿失踪好久以后,还有人从偶尔被风吹开的门里瞅见过孩童身影,雨夜和大风天,也有邻居听见些奇怪动静。就有人说,女孩儿其实没走,还一个人住在那屋子里呢。去年村里出钱,在那屋后的山坡上修了个麻扎,算是几人的衣冠冢,之后像是安份些了,但今天又传出这种声音。   维族妇人或许觉得她说了这些,我们该打退堂鼓,没想到我听完就问具体是前头哪间屋子。她拿眼睛翻翻我,说门口有画的那家就是,然后便手脚麻利地关了门。   我们两个说了一大段维语,其他几个都听不懂,要我转述,我却没这个心情,带着他们往前走去。   我注意留心门前有画的屋子,往前走了二三十步,见到有挂对联的,有砖雕缕花门饰的,却并未有什么画的屋子,连贴年画的都无。拐过弯后,前面疏荒起来,就只两三间屋子,再往后,路旁除了树和山石,就是麻扎。远远的斜坡上错落着几处圆顶小土包,更远处的半山腰上,则有一处用土砖围起来的庭院式的大麻扎,圆顶是天蓝色的。从前只在这样规模的才能叫麻扎,是专为贤者造的,现在则成了泛称。我想那一家四口的麻扎一定在那几顶小土包中,却不知是哪一顶。   一眼望去,几间屋子门前都没有画,回想着刚才那妇人的话,会不会是自己听错了。   不过又走了几步,那画就出现了。并不是我原先想的贴在门上的画,而是壁画。这实在是罕见,至少在这个村子里,只此一家。在这户人家门和窗之间的墙面上,有一方规整的凹陷,是房子的模样,有梯型的房顶和下方正方型的主体,画就在正方型里,曾经色彩斑斓,现在已经褪色,在太阳的照射下,远看过去白花花一片,走到近前,才依稀分辨出画的是什么。   画的内容毫不稀奇,正中是个蓝色花瓶,茂盛的植物从瓶口伸展出来,花瓶顶上是渐变的蓝色,像是代表天空,底下是藤蔓状的装饰性曲线。左右两个下角并不完全对称,但看上去比较类似——我猜是这样,因为右下角被树叶挡住一小块。   “是这里吗?”范思聪问。   我没回答,我在看那片叶子。   那是一片单独的粘在墙上的树叶,它如此不自然地出现在画上,突兀而生硬。那么干的土墙,怎会有树叶贴在上面不掉下来呢?   我伸手把树叶揭下。被遮住的画面上有一丁点儿褐色,而树叶上……   “血,是血?”范思聪叫起来。   我把树叶搁在鼻子下嗅了嗅。   “是血,还有点新鲜。”我说。   “是人血吗?”他紧跟着问。   是不是人血谁能就这么闻出来?我现在心潮起伏,像有锅油在脑袋里滚,一个个念头咕嘟嘟窜出来炸裂开,哪里有心思和他罗嗦,就回了一句是人血。   钟仪倒吸了一口气。   这女人怎么和范思聪一个德性,随后我意识到她惊骇的不是血,而是那幅画。遮挡的树叶取下,露出了后面的线条,原来我以为是和左边一样的曲折藤蔓,实际上,那是一张横过来的脸。   一张怪异的孩童的面孔。   整体看起来,那就像是个长在藤蔓上的小头颅。这画的顶部是天,底部自然是大地,这就是个埋在土里的小孩,身体已经化成肥长出植物,还留了个脑袋。   想到刚才听的发生在这屋里的事情,我不禁也生出些许寒意。   “就是这里了。”我说:“刚才那声音,应该就是这房子里传出来的。”   停了停,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个空屋子,人在几年前都陆续死了。”   “你不会想进去吧。”钟仪问。   门就在壁画左边,普普通通两块木板,关着,但没关死,我伸手一推,门就开了。   我走出太阳光,步入室内的阴影中,同时缓慢地深深地吸了口气。在我的臆想中,有许许多多屋子里的光影声响的肢节碎屑随着这口气被我吸进来,我以这种方式,向等着我的……不管那是什么东西,宣告,我来了。   是时候了,我来了。   那感觉,很不错。   真的不错,纠缠着我的不适感在我进入屋子的时候,竟减轻了许多,这屋中的空气里弥散着一股子说不出的气息,不是花香也不是尸体的腐臭,缥缥缈缈,迷迷荡荡,仿佛在这屋中不可测度的深处,有一颗心脏在鼓荡跳动,阴暗的空间中,更似有细细的黑发,拂在我后脖颈上。然而这感觉,却比之前阳光底下的烦躁不安要好,皮肤上毛毛的过电般的战栗,反倒令我的头脑更清楚,注意力也能专注。   是的,专注,因为在这儿,有某个东西在等候着,吸引着我。   是命运吗?   屋子不大,规整的长方型。脚踩着的是长方型的地砖,顶上是回字型里外四层的顶饰,这是维族人常见的布置,外面看起来都是灰灰的砖土墙,屋里却装饰得很华美。这儿的顶饰原本是一层紫一层黄一层天蓝一层橙红,现在已黯淡,光线穿过近两米高的窗,照出一道尘灰飞舞的光柱。明明干燥极了,却不知怎么,让人生出沾着湿冷破败的寒。   这是个厅堂,两张小圆凳和两条长椅围着长方桌,贴着墙有个大木橱,这些家具竟都扔在这里,没被村人取走自用,可见真的是有忌讳。   左右和正前方各自有门,两扇式的推门。门的式样很漂亮,门头镂空雕花,又有彩色有机玻璃嵌在门里,啊,我是说原本嵌在门里,现在么,都碎得差不多了。   喀吱喀吱喀吱喀吱,这是脚踩着碎玻璃碴子的声音。   是新碎的么,留在门上的玻璃断口上似乎没有积灰。我低下头,碎渣和地上的浅灰混成了奇怪的杂乱无章的图案。如果真是新碎的,和刚才的怪响有关吗?还有地上的纹路,像是……   有股力量在牵引着我的思绪,却被钟仪的声音扰乱了。   “这地方……让人不舒服。”她说。   刚刚有些头绪的思路,被一下子打散了。   陈爱玲并没有跟进来,她走得慢,更有些犹豫,也许不打算进来了。范思聪安抚了钟仪几句,两个人一起,走进了左边的房门。   我选择了右边。   和厅堂一样,一目了然的格局,既没有人,也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这是间卧室,床紧靠着墙,盖着红色的罩子,床罩上还有块红黄色的薄毯,一角还团着紫色的被子。似乎当日主人的离开,真是毫无准备的呢。   高窗被布幔遮着,让这间卧室格外地暗。我正要退出去,眼角瞥见床罩垂下的部分,心里忽然一动。通常这样格局的床,底下是实心的,但万一不是呢?   我蹲下来,慢慢地,把床罩掀开一角。   在掀开的时候,我心里也同时抽紧,仿佛那下面隐藏着什么凶恶的东西,随着我的一掀就要扑出来。   当然没有。正如我所料,眼前看见的是四层砖,和砖上的席梦思床垫。   我摇摇头,待要站起来,额上却挨了重重一击。   痛。   慌乱。   进来时分明看得很清楚,屋里藏不住人,为防万一,我还掀起了床罩。打进门起我就加了小心,耳朵也警醒着,除了我的脚步声,压根没有其它的声音!居然有人能无声无息的接近?不可能,走在那一地的玻璃渣子上怎可能不发出声音,除非来人是光着脚。   或者,压根就不是人?   这样的念头在心里几个闪回,其实只是一瞬间的事。我挨了这一击,一跤跌在地上,背靠着床手撑着地,抬头看去——没人,的确没有人。   我手捂额头,一口气卡在喉咙口。也许……在我视线的死角?我想来一个翻滚躲避可能的进一步打击,身体却做不出完美的动作,笨拙的重心往一边偏,肩膀狠狠撞在一个硬物上。   等等。   哈?   是……一台缝纫机。我撞到的是一台摆在床边的缝纫机。我总算回过神来,刚才给我额头一下的,也是它,我站起来的时候,额头碰到了缝纫机面板的尖角上。   我扶着床慢慢站起来,眯起眼,死盯着这台缝纫机。   它给我了两下狠的,但这全不是关键所在。   我之前怎么没看见它?   进门之后,我自以为已经观察了全局,却根本没注意到在床边有这台机子。我蹲下来掀床罩,站起来时撞到面板,这意味着我是挨着缝纫机蹲下的。但我直到撞到,都还没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以为是自己遇袭。   我是自己撞上去的,怎么会体感产生如此巨大的错觉?   这意味着……   我轻轻拍了拍古旧的缝纫机,然后走出了这间卧室。   厅堂里没有人,陈爱玲始终没进来,而之前进了另一间房的范思聪和钟仪,这刻也不知道在哪儿,我甚至连他们的脚步声都听不见。四周一片寂静,仿佛我在这一出一进之间,已经身在另一个次元空间里。   我有种强烈的感觉,这儿只有我一个人了。   额头依然在痛。   那股牵引我的力量又出现了,我明白这只是错觉。但我依然顺从着它,选择了正面的门。   推开虚掩的门,一张朱红色的大太师椅出现在眼前,直对着我。这椅子摆放的位置突兀而诡异,仿佛有个透明人坐在上面瞧着我。椅子上几乎瞧不见明显的积灰,仿佛日日都有人坐似的。当然,我想其实灰是被风吹走的。椅子背对着后门,那门敞开着,后院的风直吹进来。   这又是一个厅,或许是饭厅。我没有细看,也没多研究这张扎眼的太师椅,匆匆绕过它,穿门而过,进了后院。   因为我听见了些声音。   嚎叫、低泣、悲歌或若有若无的窸窸窣窣,悬疑小说里于此时此境可能出现的种种声响多不出此数。   但竟是笑声。   浅浅的,女人发出的笑。稍显尖锐,是女孩发出的?   我走进后院时,笑声就不见了,像是有个女人,在这蔓草荒芜的院落里和我捉迷藏。   我站在门口打量着院子,想了想,又往右移了两步,背靠着墙。院子差不多有两百平米大,一面靠山,左右两侧用土墙围上,葡萄架上有干枯的藤。   笑声又来了。那声音乍起还落,让人听了心里空落落的。这次我捉到了来源,右前方。   我顺着走去,接近围墙处,拔开一蓬茅草,露出个黑森森的地洞。   刚才这两声笑,一定就是从洞里传出来的。   这笑不管是鬼是人,总归没有好意,入洞无疑是危险的,但我已经身在此处,难不成扭头就走?还是回过头去,找齐了其它人,一起下,像个青涩扭捏的娘们?   那笑声既出,我便已没有选择。人生其实就是如此,看似前后左右都是路,但你却只能往一个方向走。   这地洞实际上是个地窖,下行阶梯极窄极陡,且只能弯着腰,光线随着我的脚步蔓延到七八米深的底部,就再无力往前探伸多少了。   地窖里的温度不会高过十度,甚至可能更低,寒且阴,底下铺了一层麦秸之类的干草,踩上去簌簌声响。这里气候极干,雨水又少,如果在南方一个露天开着口的地窖,不知该潮成什么样了。   这地窖却不是空的,眼前四列架子,延伸入黑暗中,不知多深。当然那只是光线原因,想来不会很深,照所见五六米的宽度,进深应不超过十米。   架子上是满的,每一层上都放满箩筐。照这样的格局,筐里该是葡萄。最后一批葡萄摘下来放入地窖,保存得好可以放到来年春节。正常来说,地窖口是要封起来的,现在之所以开着,怕是当年村里寻人时,特意起开地窖查看,过后没再封起来。   我走下来时,没有特意放轻脚步,如果有人在地窖里,必定能很清楚地听见动静。我在光亮的地方停留了片刻,地窖寂静的连我的呼吸声都放大了许多倍,每一次呼气吸气,都仿佛能带动气流在支架间的通道里来回穿梭。   当视线开始适应这里的光线后,我慢慢地向前走。我没打算用手机的光,已经到了快要见分晓的时刻,我想留着两只自由的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故。   四列架子,三条通道,我选了最右的通道,和我先前刚进后院时选择贴墙站的理由一样,在预感到危险的时候,靠着墙至少能让你有一个比较安全的支点,危险源自墙内的可能性总是最低的。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七步。   我走得慢而小心,感觉手臂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十二步,十三步,十四步,十五步。   到底了。   我的步幅远比平时小,如此估算地窖的深度在七到八米之间。两侧的支架上自始至终都入口处一样,全都是箩筐,没有任何异常。   我有些想掏出手机照一下筐里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忍住了。   支架并未顶到底,我左转经过中间的通道时没有停留,只是扭头瞧了一眼,两排黑沉沉的轮廓线,直通到入口的那一摊苍白光亮,中间没有阻挡物。由暗处往明处看,总是能更清楚些。   我沿着左侧的通道走回来。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十二步,十三步,十四步,十五步。   我一步一步从黑暗里走出来,走回到那一曦微光处,没有遭遇任何危险,也没有听见除开我脚步声之外的声响,那笑声藏在这地洞的深处,就是不肯再露头。   但我没有轻松的感觉,我能感受到那引而不发的张力。   还想藏着吗,我已经在这里,还要藏到什么时候去?   我想我已经足够配合了吧,那行,我就此回去了,我就不信,不管是人是鬼,故意引我前来,能这么眼睁睁瞧着我离开。   我待拾级而上,一抬头,就愣住了。   地窖口有人。   确切地说,我看见的是两只脚,哦,是两只鞋子。   童鞋。   两只小红皮鞋,再往上,是白色的裙裾。我只能瞧见这些,看上去,好像有个小女孩坐在洞口。   两只脚原本一动不动,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但像是能感觉到我的目光,红皮鞋开始轻轻摆动,鞋跟磕在洞口,发出“哒哒”声。   哒,哒,哒,哒。   整个地窖,都像被这声音带动了,隐约发出空空的共鸣声。   然后,那笑声又来了。   来自我背后。   我猛地转身。   笑歇了,而后,传来一声悠长的,女人的叹息。   左侧,左前方,刚才我走过的通道。   然后,黑暗向我扑过来,面前的这方光亮迅速缩小,转眼我就被吞没在黑色中。我扭头,刚好能捕捉到地窖口的最后一丝阳光,然后,一切陷入绝对的黑暗中。   地窖口被堵上了。   我立在原地,睁目如瞎。   我没有马上使用手机,而是抬起手,抚摸着额角。那是先前撞在缝纫机上的地方,还痛着呢,应该磕出了血。   然后我开始笑。   大笑,但无声,我知道不能发出声音,所以很辛苦地忍。我笑得弯下腰,一只手捂住嘴,一只手捂着肚子,哪怕在黑暗深处,忽地幽幽荡荡飘来一句话,也没能让我立刻停下来。   足足半分钟,是的,我想我真的笑了这么长的时间。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和说那句“是时候了”的是同一个人。   我等你很久了。   那声音说。   很久很久,你知道么,你知道的。   听上去很可怖,很多暗示,我感谢那台缝纫机,如果不是它,我还真可能在这里栽个跟头。   从进村开始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在把我往神鬼的路上带。莫明的不适感,从空号发来的怪异语音短信,只有我一个人听到的笑声,让全村震怖的巨大尖锐的异响,后院里时有时无的诡笑,以及刚才地窖口的那裾白裙和小红鞋子。   但那一撞点醒了我。   我进那间屋子时根本没注意到缝纫机,贴得那么近蹲下时也完全将其忽略。这表明我当时处于很不正常的状态,注意力受到极大干扰,已经涣散得不行,失去了正常观察环境的能力。   这种变化是从进“鬼屋”开始的,我明显感觉更“舒服”,之前困扰我的不适感大大减弱。我自以为是身体状态的恢复,其实是进一步中招了。   当然另一种可能是风水学中所谓的鬼屋地缚灵迷了我,但此处如真有鬼神,施了法力把我迷住,怎么会让我撞个缝纫机就解开?   把虚无缥缈的鬼神排除,我神智受影响的唯一原因,就是药物。   是进屋后闻见的那股子气味。那一定有轻微的扰乱正常思维和认知的效果,吸的多了,致幻怕都有可能。所以即便后来没有听见后院的笑声,我也会立刻走到室外去的。   想明白这些,我才会那么痛快地下到这个地窖,既然用了迷药,那等着我的就必然不是个杀局。   我取出手机,蒙蒙微光只够照亮三尺方圆。   “谁在那里?”我试着让自己的声音微微颤抖,往发声处走去。   是我,你听不出来么?   这真是个万金油式的问题。   我没有回答,慢慢往那儿走。并不深,只五步就到了。   是左侧靠墙的那排架子,平数过去第二第三个箩筐的位置。   装葡萄的箩筐都不会很大,太大的话下层的葡萄容易压坏。这箩筐只够容纳一个刚出身的婴儿,或者,一颗成年人的脑袋。   又是一声叹息——把我忘了?   “不,没有,当然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对我做出那样的事情?   我仔细地听着声音的来源,有些奇怪,不像是某一个点发出的,倒像是一片。靠得这么近了,明明就是眼前传来的声音,却还是确定不了声源。   但我又忍不住想笑,因为她的口气。   这个被村人忌讳的屋子,如果说闹鬼,那么鬼就只能是母女两个人,更多的是那个小女孩,先前地窖入口的那两只脚,企图让我产生联想的,就是屋子里最后失踪的那个小女孩。顺便多说一句,我没深想那穿红鞋的女童下半身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因为太多种办法了。最简单的一种,是用手套着鞋子钻进裙子里。   所以按照逻辑,在这个地下室里和我说话的人,应该是小女孩的鬼魂才对。   可是现在说话的人显然不是啊。   如果我还在浑浑噩噩的状态,根本就体会不出这里面的矛盾之处,现在么,只觉得可笑。   这种矛盾,意味着……   打住,我对自己喊停,那药物的作用还残留着,我的思路别再跑偏了。盯着眼前的事最要紧。   我伸手拽出一个箩筐。   箩筐不重,一反手里面的东西扑簌簌滚了一地。   我当然不觉得筐里有人,我想,里面多半藏着个高音质的扬声设备。   用手电光照着,我弯下腰细看,筐里果然是葡萄,风干了的葡萄,和阳光下晒干的葡萄外观没太大差别,当然这可不能吃。我用脚在葡萄里划拉了两下,什么都没有。   我又扯出一个,倒出来。   等我拉出第三个筐的时候,那声音再次响起来。   不用找了,你找不到的。   然后,她咯咯咯笑起来。   这笑声在这黑暗的闭密空间里回荡,分明就在眼前,手电的微光却照不见人影。   那声音不是从筐里出来的,而是从筐后的墙里。墙根里。听起来,仿佛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   呵,我现在都有这样的错觉,如果没有那一撞……   是了,如果是墙后发的声,隔着墙,声音摊薄了,才听不出确定的声源点。   我抬手想敲一下墙,看后面是不是空的,却又停住。   这地窖里无光,要安装夜视探头得大费周章从村里拉电排线,所以我更相信是通过某种方式在监听。   我倒葡萄的声音被监听到了,所以才有那句话。如果说我刚才的举动,还能用惊惧下的慌乱行径来解释,那敲墙的动作就显得过于冷静了,她一定会知道,我并未入其毂中。   墙空不空,有时未必要敲才能知道。   我静立在原处,稍稍回想了一下关于储藏葡萄所用地窖的结构。我幼时村中就有人挖过这种地窖。   对了,是夹墙,地窖四壁是要垒夹墙保温的。这种夹墙内的空隙不过二三十公分,通常会塞些锯末棉籽皮,关键是会在墙的四周留出通气口,只要找到通气口,往夹层里面塞个小器械是很简单的。   你找到我了吗,但我找到你啦,找得我好苦,终于让我找到你了。   这话让我心里一怵。   但立刻,我就恼怒起来。   找到我?笑话,这些年我可从没有躲起来过。这般处心积虑,要杀我的话,就痛痛快快地来好了。现在这是要怎样,是要在肉体杀戮之前,先想法子摧垮我的精神吗,那么待会儿是要来一场鬼魂审判吗,打算在精神上把我摧垮之后,再了结我,把一个人杀两遍?   真是可惜了。   算人者人亦算之。   死,我从不畏惧。但想让我死,得拿出点真材实料,靠装神弄鬼可不行。   我本还没找出你到底是四人中的哪一个,现在你送上门来了。   “出来,你出来。”我喊叫着。   然后我开始笑。   不是之前无声的笑,而是大声的放肆的张狂的歇斯底里的笑。   我当然是在装疯卖傻,假作被药物影响。但笑着笑着,记忆翻涌起来,一张张脸孔一件件往事齐上心头,竟笑得难以自抑。   我竟然会开始写小说,还有了那么多的读者,真是太可笑了;我把那块羊脂白玉时刻挂在胸前,真是太可笑了;这么多年我竟不敢再回喀什,真是太可笑了;我和一个女人上了床却还搞不清楚她是不是你,真是太可笑了;现在你还要装神弄鬼,却输在一台缝纫机上,哈哈哈哈哈哈哈。   “出来啊,出来吧,你藏什么啊,你这么多年,都藏在哪里,在这个地洞里,在这些筐里,和这些葡萄一起风干了吧。”   我踉跄奔跑着,把一筐一筐的葡萄扯翻,轰隆隆撞倒了中间的一面架子,那架子又把旁边的架子推倒,其间那声音还说了些什么,但完全淹没在我制造出的混乱声响中了。   “想要我死吗,想杀了我吗,出来啊,这十二年你去哪里了,你在喀什拉汗王宫地底下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而今又要一个轮回了吗,荷荷荷荷,你知道我的感受?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懂什么是死亡吗,你懂什么是罪恶吗,十二年后你真的开始懂了吗,你想要……”   随着一声闷响,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地窖里重归死寂。   听起来,就像个神智迷乱的人在狂暴发泄的时候,突然撞在墙上,晕死过去。   我倒在地上抽抽,刚才那一通发作半真半假,消耗了我大量的体力,最后我是斜着肩狠命冲顶在土墙上,那隔墙本就不太厚实,竟被我撞得破了个洞,土灰齐下。我的肩胛骨更是痛得像裂开,咬着牙在地上装死。   如果我是那个监听者,现在一定非常郁闷。   在原本的计划里,这个吸了迷幻药物的家伙,应该在漆黑的地窖里被吓得魂不附体,甚至可能看见各种各样的幻象。那变过声的阴测测的话语,紧一句缓一句,可以很好地把握折磨的节奏,这场复仇,可是要精雕细琢的,有大把的手段等着用出来呢。   但现在听起来我像是晕过去了,甚至是撞死了。这是多么不过瘾的事情啊。   如果我是晕了,那么自然醒转之后,就很可能从迷幻状态中解脱出来。要杀我,就得赶紧趁着这时候。   如果我把自己撞死了呢?   死要见尸!忍了这么多年,布置了这么一个庞大复杂的局,绝不可能为了己身的安全而在此时此刻退缩。哪怕是我在外面,以我这样的变态性格,都不能就此扭头。实际上,性格越是变态扭曲,在这种生与死的关头,行事就越是彻底,走的是绝路,绝不给人机会,也不给自己机会。   我趴在地上,脸蹭着葡萄干,这些黑暗中的小颗粒像小甲虫一样扭动着。我想,我还是被药物影响着呢,只要我心里明白,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复仇的你呵,站到我面前的时候,曾经纯净的心,比我更变态扭曲了吧。   我可不会让着你。   我摸到撞墙时掉落下来的手机,握在手里,按亮屏幕。借着微光,我昂起头,慢慢地,慢慢地,向前爬。一肘一肘,一膝一膝,那些葡萄甲虫在我的身体下被辗碎。   起来。   起来。   她喊了两声。我自顾自爬着,小心翼翼,绝不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咯咯咯咯咯。   你管你笑,我管我爬。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你不会都忘了吧?   回答我。   试了几次后,那声音终于沉默下来。   而我也顺着台阶一级一级爬上去,保持着呼吸的平缓,最后在被封住的地窖入口下停住。   堵住出路的是块青石板,事实上我早猜到了,因为先前在外面瞧见过,原本就是用来封窖的。这块板子不轻,总有上百斤,但也没重到盖上了就推不开的程度。在计划中,这块石板的用途本就不是封死出路,只是用来隔绝光线,形成相对密闭空间而已。因为理论上,受到迷幻药物的影响,以及地窖中的神秘声音引导,我是不可能还有理智,想要拼命推开石板逃出去的。   而此时,我也不试着去推石板,只是安静守候。   等待芝麻开门。   等待水落石出。   等待图穷匕见。   我半蹲着,背靠着墙,听着自己的呼吸声。一呼一吸,一呼一吸,仿佛是另一个人发出来的,然后心脏的跳动声也慢慢浮出来。呼吸是风,心跳是雷,风雷交作,让我耳中隆隆生响。   那感觉,和梦魇接近。我把意识集中于一点,拼命挣扎出来,忽然发现,风雷之外,有别的声音。   是手机在响。   瞬时风消雷散。   来电显示是钟仪。   操!   接不接?   不接!   拜托监听的人别因为手机位置的变化反应过来!对,监听是不能分辨声音方向的,还好。   手机还在响着,一声又一声,漫长的让我越来越焦躁。   轰隆隆隆隆,沙灰俱下,青石板在移动了。外面是……谁?   一指宽,两指宽,三指宽,阳光从石板移开的空隙间照进来,又被人的阴影挡住,四指宽。   管它是谁。刚才被压下去的焦躁猛地反出来,我深吸了口气,一个冲跃,肩背把石板顶开,探出去的右手叉住一个脖子,把她摁翻在地。   天地在翻转,刺目的阳光、泥土、草、屋子、这些打乱着在我眼前掠过,最后定格在一张脸。   还没等我看清楚,就被一棍抽在脸上。   我被打翻在旁边,耳中轰鸣,不觉得痛,麻麻的又热又胀。我仰天躺在地上,只觉得阳光无比绚烂,一时间手脚俱软,动弹不得。   一张脸移到我的正上方,正是刚才被我的手卡住脖子的那个,现在我看清了,是钟仪。   她看着我,又冲范思聪大叫。范思聪讪讪地把棍子扔掉。   “太对不起了,刚才你这么冲出来,小范他没看清楚是你……大家找你很久了,怎么叫你都没回音。你怎么会被关在下面的啊?”   我眯着眼睛看着她,舌头在嘴里卷动了几下,咧开嘴吐了颗槽牙出来,然后冲她一笑。   “谢谢你噢。”我说。 ------------   第七章 在沙漠   阴影里有什么动了一下。   一指长,是蜥蜴,如果还有太阳,会是抹灵巧的绿色,现在则全然看不清楚,闪动一下,又没入到红柳的阴影里去了。当然,也可能是蝎子,袁野特意叮嘱,入夜不要越过公路两边的红柳,往沙漠深处走,毒蝎很多。   这是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二百余公里处。我在等钟仪。   一直有人在我耳畔私语,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从进罗布人村子开始,空气里就有这样的声响,细听是听不见的,仿佛直接在脑海里生成。是一只长着女人面孔的蚊子吗,嗡,嗡,嘤,嘤。   也许是范思聪那一棍子的后遗症,轻微脑震荡?   所以我有些疯癫。白天我捂着脑袋从鬼屋里出来的时候,一脚把那张太师椅踹翻了。那椅子下半部分造型很奇特,四只椅脚之间围了四块板子,不踹翻看不见椅子底下有什么东西——一堆冒着烟的灰烬。   “大麻?”我瞧瞧范思聪又看看钟仪,然后笑:“倒不怕把椅子烧着。”   钟仪立刻弯下腰去看。我说别把你迷了,就像我一样。然后我过去拍拍她的肩膀,说你身上有股血腥味。   她立刻站起来,看我的表情有几分古怪。   大概是我大麻吸得多了,我说。   粘那片树叶子的血,许真是人血呢。   那时候我还一阵一阵的晕眩,头痛得要命,什么事情都没法子深想,好在看起来我已经从杀局里逃脱了。跌跌撞撞走出鬼屋子,等在外面的陈爱玲看见我的模样,吓了一大跳,问怎么回事。我拍打着自己的脸,转头问那两个刚才去了哪里。   范思聪一脸不乐意,说你怎么反来问我们,你又是怎么会跑到地窑里去的,入口还被人用石头封上了。   我当时恶狠狠盯着他,冷不丁地就问:“你为什么会和钟仪走散了?”   他被我吓了一跳,一时没回答上来,但钟仪反应快得很,立刻就说她和范思聪一直在一起。   我嘿嘿一笑,还是去问范思聪:“是吗?”   范思聪说是,但语气里有明显的犹豫。   犹豫什么呢,因为他在说谎吗?我看了钟仪一眼,她正拿眼瞥范思聪,眼神里有东西。   陈爱玲让我快回车上休息着。往村外走的时候,钟仪问我是怎么知道那张太师椅子底下有大麻的。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看见有个小女孩爬在椅子上,白裙,红鞋。”   这话一说,立刻就安静了。   上了车,一路往沙漠开。我在车上一颠,脑袋就胀,什么都想不了,只好睡觉。好在我心里已经有了定数。   其间有一次停车方便,我醒转过来,问袁野今天午饭后修车时大家都在吗。袁野回答说范思聪和钟仪出去了好一阵子。晚饭简餐时我又问那轮胎是出了什么毛病,结果是胎侧面扎了大钉子,但却不见钉子留着,否则气不会漏得这么快。那是正常行车不易扎到的地方,像是人为。   如果我再去问范思聪,修车期间,他去了哪里,是否一直和钟仪形影不离,他会怎么答?还是坚持说和钟仪在一起吗。   罗布人混居村落这个话头是我先提的,但那之前,却是她在和范思聪聊罗布人景观村寨的事。钟仪对我还是有几分了解的,她能不能猜到我会顺嘴嘲讽范思聪,把那座真正的罗布人村落带出来?   能。   不得不承认,我被诱导了。力是相互的,在扰动范思聪的同时,我自己的行为模式也变得容易被预估起来。我以为去罗布人村落是自己的选择,其实却落入了她的设计。   她一定很熟悉这个村子,知道鬼屋的传说,甚至清楚那个地窑。这是她预设的战场。   还有,我是怎么会在修车时睡着的呢,那时怎么忽然就困起来,现在想来也奇怪得很。既然在鬼屋中用上了大麻,那么在我的吃食中下些安眠药,也正常得很。   我睡着的那几小时,是留给她的事前布置时间。毕竟这一路都在一起,行动正式实施之前,她必定需要自己出马去做些什么。   而范思聪,他在被我问起时的语气和表情,是心里已经开始奇怪了吗,如果钟仪在修车的几小时里找了理由和他分开,在鬼屋中也同样如此的话,他一定已经疑惑起来了。只不过,屌丝总是下意识地维护自己的女神。   还是,他和钟仪共谋?   半途加入到钟仪的计划里,因为受不了我的扰动?   是,不是,是……一些声音又开始在我心里切切密语起来。我闭上眼睛按着脑袋,然后听见面前一声喇叭响,睁开眼,就见一条黑影自白光中走过来。   是车灯。   钟仪到了,她竟真的敢来。   袁野开车送的她,车里没开灯,但我想他临走看了我一眼。是为了他自己的事,还是好奇我和钟仪的关系?或许他以为,我对女人真是有办法,所以才能帮得到他。   他却不知道,此时此刻,我心中怒涛般翻滚着的恶意。   钟仪知道么?她那么聪明,对我那么了解,她知道么?   我独住沙漠里的一幢房子。   这是养路人的居所,几百公里的沙漠公路上,有上百幢这样的房子。养路人带着自己的婆娘,一年四季住在这里,负责前后几公里沿路植被的灌溉,以维持这条公路不被流沙淹没。   我们今晚本该住在塔中,但这沙漠小镇上唯一旅店的西侧正在维修,能住的客房临时少了一半还多,事前联系下来,以我们的到达时间,很可能会没房,顶多只能为我们保留一间。不过旅店可以帮着联络附近愿意赚外快的养路人,临时把他们的房子腾一天出来租给我们,价格要比旅店贵些。于是就租了三幢养路人的房子,我一幢,陈爱玲一幢,范思聪和袁野一幢,钟仪住镇上的旅店。   “请进。”我拉开门说。   屋子看起来像是活动房,其实是混凝土的墙,后院的小型柴油发电机提供电力,吊在顶上的灯泡发着黄色的光。   吃过晚饭我又在车上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已经进了沙漠,感觉头痛好转了一些,可以试着想些事情,做些打算了。陈爱玲住的房子是最早到的,然后是范思聪和袁野住的那幢,所以到我要下车时,车上就只剩了钟仪,当然还有司机袁野。我就是在那时发出邀请的。   我得和你聊聊。我好像是这么说的。   看吧,我有些累了,我先去放了行李。钟仪留了个活口,没把话说死。   我在路边等待的时候,曾一度以为她不会来了。   养路人的小屋有两间房,外间摆桌椅,里间是张床,陈设简单到极点。   我在方桌前坐下,钟仪坐在了我对面。这些天里,我们从未如此正式。   “真奇怪一路上你们居然都不问我碰到了什么。”我说。   “我们问了,你不回答。”   “是吗?”我摸了摸脑袋:“范思聪那一棍子还真狠。”   她把手从桌面上收走了。在此之前她的手已经换了两个姿势,像是怎么摆都不舒服。   我站起来,沿着方桌绕了半圈,看见她双手十指交扣成拳,挡在胃前。   我慢慢绕到她侧后,贴着她站,依然能看见她的手。纤长的手指因为用力把血液挤掉了,显得更白晰。指甲的形状修得很漂亮,上了肉色的甲油。   “你的指甲油磨掉了好多。”我忽然说:“是下午在蹭掉的吧,那块大石头挺糙的,力气倒不小。手那么细,可不合适干重活。”   “石头是范思聪搬开的,我可没这力气。这种指甲油嫩,这些天磕磕碰碰早就磨了。”   “是嘛。”   她侧过头要看我,我俯下身子,脸贴着脸,手轻轻搭上她的右臂,顺着袖子往下滑动。   她的颈上炸起了鸡皮疙瘩,脖子僵住了。   “疼吗?”我问。   “什么?”   “还是在这只手上?”我拍了拍她的左臂。   “你说什么呀?”   “伤口啊。”我吸了吸鼻子。   “真的能闻到血腥气呢,那道口子割在哪儿呢。”我的手拂过她的大腿外侧:“总不会是……在腿上吧,倒是够隐蔽,但走路会疼的。”   钟仪终于经不住,人一激灵,用力打开了我的手。   “你到底在干什么,血腥气是我来大姨妈了!”   我愣了一下,往后退开半步。   她站起来,有些愤怒地说:“你叫我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回到原本的位子上坐下,对她一笑。   “记得昨天的约定吗,我的心理医生。”   “当然记得,但你刚才动手动脚又话里话外的,可不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我今天挨了一棍子,有点不正常。只是你真的记得吗,我怎么觉得你从进门到现在,都不太像个心理医生呢。”   钟仪默然,然后她忽然笑了笑,重新坐下,说:“那我像什么?”   “现在像了。”我说。   “那么,你还是坚持要我想象吗,随意想象来刺激你的记忆?”   “不。”我拍拍脑袋:“那一棍子,又让我想起了些东西。”   我看着钟仪,她努力装出镇定的模样,但终究难掩不安。   那么就让我把她的不安放大吧。   “是一只手,一只左手。”不徐不急,我慢慢道来。   “很多皱纹,不深,但密密麻麻,像在石子地里磨过。皱纹是黑褐色的,里面永远积着洗不净的垢。五只手指很短,小指是歪的不能弯,兰花指般一直戳着,指甲扁得要抠进肉里,甲缝里也都是黑的,藏着够养蚯蚓的泥巴。连着这只手的胳膊有很多毛,集中在小臂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大概是因为衰老让别处的毛都掉了,只剩了这些还苟延残喘,像是环在手腕上的枯萎的黑毛套子。胳膊里头大约还有些肌肉,但皮肤已经松了,面皮般挂在肌肉上,手背上的青筋蛇行几寸,陷进面皮里不见了。”   “胳膊上头是脖子,很长的脖子。脖子上也爬满了纹,和手上的纹一样细细密密,其实他浑身上下都是如此,如果扒下来刷平了,会大出一倍面积。藏着的脏泥也是一样,他不常洗澡,洗时大概也轻轻用水一拨,把那些泥浸润得更粘。有时候会让人生出错觉,他的肤色本来就这般龌龊,只是角质层厚实了一些。脖子一侧有块黑胎,上面长满了毛,比手背上的长许多,油光锃亮,那毛根被泥养得好极了,肯定还生了小爪子到皮子底下吸着血。”   “脖子往上是个尖下巴,从来不刮,胡子却少得奇怪,只是细细的一撮,和其他地方全然不同。这小撮毛搭在一处,有时索性贴着脖子,因为总沾着羊油或口水之类的东西。再向上是个没了耳垂的左耳朵,看缺口是被咬掉的,不知是人还是狗。耳朵上是头发,茂盛得能藏下任何东西,散发着浓烈的令人作呕的味道。他的脸上麻子和老年斑混在一起,充满了衰败的气息,其实他的鼻梁又高又直,但给人的感觉整张脸却是陷下去的,在高高的两颊颧骨之间,是一个深深的凹洞,里面眼珠鼻子嘴唇烂作了一滩。”   “他穿着件黑色西装,已经穿了很久很久,两只袖口又松又皱,因为常常挽起来。西装里面是件竖条纹的T恤,T恤里面是一丛胸毛。他身上所有的活力好像都被长在各处的毛发吸走了,其他东西都败落下去,就好像胸毛下的肋骨,蒙在骨上的皮只薄薄一层,因为松弛有些地方褶皱起来,但仍然能清楚地看见肋骨的模样,左一条右一根密集地排在那里,却尤显脆弱,仿佛一拳就会打塌下去。”   我一边盯着钟仪的眼睛,一边说着这些。她维持着微笑,但那笑容是僵硬的,嘴唇甚至已经开始褪去血色。然后她开始躲闪,不再看我的眼睛。   我有种别样的快意,和若有若无的头痛及依然在耳畔徘徊的嗡嗡声混杂在一起,搅活成散发着郁郁芳香的勾人瘾头。   “肋骨往下是座金字塔,往内陷下去的金字塔,那颗黑臭的肚脐眼就像是入口,通往坟墓。肚皮是青灰色的,在缓慢地蠕动,仿佛随时会有蛆从里面爬出来一样,也还真有,一条一条,还有嗡嗡的飞蝇……”   “够了。”钟仪低声说,她的声音太轻,我没听清楚,似乎是这么一句。   “你不愿意听了么?”   “你说的……倒像是个死人。”   “是的。”我说:“他已经死了。你……很清楚。”   钟仪垂着头,像只努力要把头埋进沙里的鸵鸟,当我说了最后那几个字时,她整个人几不可查地震动了一下。   我上身前倾,看见她相交叠挡在腹前的手臂,肌肉紧绷,青筋浮起。   窗外的风呜呜响了几声,她混在风里说了句话,这次我是真的完全没听清。而后她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手臂放松下来,抬起脸,又重复了一次。   “为什么?”   “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   她一次比一次问得响亮。她终于撕去了伪装的外衣,知道再怎样掩饰,都无济于事。   “欢迎回来,我的女神。”我说:“你总是太多问题,太多问题,哪怕你早已经知道答案。”   她怪异地笑了几声,说:“那么多年,他就埋在那里,居然没有人发现过。”   “一层一层堆叠了千年的地下迷宫,埋他一个算得了什么,一定还埋了很多人,你放心,他不会寂寞的。”   “我就是不明白,我就是要一个理由,要亲口听你说一句,你为什么要杀。”她恶狠狠盯着我,像是要把我一口吃掉。   “为什么要杀……他,还是你?”我笑起来:“你说谎,你……在说谎。”   我慢慢站起来,手按在桌上,逼视她。   “你只是要一个理由吗,你精心布置了那么多,就只是为了一个理由?也真为难你了,这一路上的几个案子,你是从哪个档案室里翻出来的,程度不够啊,也就汽修店那一宗相差仿佛,但总还差着一点,你是经历过的,你是看着,你知道我的手法,对不对?”   她想要站起来,又使劲往后仰要让开我,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白光从窗外照进来,然后是两声短促的车喇叭。   她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   “袁野来接我了。”她说。   是袁野的车,她竟事先预约了袁野来接她回去,才不到半小时。   “你认错人了。”她经过我时说:“我是钟仪,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你刚才说的,是你的回忆吗,你真的杀过人?”   “嗨,钟仪。”她开门时我在背后叫。   她回头。   “晚安。”我说。   她瞧了眼夜色,说:“明天会是好天气。”   我目送她一步一步走出去,上了袁野的车,远去。   她的脚步是飘的,腿软了。   我关了灯,站在窗前,等到袁野的车再次从我房前经过,出门往塔中镇走去。 ------------   第八章 飞去来   沙漠的夜风已经把我整个人都吹凉了。   眼前的路在月色下泛着奇异的光泽,我已经走过了两个起伏,沙漠公路总是这样起起伏伏,给人仿佛能无尽延伸的错觉。实际上,我想,再有两三个起伏,我大概就能看见塔中。   真麻烦,我得怎么处理钟仪的尸体?   头痛。   也许不是脑震荡,而是我感冒了?   又上坡了。   血在流,暗红色,快流尽了。凶手一刀先割掉了鼻子,因为那鼻子太过挺拔,锐利得碍人眼睛。他吃着痛,瞪大了眼睛要看清楚凶手的样子,所以就又被剜去了眼珠。毕竟不熟手,所以左眼珠子被挑破了,没能完美地取出,晶体混着血糊在眼眶里,但右眼就好许多。我的那部小说《默写者》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凌迟的故事。   小说毕竟和真实不同。   真实的情况里,我第一刀割掉的,是那块胎迹吗。好像。脖子上的那块,带着毛。原因倒是和小说中一样,因为那太碍眼了,碍着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整五年。   小说毕竟来源于生活。   一刀过后,血如涌泉。不,像海。   我走到坡顶,眼前一道缓缓下降的弧线,弧线那端,塔中已在望。   比我预想的近些。我并不总能预料正确,就像罗布人混居村落中的变故。只要能在事情临头时,做出正确的选择就行。   一会儿该怎么处理她的尸体呢?   我慢慢沿着公路走下去,一辆夜行货车开着远光灯错身而过,我侧过脸,不让司机看见我的面貌。   怎么会想起当年的事情了呢,一幕一幕,飞去来器那样切进脑子里,又勾些东西出来。紧张了吗,那么多年没有再杀过人。不会啊,我写着那些小说呢,每写一部,就是一次回顾,就是一次演习,军方不是还用第一视角游戏来训练飞行员和枪手的吗。   我不知多少次想像,要把那块胎迹割下来。那只是第一步,还有胎迹上的毛,一撮撮全揪下来,带着血,有点滑,不好弄。   我还对他说了很多话。就像我的小说里,最残酷的杀手并非一言不发,而是喜欢和尸体唠家常。早就想把这些毛拔掉,记得我说过类似的话,你看现在这样拔的时候,你不会痛,这是你教我的对不对,那次我胃痛不想去探玉,你往我小指上砸了一锤,我就不觉得胃痛了。后来我的小指又长好了,没能和你一样,你失望吗?   他怎么回答的?他熊得很,光着身子,不会说话了。他一定痛得很,那么多血,铺天盖地的。   我挺讨厌你的,我对他说。   他好像又说话了,是嚎叫,我有些烦了,就在他上唇下唇竖切了一刀,不深,没割透。别叫了,我提醒他,否则你会把自己的嘴叫裂的。是的,没错,这情形,和我一部小说里一模一样。小说来自现实,对吧。   然后我又啰啰唆唆地对他倾诉了一堆,没办法,总得让他知道为什么,是吧。   好吧,其实和那没关系,只是我想唠叨唠叨。我说你是个走进我生命的男人,要把你剔出去很难呢。我把他右手食指第二个指节剔了出来,那是他全身最硬的地方,总是揍得我很疼。嗯,这个情节,我另一部小说里也有。还有下面的对话。   我说你那么脏,以为刮出来都是黑的,可居然是红的,刮的深了又是白的,但不管什么颜色,脏就是脏。你打我骂我都无所谓,不把钱分给我也无所谓,甚至你不许我和她在一起也都无所谓。你知道我最在意的是什么吗?   我这样问他的时候,他的嘴已经裂成了一朵花,就算还有力气咕哝什么,我也听不清楚了。   我最在意你脏了,我坦率地告诉他,所以我现在让你干净干净。可是我手艺不好,零零碎碎,有点慢。   从现代医学上讲,他应该不久就死了。但身体总是比大脑更有活性,刀子捣进捣出的时候,肉总会颤。   我做这些的时候她好像就在旁边,后来是怎么逃掉的?   我的脑袋痛起来。   我走在塔中的路上了。总之这一次她跑不掉了。   她胆子倒真的不小,经过了那样的事情,还敢再一次站到我的面前。她如果不出现,我是不会再想着找她麻烦的,我都要把她忘了……我是说,我以为她已经死了。   这些年,我越来越确信她已经死了,否则,她怎么一直悄然无声呢,她怎么不来报仇,或者说,怎么不报警呢?事情过去已经超过十年,由此可见,她真的是死了,被我杀死了,她没有逃掉,没有活下来,没有!   我以为只能在自己的小说中找寻她的踪迹了。她,他,还有我自己。   多年来有很多人在我小说中死去,他(她)们被割了脑袋削去鼻子剜出眼珠,有时还伴以姿态怪异的强奸,比如《磨盘》中被敲碎牙和四肢固定成飞天模样的阿芷。我的笔下没有正常死去的人。自然还有杀了这许多人的凶手们,他们有的满怀仇恨,有的情欲肆虐,有的……只为看一眼死亡。   我一向明白得很,我写的是自己。   自身就是宝藏,十二年前的那个夜晚之后,我明白了这一点。我的写作就是掘宝,每一个故事都是当年的呈现,当然只是一部分,我把自己分割成一片片一缕缕一丝丝,搁在案板上翻来覆去地端详。我,究竟是怎样的,直到今天,我都没有搞明白,每一次我写完一部小说,都觉得把自己切得不够细不够深不够狠,但看我书的人,却已经觉得是淋漓尽致的凶残。   我说只有杀人者才了解杀人者。   我说谎了,我并不了解我呢。   也许她更了解一些?那具从我刀下逃生的胴体。   我真的不确定当年发生了什么,并不是我忘记了,而是脑海里有太多。那些重叠的画面,她们彼此间有这样那样的不同,甚至还有互相冲突的地方,仿佛世界在那片血海之后分枝。   我想是我回忆得太多了,也写了太多的小说。那些和回忆总有几分近似的小说逐渐浸染到真实的过去中,像油画一样,一遍一遍地刷在画布上,第一笔是什么颜色,已不可寻。   我原以为她死了。在某一幅画面里。   原来她待会儿才会死。   小镇很小,小到只有一条路。这条路就是我一路开来一路走来的沙漠公路。路的一边是沙漠,镇在路的另一边。   在这段几百米的路边,有加油站、小超市、游戏厅、歌房、许多间可临时打炮的按摩房。基本上,风尘仆仆的司机们的所有需求,这里都能满足。   当然,还有家旅店,我住过,在十多年前她还颇新的时候。   现在是凌晨一点二十分。我沿着沙漠那一侧走,按摩店的暧光照不到我,里面的烟花女人如果正往对面看,也只能见到模糊移动的黑影。   旅店的大门开着,里面有昏暗的光。我从旅店一侧的车行道绕进后院里,记忆里的后门还在,也开着。   那是个约一米四高的门洞,我弯着腰钻进去,门后就是楼梯,前台没人守着,空空荡荡。   我往楼梯上走,二楼有电视机声,三楼挺安静。   我不知道她住几号房。但既然是预留下的最后一间,那就应该是在顶楼。留下的总是比较糟糕的,没有电梯的旅舍,自然楼层越高越不招人待见。   那就是在三楼。   上楼右手边在修,过道里堆了些水泥袋和木板,我往左拐。   日光灯一明一暗地嗡嗡闪着,我扫了眼,果然没摄像头,很好。   走道上没铺地毯,光光的水泥地,两边各有七个房门,十四间房。她住哪间?   我趴了下来,双膝着地,像条狗一样。低下头,把鼻子凑到地上,开始嗅。   嗅血腥气。   先前我下车拿行李的时候,把额头已经凝血的伤处又弄破了,把血沾在她行李箱的轮子上。她把箱子拖进旅店,提上三楼,拖进房间,便自然在地上留了一路血气。这血气被尘土覆盖,细微到常人不可查,到现在又已经过去一两个小时,狗大约还能闻出来,人呢?狗的鼻子构造和人不同,比人灵敏百倍,也能多闻出百倍的气味。我不如狗,我只对一种味道敏感——血。   我爬了一圈,最终在一扇门前站起来。   我把手套上的灰轻轻拍了拍,背包卸下,拉开拉链,取出一把刀,一段由三根合金细丝合股拧就,比普通铁丝略粗但柔韧性远胜的合金细索,及一小根铁丝。我把包靠墙放下,刀连鞘插进腰后皮带,合金细索在左手臂上随绕了几下,一端捏在掌心,然后把铁丝弯折成需要的形状。   做完这些,我把右手的丝手套褪了下来,赤手捏着铁丝,探进315房门的锁孔。   我厌恶用手触碰不干净的东西。但我从不会让这种厌恶凌驾于理智之上。不安因为皮肤和这个世界的真实接触而一波波涌来,我努力让自己相信这是一种快感。   脱了丝手套,我得以把铁丝捏得更牢,感觉更敏锐,于是动作便更快更安静。   成了。   我转动把手,把门推开一线,吱的一声响,我就及时停了手。这一声的分贝无疑极轻,但在我耳中却如鼓点般清晰。门开了一指宽的缝隙,里面黑着,走廊上的灯光游了些许进去。   我把铁丝放进口袋,重新戴上手套。做完这些,门里依旧悄无声息。   我捻了捻左手的合金索,又开始推门。   第二声吱响比想像中来得晚,这时门已经推开了一尺半。   里面依然没什么明显的动静,我把头伸进去,仔细地听。   我想听听那熟悉的呼吸声,但脑袋里那该死的嗡嗡嘤嘤声又出来了,这声音像是从未离开过,见鬼,我的头又要痛起来了。   吱,吱,吱。   然后我走了进去。   走廊里的光照到了床的三分之一,我皱起眉,反手把门关上,打开灯。   床上没人。   我四下扫了一眼,立刻判断这是间空房,没人住着。   我弄错了?那血腥味的确淡得几乎闻不出来,弄混了,她不是住这间。   那她住哪一间?我没能做出其它的记号,也不方便把服务员叫醒问吧。   等一等。   给她保留的,是最后一间空房。那这间空房,是哪里来的?   我重新打量房间,床褥平整,没有睡过,桌子上很干净,茶杯摆放整齐,的确是收拾完没住过人的样子。   我走进卫生间。牙具没拆,马桶盖子是合上的,马桶边的垃圾桶里……一块换下的卫生巾。   她跑了!   生活真像小说,一部不那么拙劣的,比如我写的小说。   所有的事情,都不会痛痛快快地完成。   我盯着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好一会儿,出门把背包拖了进来。我把刀、合金索和铁丝放回去,又在包底下翻出个小皮袋子,从里面掏了点零碎玩意儿出来。   假发,假胡子,大黑框眼镜,及一管涂了能让人肤色变黑的乳霜。改换了容貌之后,我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让背包翻了个面,原本的黑色双肩包,就成了个白色单肩包。   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从何而来。我随时准备好被打回原形。   加油站附近停了很多车,既然旅店的房间那么紧张,自然也有许多窝在车里过夜的司机。   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司机被我从后排吵起来的时候,满脸的不高兴。但是当他用手电往外照,发觉把车窗敲得噼啪作响的,是一叠钱时,态度就有了些许改变。   他仔细权衡过了我这个深夜搭车客的危险性,决定挣这四千块钱。因为我和他本就是同一方向,只是早几小时起程的事情。   我准备了个家人急病需赶早飞机的理由,但他并不问,发动了车子便向轮台方向急赶。最初他还随口说几句闲话,比如今天晚上搭夜车的人倒是多。我想他说的就是钟仪,但我却并不搭话,更不问钟仪搭的是什么车去的是民丰方向还是轮台方向。我对他说我睡一小会儿,于是他就收了口只顾开车了。   钟仪的方向好判断得很,民丰方向最近的机场在和田,比轮台方向的库尔勒机场远三百公里左右,作为一个连夜出逃的女人,难道她还会舍近求远?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她不打算搭乘飞机,北疆的交通也要比南疆更方便,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到民丰就是彻底的北疆了,汉人极少,相对危险性要比南疆稍高,种种理由汇合起来,足以支撑我判断她的去向。   而她搭的那辆车……先前我沿公路走来,迎面而过的,只有一辆大货车。以现在这车的速度,也许不到轮台就能赶上。   我在后排假寐,半睁着眼睛,望着外面黑沉沉的沙漠,看见的却是她的模样。那模样和钟仪有所不同,更年幼许多,实际上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却又觉得是实实在在地瞧见了她,并不模糊。   我看见她蹭在老头子的肩上,如玉的皮肤挨在那块长着黑毛的胎记上。她纯净得不似凡人,温婉如美玉,且不沾尘,风沙在身上留不住,每时每刻,她都散发着淡淡晨曦的光辉。每一次见到她触碰那个污秽的蘸满了烂泥的老头子时,我都有巨大的不真实感,世上荒谬的事无过于此。每当这般画面出现,我就恶心得想吐。但凡他碰她一下,我都感觉有狗在啃我的脸,啃我的心,那狗长着他的脸孔,用的是他那残缺的黄斑牙和湿淋淋的腥舌。   这样的折磨我经受了五年,而这一切,全是我自己找的。   因为父亲和祖父的关系,我一直想和他们一样,成为传奇的淘玉人,哪怕沾了和他们一样的壮年暴毙的厄运也在所不惜。我只想离家去远方,如歌中所唱那样。在那个酷热之夏,我对初见的淘玉老头大肆吹嘘自己的探玉本事,还搬出了父亲和祖父的战绩以为佐证。当他最终答应带我走时,我蹦起来,似觉一股奇风托在后腰,要把我吹上峥嵘之途,只道人生就此不凡。   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她。那是晨曦女神,人间的精灵。当我对着她的时候,俗世间种种困扰,如朝阳下的初雪,无声而融。   后来走的地方多了,发觉父亲和祖父的故事,不仅家乡左邻右里知道,但凡上点年纪的采玉客都听说过。这才明白过来,老头子当年自然也是知道的,要不然,怎么会被一个少年郎三言两语说动,多带一个陌生人走天涯。他信我的运气,或者说信我这一脉男丁的运气。我爷爷采到一块十三公斤的白玉籽料,我爹捡了一块六公斤的极品黄玉籽料,我只要有他们一半的运气,他这趟买卖就值。   他信的对。   反倒是我,第一眼的时候,没看出他的凶恶和污秽,他污秽到足以使最纯净的事物沉沦,包括她。   拯救,必须赶在沉沦之前。   我想,我会在今晨的曦光出现前,赶上她的。   思念让我想再和她说说话,便去摸手机。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戴着手套。回想起来,是旅舍里戴假发戴胡子时除去的,卷起来放进包里,竟忘了换上干净的。这真是罕见的错失。   这些年来写小说之际,我也看了许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为什么我在那之后,就强迫性地让自己戴手套,对此我自行做过分析。这种成年后突发的洁癖行为,和我对老头子污秽的深恶痛绝脱不开干系,以至于到如今,已经扩展到让我觉得世间万物都是不干净的。即便是她,隔了那么多年,还干净么?   可我居然现在没戴着手套。   而且发现了这点后,我竟没有强烈的不适感。真好,不药而愈。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短信。   睡了么,你住几号房,我想过来再和你聊聊。   她会怎么回呢,我饶有兴致地等待。就让这作为追赶途中的娱兴节目吧。   手机蓦地暗下来,没电了。我都不知道这条短信是否成功发送出去。   今天我一直没顾得上充电,现在的智能手机用电真快,今天格外快。   整个世界安静下来。   车里还放着维语流行歌曲,发动机的声音也轰响着,还有高速行驶中整辆车不停抖动产生的嗡嗡声,这些声音全都在。但我就是觉得,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下来。   我想这是错觉。   应该纠正一下,不是安静,是清静。   我愣了一小会儿,猛地反应过来,是那个声音消失了。   那个若有若无,只有我听得见,像个趴在我耳边的隐形人发出的磨牙声,消失了。从下午踏进罗布人村子开始到现在,它折磨了我近十小时。而就在上一刻,它不见了。   我像个绑着沙袋走路的人,时间长了也就慢慢习惯,但若一朝解下,就觉得身子和羽毛一样轻,风一吹就会飘起来。这声音是绑在我脑袋里的沙袋,如今没了,才体会到先前我的头脑是何等的浑浊混乱。   我看着失去了电力的手机。   是它。   那始终缠绕不去的声音,是从我手机里发出来的。   一定是某种高频音,在人耳所能听见频率的极限附近,所以才会感觉似有似无,又非常难受。   那名黑客既然能轻易黑进我的电脑,那么黑掉我的手机想来也并非难事,何况她就在我的身边,与我朝夕相处呢。今天下午在村中,一切的发端,就始于这种声音的蓦然响起。这是最犀利的武器,胜过那一系列装神弄鬼的小动作和迷魂的大麻,我就是被这声音弄得头昏脑涨,严重分心,才会一步步落入她的算计,险些遭殃。   我立刻意识到,下午在地窖中,为什么我的反击没有成功。夹墙后只是一个扬声设备,还得有一个收声设备,才能把我的声音传出去。既然我的手机已经被黑了,那么还有什么收声设备比我自己的手机更灵敏更合适的呢。我的所有动静,都通过手机传了出去,当我自以为安静地在地上匍匐前进,想让她以为我撞墙晕倒时,手机早把我的举动泄露出去。   这个手机,今天真是害我不浅,它身兼数职,所以这么快就没电了。   此时此刻,我回想今天所作所为,包括夜间与她的对谈,冷汗一阵一阵冒出来。   那些谈话,那些举动,是在思维受扰却不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现在想来,错了,错了,错了……   我现在的头脑,是自踏上丝绸之路后最清醒的,脑海中似升起座灯塔,塔尖射出一道光,照在漆黑海面上,慢慢转动,让我得以看清那些波涛如何起伏。   最先看清的,是她不是一个人。   修车时,她是和范思聪一起离开的,鬼屋里,她也和范思聪在一起。在前一个阶段,她需要为整个行动做准备,比如买女童衣服,把声音设备放到地窖夹墙后。在后一个阶段,她需要和困在地窖中的我对话。先前我只是觉得,为了获得单独活动的空间,她需要很好的理由来把范思聪支开,连续两次后范思聪多半已经有了疑心,只是碍于对她的爱慕,才暂且压在心中。   可是,那超频的噪音让我犯了大错误,如果幕后黑手就只她一个,那么她需要支开范思聪三次,而不是两次!   我忘了那堆大麻!   在我进入鬼屋时,大麻已经点着有一会儿了。她什么时候点的大麻?   刚进村的时候,我和陈爱玲走在前,她和范思聪拖在后面,不久他们两个就走从岔道往村子深处走了,过了阵子又从另一条小道绕了回来。就是这段时间点起的大麻!   一次分离可以编出完美的谎言,两次分离则必然会让范思聪起疑心,三次分离……除非范思聪被催眠,否则绝不可能做到!   范思聪和她是一伙的!   那她怎会独逃?   等等,不止范思聪!   在我收到了那条笑声短信后,我曾听到身后响起一声诡异的笑,她和范思聪串通一气,当然说没听见,但是陈爱玲也说没听见!   “刚才你听见什么声音没有,有点难受,这会儿又没了。”我忽然开口对司机说。   “你醒啦?好像是有,你不说我还以为是错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声音,现在倒的确是没了。怪事。”   我也问过陈爱玲有没有听见这种让人不舒服的噪音,当时她离我的距离不会比司机更远,环境更是比现在安静,但是她回答我没有。   但是陈爱玲是厂商代表,怎么会和她搅到一起?   噢。   陈爱玲是厂商代表,钟仪是广告公司策划,范思聪是广告公司摄像,邀请我参加一个重走丝绸之路的商业活动——这一切都是她告诉我的,我并没有核实过。没人会在这种事情上核实的,我之前接过十几次类似的商业活动,从未想着去核实。   袁野呢?也许是,也许不是。就像这个司机,如果我不问起,他也不会说出来,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原来幕后黑手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这个团的所有人。这确实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   我接下来想清楚的,是她不是她。   复仇这种事情,向来只合适单枪匹马的做,因为仇是一个人的仇,别人既体会不到切肤之痛,多半还有不方便透露出去的隐情。如果钟仪就是当年的她,那么陈爱玲和范思聪为什么要帮她,正常人哪有铁了心亲身涉险去找犯罪分子麻烦的,告诉警察不就行了。   下午地窖中所发生的,恰能为此佐证。   当时我已有所觉,只是没有深想下去。那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先假扮了小女孩的鬼魂,这当然是为了吓唬我,好让我失魂落魄,但细想却是多此一举,反而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接下来“显灵”的是她,她当然和小女孩扯不上半点关系,那么为啥会一起显灵呢,显灵这么严肃的事情,应该从一而终的吧。这么一想,小女孩的显灵就显得生硬了,且全无必要,因为如果要吓我,那么单一个她就足够了。   布局的人怎么会犯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她其实不得以。她只能用小女孩来吓我,因为她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她不是她。   钟仪就是钟仪,也许她不叫这个名字,但她并不是她。她有着陌生的五官、陌生的身体、陌生的气味,不是她去做了完美的整形,只因她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我魔障了。   她……应该已经死了吧,被我亲手杀了的吧。   我闭上眼睛,把地窑中她说的话在脑中飞快地过了一遍。   那是在套我的话!   那个说话的女声,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在套我的话,钟仪她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思,营造出这样一个情境,来套我的话?   我想起昨天夜里,钟仪离开时,那惨白的脸庞。她最后和我说的话是什么来着,她问我,如果我是写了小说布下此局的那一个,会在这段旅途的哪一刻发动。我当时怎么回答的,我好像说,我得好好想想。   见鬼,我真是个蠢货!   我这样反应,足以让她立刻明白,这对我来说是个重要的有效问题。这意味着我真的相信有人要对我不利,反过来说明我曾经做过可怕的事情!这也说明了我隐藏了很多东西没说出来,否则我再怎么好好想想,也无法对这个问题做出判断。钟仪在那一刻就想清楚了,我真的认为有一个复仇者,也知道复仇者是为何而来。   所以她吓坏了。   她在地窖里假扮了那个复仇者,想套出我的秘密!   既然钟仪不是她,既然她可能已经死了,既然除了我之外原本没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那么出现在我电脑里的几篇加密小说,根本就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意义——一场死亡仪式,用似是而非的案件引起我的注意,唤醒我的记忆,一站站把我引到终点喀什,进行最终审判和残酷复仇。   我从背包中取出笔记本电脑,开机,插上优盘,点开那两篇我没试出密码的文件——《在和田》、《在喀什》。   我试了几个数字,这次对了。   《在和田》的密码是我从槐树下醒来的年月日,《在喀什》的密码是我失忆的天数。在槐树下醒来本是我杜撰的,我更从未失忆过,我曾试过杀人那天的日期数字,也试过荒野流浪的总天数,却忘了试那两个虚假的数字。我总以为那是针对我过去罪恶的一场浩大复仇,怎会去试那些无意义的虚假数字,哪里想到,写这四篇东西的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草草浏览了这两篇小说,与之前两篇一样,是两宗和我全然无关的悬案。   我不禁苦笑。   钟仪、范思聪和陈爱玲究竟为了什么要设这个局,我现在依然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们本来什么都不知道。而现在因为我的愚蠢,知道了很多。   我现在去追钟仪,把她杀死,还有意义吗?   我叹了口气,开口对司机说:“兄弟,麻烦掉个头。” ------------   第九章 在死去   我说要尿尿,司机便靠边停了车。   我把包背下去,走到车前面,对着路边的芦苇撒了泡热尿,然后把刀抽出来。   走回去的时候我转动刀柄,车灯的光打在刀身上反回去,立刻就听见发动机轰响起来。我往路边一让,车子擦着我冲过去。   车在远处掉了个头,再次往轮台方向开去。呼啸着经过我的时候远光灯闪了闪,喇叭响了三声,窗摇下来,在风中留下一串辱骂声。其实他应该挺得意,没有被我抢到,反收了一笔钱。   我笑笑,这里离养路人小屋已经不远。我不想让他载到我那儿。   卸掉脸上的伪装,开始走今天的第二段沙漠夜路。   明天一早,范思聪陈爱玲肯定告诉我,钟仪有急事回家。他们必然准备了许多说词,要把我稳住,继续走这趟丝绸之路。   钟仪从我这里感受到了足够的危险,本以为她是猜到我要杀她,这才连夜出逃,现在明白并非如此。他们的新计划,我心里已经有数,这并不难猜。   看见小屋了。屋前有人。   那人蹲坐在门口,低着头,掌上有光。   我格外放轻了脚步,他很专注,一直没有抬起头。   我敲了敲越野车。   “我记得车上有面包,饿了。”   袁野蹦起来,见到是我,收了手机跑过来钻进车去。   “喂。”我叫他。他转过头看看我,然后嘴角就忍不住地翘了上去。   “成了?”   “嗯。”答了这一声,他索性就傻笑起来。   “面包。”我提醒他。   “噢,噢。”他钻到后排,一阵翻找,拿了袋牛角面包出来。   “那老师你这是走过来的?”   “还能怎么过来?也就半个多小时,饿的睡不着。你怎么在外面?”我接过面包说。   “发短信呢,我这手机太亮,小范接了个电话翻来覆去半天,刚睡着,别影响他了。”   “我瞧今天晚上你是睡不着了。”   袁野嘿嘿嘿地笑:“再说一会儿,再说一会儿话我就去睡了,明天还开车呢。”   “开心吗?”我问。   “开心,真开心,比那会儿我们刚好上时都开心。她现在可感动了,说的话一句赛一句的好听。她说想和我结婚。”   “那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我笑笑,掰了半个面包递过去:“你也吃点。”   “倒是饿了。”他接过面包,咬了一大口。这时手机震动起来,显然是一条新短信。他也不管我在旁边,立刻就点开,荧光映亮他的脸,满满的无可救药的沉迷陶醉。   “想着以后的幸福生活?”   他一嘴面包,唔唔着低头回短信。   我抽出刀,捅进去。刀自他左胸第四第五根肋骨间刺入,贯穿心脏。他张口欲呼,却因为面包叫不出来,瞪大了眼睛看我。只一刀,就断了他全部念想,一秒钟前的所有期盼,尽都烟消云散。   他的人在中刀的那刻就软了下来。为免血喷出,我暂时不打算拔刀,把他拖到离路六七米的地方,扔在沙子里。我蹲下来,捂住他的口鼻。过了一小会儿,他整个人轻微颤动了几下,我又等了会儿才松开手。这下他算是死透了,不会闹出我这儿在杀范思聪,那边他回光返照插着刀开车逃掉的乌龙。   看,我又杀人了。时隔十二年之后。   这并不难,作为一个曾把一个人处理成许多片的残忍杀手。世俗就是这么称呼的,我在小说里也是,并没说错。   而且,我又写了那么多小说。每一本小说,都是一次演练。那么多年,那么多次,从心灵到技巧,我都比当年更接近死亡。   今夜我终于又用上了。干净利落。   钟仪她们到底是什么来头,说不准。也许是无聊的读者,我的读者群中有相当一部分,真的相信我曾杀过人。他们或许是其中的狂热者,特意设计了一幕大戏,来测一测真相。他们猜到结局了吗,他们想过揭一个杀手的老底有多危险吗?   也许他们想过,但显然不够。   要接近死亡,就得有死亡的觉悟。   至于袁野。他和其它人不是一伙的,他看见我时,没有一丁点儿的警惕。有点冤,但没办法,我不可能单单放过他一个人,这会让其它人的死没有意义,对吧。他挡着路了。   我闻着血气,感受真正的我的回归。   我把背包扔在车上,拿了两块毛巾往手上一缠,取了合金索,推开虚掩的屋门。   养路人小屋从外观到内部格局都是统一的,只是各家陈设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里都归作了一滩滩阴影。   我在阴影之间游过,无声无息。   卧室的门敞开着。   我走进去,走到床边,弯下腰看着范思聪。   外面的月光从没拉满的窗帘边照进来,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样。   他是趴着睡的,心怀不安的人,往往会选择趴着睡,胸口贴着床,感觉踏实。   他的头歪向一边,嘴唇微张,无鼾。   我将手按在他的枕边,稍稍下压,让他的脖子和床垫之间有些空隙,然后把合金索从他脖子下伸过去。他的眼皮似乎动了,看起来睡得很浅。但已来不及,我双手抓着合金索用力一绞,同时膝盖顶住他后心,压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咙里发出鱼吐气泡般的轻微声响,腰拼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没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这索比一般绳子细,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肤里,他抓都抓不牢,更别提掰开了。他在脖子上瞎挠了一阵,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开我,但被我膝盖顶着,翻不过身,手势不顺使不上力气,实际上这时他也已经渐渐没力,充其量只算是拍打了我几下。   我在心里数着数。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来,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动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认为他已经死了。我想凑个整数数到一千,但后来太无聊,在六百三十的时候松了手。   自始至终,范思聪都没能看见是谁杀了他。但我想传说中的死前瞬间,即很多人感觉飘起来或看见天国的时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单弄湿了,谢天谢地屎没出来。   我把他弄下床,床单拿到后院去洗。我从深井里打了桶水,找到块洗衣皂,把床单搓掉,拧干,晾起来。最后我在屋里的桌子上压了张一百元,房钱钟仪已经付给安排住宿的旅店老板了,这样额外再给点,明天主人回来应该就不会介意了。沙漠里干燥又风大,到明天下午床单就干了,不耽误睡觉。   我把两个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车子,再把范思聪的尸体拖出来扔进后备箱。   我走去袁野尸体处,把他继续往沙漠深处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帮他翻身,让血渗进沙中。   他手里还死死抓着手机,我掰开他的手指,取出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走回去的时候我点开看了。   不许睡着,快醒过来和我说话!   我把手机往副驾一扔,发动了车子,往陈爱玲住的小屋开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准备着有一天自己的杀人往事被暴露出来,由一个聪明的警探,或者一个看我不顺眼的闲人,甚至一个活转过来的死者(我指的当然是她,我总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还活着)。我有时还挺期待这一幕的拉开,尤其在我亲手洗完一堆手套,把她们密密麻麻晾在阳台上的时候,风把一根根手指头吹的此起彼伏,撩拨得我心里热烘烘地躁动。   没人能看出来,我已经在小说中进行预演了。而下一部小说里,我本打算试着让谋杀者活到最后。   为此,我包里一直随身备着些用具,以增加我的反应能力。   但生活永远不会给你准备时间,也不会用你以为的方式到来,先前在桑塔纳轿车里把事情想清楚的时候,我真的有点懵。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做出决定。   这并不算是个艰难的决定,我很快就知道该调头回来。如果有一个人知道我杀过两个人,那我只要把杀过的人数加一,知情人减一就行了。如果不止一个人知情,那我就只好试试做数字大些的加减法。先杀固定不动并且缺乏警惕的,至于钟仪,我已经有了应付的手段,不过那得是我顺利完成第一步之后的事。现在看来,进行得不错。   我把车停在五十米外。   刀插在腰后,一手铁丝一手合金索。我没拿毛巾,这样勒起脖子会让手很痛,但毛巾太碍手,我也不高兴戴上手套,真奇怪,我此刻完全感受不到以往赤手时的不适。   铁丝从锁孔伸进去,我甚至有些享受这慢慢拨弄的过程。连杀两人激荡起的情绪在这细巧的工作里沉淀平复,我的手越来越稳定,铁丝触碰着锁簧,慢慢仿佛能看见其中的构造,这个世界重新回到我的掌控。   我忽然明白了一点,或者说我终于承认,我戴了那么多年手套,并不是因为洁癖,而只是想与过去的我分割开。假装我是个好人,假装我是个小说家,假装我……从没有杀过人。当我坦然摘下手套,意味着我开始面对真实的世界,真实的我。   那个我又回来了。杀人的我。   我无声地笑。   锁开了。   我轻轻一推。   “叮当!”   突如其来的声响让我心脏猛烈收缩。这还不算完,紧接着又是一声“当啷啷”。似是金属物坠地的声响,但……什么金属物落在地上能发出这么惊心动魄的巨响?   门这时才被推开。我看见了,掉在地上的,竟是个铃铛!   是个警示器,如果有外人推门而入,这个铃铛就会掉到地上示警。   我飞快地向后跳了一步,但电光石火间,我就想明白了,我没有退路!   于是我冲了进去。   屋中还没亮起灯,内屋的门居然是开着的。我庆幸自己反应快,再慢上几秒钟,也许陈爱玲就来得及把内屋的门碰上。   我一步冲进去,然后滑倒。   在内屋入口附近,洒了一地的小珠子。   我仰天倒在地上,背脊摔得要散架,气得发疯,这老女人哪里来的心思布了这么多小机关。   失控了。我闪过这样的念头。   摔得太狠,我一下子爬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穿了睡衣睡裤的陈爱玲一手棍一手刀扑过来。   这老女人竟然能这么凶悍!   当头砸过来的是根棒球棍,我用手一挡。这玩意得用双手,单手使不上力气,砸在我手臂上,很痛,但并不碍事。我另一只手去夺棍子,却被她砍了一刀。然后是第二刀,第三刀。   我用力扫她的脚,她踉跄着并未摔倒,手上缓了缓。我反手拔出腰后的刀,在她站稳了弯下腰要砍第四刀时,插进了她胸口。   她整个人就这么挂在刀上,我手一松,她摔在我旁边。   我不知她有没有死,翻了个滚离她远些,我左手挨了一棍两刀,肩上挨了一刀,这时开始痛起来。   我喘了会儿气,陈爱玲那边一直没有动静。我爬起来,把灯打开。回过身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靠着墙坐了起来,瞪着眼瞧我。   我弯腰把棒球棍捡了起来。   “记得棒球棍要双手握,”我说:“还有刀要捅,不要砍。”   她呼哧呼哧地喘,随时会死的样子。   “你比那两个男人都难杀。”我握着球棒说,打算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给她一下。   她听了这话,眼睛里那股子要吃掉我的劲就没了。   “他们都死了?”她问。   “嗯,在我车里呢。”   “钟……钟仪?”   “过几天吧,跑不了。”   她嘴角牵了牵,脸抽搐起来,不知是打算哭还是笑,也许是胸口太痛喘不上气。   “这事不怨我,我是被动的。”我拉了张椅子坐在她对面,三处刀伤在流血,但不算很严重,她的手法真的够差劲。   “其实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好地在当作家,你们就跑来揭我老底,偏偏你们还并不清楚我的老底是什么,对吧?你要死啦,说说吧,否则,你们死得也太莫名其妙。”   陈爱玲低头看看胸口的刀,又看看拄着球棒坐在她对面的我。夜晚的沙漠公路,一小时都不一定过一辆车。她想来也该对自己的命运有所了解了吧。   她开始挣扎,手脚乱动想要站起来,但老实说幅度并不太大。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终于把腿曲起来,手撑着地,刚要使力的时候就开始喘,声音不大,但撕心裂肺,然后又咳起来。   她歇了咳,瘫坐在老地方,只是手脚换了姿势。   “抽根烟。”她气息奄奄地说:“床头的包里。”   我去找来扔给她。   她哆嗦着拿出烟叼在嘴里。我看着她一次次地试着打火,不打算帮忙。   她总算点着了。   “你会咳死。”我说。   她自顾自一口吸进去,烟头红亮了很久,然后烟雾和咳嗽一起喷了出来。神奇的是她只咳了几下,然后人看起来精神了些,说话声音也响亮了一点。   “那老师,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摇摇头:“我不会放过钟仪的,否则你们不就白死了吗?”   “不是那个。对你不会有任何妨碍,只是能让我死的甘心一点。”   “呵,你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是个心理学家,犯罪心理学。小范和钟仪是我的学生。”   “你研究什么呢,一个悬疑作家的犯罪可能性?”   “研究犯罪冲动和犯罪情境。任何人在特定情境下都会犯罪。”   我轻轻顿了一下球杆:“你现在一定深有体会。”   “最先是钟仪提出来的,她说你很复杂,是她见过的对犯罪心态最敏锐的人。我们都同意这点,尽管我们并没有想到你真的杀过人。真的,没想到,哪怕我们分析过如果你杀过人会是个怎样的案件,并且做了那些小说,但是从心底里,从潜意识层面,我、钟仪包括小范,都没有认真的想过,你会是个杀人犯。所以,对这方面,我们几乎没有预案。”   说到这里,她咳嗽起来,嘴角有血沫子。我冲她笑笑。   “计划是,钟仪扮演心理医师和你对谈,有那些电脑里的小说,做到这点还是有把握的。谈话中收集的信息,不管是你对案件的分析,还是你对自己的分析,对我们的课题都会很有帮助。实际上,我们三个都是你的读者,尤其是我和钟仪,当然,她是最狂热的一个。她说,以你的性格,如果上了当,那么事后一定不会追究……我们,对这件事后果的讨论,只是这样而已。”   她断断续续地说了这么一段,已经开始显得疲倦。烟抽了一大半,我走过去,帮她点上支新的。   “钟仪通过我在新疆公安的朋友,调了那五年的悬案卷宗,选了四个发生在你失忆五年的案子,类型都是你小说中描述过的。我们判断,如果你真的杀过人,那么类型一定在这中间,如果没有,这些出现在小说中的凶案也是你最熟悉的,可以为我们的课题提供帮助。钟仪模仿你的风格,写了四个小说片断,小范电脑很好,入侵你电脑这类事情,都是他做的。然后,我们就上路了。开始很顺利,第一个晚上钟仪就和你完成了首次对谈。只是没想到你们会上床,小范的打击很大。其实每次你们谈完,不管多晚我们都会有一次交流,小范变得越来越针对你,说你一定是杀过人的。”   “他是对的。”我说。   “其实你们的第二次谈话后,我也有些怀疑,你的表现略显不正常。而且我怀疑钟仪还隐瞒了些东西没有说。但无论如何,你认为有一个复仇者,这是可以肯定的了。那个村子里的事,原本不在我们的计划上,是小范力主的,他说你毫无疑问是个杀人犯,我们必须尽快了结这次旅程,否则事情会变得危险。我们做过先期考察,路都走过一遍的,那时就来过这个村子,知道鬼屋的传说,他说就借这个屋子来装神弄鬼,把你的话套出来,然后报警。”   这么说我的扰动还是成功了。范思聪的嫉妒误导了我,否则事态,当不至于激变至此。   她第二根烟也抽掉了,这次咳了很久,我要再给她点一根,她却说不用了。   “再抽下去,我怕等不到说完,就会咳死。现在你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了,接下来,帮我个忙。”   我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所以,这次,一个学术研究?”   陈爱玲想说什么,却又咳起来。   “有点无辜,应该说,很无谓。嗯,你不是想知道我当年到底杀了谁吧。”   “那和我已经没关系了。这么多年来,不管在哪里睡,我总是要做些事情,铃铛、滚珠、枕边的刀和棍子。这是因为童年阴影。我九岁的时候,父母被人谋杀,案子一直没有破。我是第一个到现场的,那场景每天晚上闭起眼睛都会再看见。我会去研究犯罪心理学,就是想搞清楚,我父母是为什么死的,凶手到底是谁。”她一口气说了这些,竟稍精神了些。   “你每次在犯罪现场都会抽烟,就是因为这个?”   “你发现了。我听你讲罪犯是怎么杀人的,什么心理,就觉得被带回到正在发生的真实现场。每当进入那种情绪我就不自觉地抽烟。我一直在想,如果是你,是不是早就把那个案子破了呢?”   “我明白了。”我看了眼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十三分。   “也许你在拖延时间,但我给你这个机会。通常小说里这么做的角色都会收到教训,但我的小说里从来没有这样的烂情节。而且你的伤死定了,救不活的。”   陈爱玲只是望着我。   “给你半个小时。”我说:“你一定有个嫌疑人名单,我试试猜一个人。反正你很快就会和你爸妈汇合,到时帮我问问我猜得对不对。”   “他们一定早就转世了。”陈爱玲喃喃说道。   然后,她勉力振作精神,开始了她生命中最后半小时。   “那是1969年的夏天,7月13日下午,知了特别闹。我在外面玩到近五点才回家,敲不开门。我等了一刻钟,绕到院子里,从水管往上爬。我家在二楼,爬起来容易。窗开着,我翻进去,脚踩在血上。我叫妈,她不应,我把她翻过来,却不认得她了,她的脸没了,落地灯倒在一边,铸铁底座上沾了很多我妈脸上的东西。我哭着找爸爸,他在书房的沙发上坐着,垂着头,身上都是血,对面的墙上也都是血。我扑上去摇他,把他的头抬起来,他的眼睛瞪得很凶,脖子上好深一道刀口。他全身也就这一处伤,但不见凶器。我吓得退开,带翻了茶几上的茶,两杯茶。我倒在地上晕过去,再醒过来天黑了。我开始哭,哭到邻居来敲门,最后门被撞开,是楼下的李叔,他报了警,然后要把我抱走,我死抓着我爸的腿不放。公安来了,一个老公安带两个年轻的,我……”   陈爱玲停了下来,吸了口气。她总是这样,停停续续地,没说完过一个长句子。   “我……”   她又停了下来。   第三次,她还是只说出了一个字。   “我……”   她述说的时候,眼睛一直平视,说到后来,眼睛里失了焦距,瞳孔是散的。现在她抬起眼珠子,望了我一眼。这一眼里有很多东西,然后她慢慢耷拉下眼皮,终于闭上了。   我走过去搭了鼻息,没气了。   她只用了六分钟。   我坐回到椅子上。   “有两个人。”我说。   “其中一个人你爸是认得的,在书房里谈而不在客厅,说明谈的事情比较隐秘。你爸临死瞪着眼睛,来客多半和他很熟悉,他对这一刀极其意外。凶器没找到,从你的口气,应该不是你家的刀具,通常也没人会在书房里放刀子,所以是来客带着的。那么这一刀并非临时起意。全身只有割喉的一刀,说明他很稳。这样的心态和手法,意味着杀你妈的是另一个人,相对来说,是个慌张莽撞的家伙。可能是个女性,一个新手,可能和凶手是表面上的夫妻关系,所以丈夫和主人在书房说话,两个女人在外间闲聊。既然早有预谋,那么这个女人的任务就该是稳住你妈。但想必你爸爸在死前发出了声响,你妈当时的反应,让这女人情急之下操起灯柱把她砸死了。你说到你家有书房,意味着你家至少有书房客厅和卧室三间房,加上你家还有铸铁落地灯,当时全国通常只有三类人有这条件,政要、知名文艺界人士或资本家。我猜更可能是第三者。1969年是文革第四年,一片混乱,对还想着反攻大陆的台湾来说,是必须密切关注的机会。以你家庭的背景,和你父母被杀的情状,我初步的判断,是和两岸的谍战有关。但是,也只能到此为止了,毕竟,你只给了我六分钟。”   我从车里的医务箱中取了纱布,把伤口包扎好,然后开始清理屋子。比上一幢麻烦一些,因为有血,主要是我的血。幸好没有沾到床上,墙上有几滴,用水擦掉了。地上的血来回拖了几次。我把袁野扔到沙漠里放血,是不想尸体上的血沾在行李箱里。我本想用不见血的办法把陈爱玲处理掉,但搞到现在这样,再拖她进沙漠放血,时间上就有点紧了。于是我把范思聪扔到后座,用屋里顺来的旧报纸在行李箱里铺了几层,又拿了些陈爱玲的衣服缠在她胸口,把她屈着腿仰天放置在行李箱里。   做完这些,我返回屋子,收拾陈爱玲的随身物品。趴在地上看有没有滚到角落里没拾起来的钢珠子时,手机响了。   当然是陈爱玲的手机,来电人显示为钟仪。   我接了。   “陈老师我到库尔勒机场了,最早一班飞机还有三个多小时。不好意思现在吵醒你但是先前他给我发了条短信,我回了两条没回音,又打他电话却关机,我担心……”   我叹了口气。   那头一下子沉默了。   “你是想搭最早一班去乌鲁木齐,然后转飞到喀什,去喀什拉汗宫找我十多年前杀人的证据?照原计划我们会在四天后到达喀什,你那么有信心在那之前找到尸体,通知警察把我抓起来?”   “陈老师呢?”   “你紧张得声音都变了。”   “陈老师呢?”   “她和范思聪袁野在一块儿呢。”   她静了一会儿,陡然尖叫起来。   “嘘……聪明的女人,安静,你在公共场合呢,好在这个点儿机场里也没多少人。”   “我立刻就报警,报警!你逃不掉的!”   “我劝你不要。你冷静一下我们再说话吧。你了解我的,我既然接了这个电话,敢说出请你不要报警,就一定有无法拒绝的理由。不听你会后悔。”   我听见旁边有人问她怎么了,她先是沉默,然后开口说几句,具体的话听不清楚,然后她像是走到了另一处。   “你说。”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为这一天做着准备。钱,假证件,新身份。虽然我把作家这个身份扮演得很愉快,但如果必要,我会立刻完美地变成另一个人。你如果报警,那么现在的我就会消失。但我说过了,我挺喜欢现在自己的角色,而且报警多少会对我造成些麻烦,所以作为报复,我会来杀了你。下个月,或者下一年,或者十年,看我高兴。你得一直防备着,并且总有防备不过来的时候,你说对吗?”   “所以现在我有一个对我们俩都挺合适的解决方案。一个游戏。你只管飞去喀什调查,照着原计划来,你有四天时间。如果你在那之前找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找到尸体,就去报警好了,这游戏算我输了,我就灰溜溜躲起来,再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你可以好好地过以后的日子。如果我到喀什的时候,你还没有查到,那么我就要来杀你了。杀了你,我们这一车五人的失踪就成了无头案,而且你的嫌疑还是最大的,我可以从从容容转化新的身份,甚至我还可以想想法子保留现在的身份。你看,我们有各自必须赢的理由,这个游戏就成立了。记着要遵守游戏规则哟,第一,别想着通知警察守在喀什逮我,相信我,你报警,我一定有办法事先知道并逃脱;第二,别想着用留书之类的手段,好在你输了游戏之后有人来为你报仇,记得你是有家人的。”   “唔,什么声音,是你的牙齿在打颤吗?真对不起,我们走到了这步田地。相信我,我也不想的。但事情来的时候,我们各自都只能选择勇敢面对,对吗。”   “我接受。”电话那头说。   “但是我的信息太少,让这游戏不太公平。我是赌上命的,而你随时可以抽身而退。你告诉我具体的时间。”   我笑了,感觉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1999年7月18日。”我说。   “具体的地点,再给点提示吧。”   “别太得寸进尺了,你本来可是只知道个大概的时间和地点,就这么往喀什去了呢。不过,谁让我喜欢你。记着,小径分岔之处。希望你能赢,真心的。” ------------ 十,在喀什 和往常一样,一车四人。只是今夜换我来开车。 把袁野拾回来的时候,血已经流干,红了一洼沙子。沙漠里血干得快,风一起,血沙子飞走的飞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没了痕迹。 我赶时间,车开得飞快。五点差十分的时候,已经把塔中甩在后面七十公里,刹车,减速,拐弯下公路。 车的性能不错,没陷住。我往沙漠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样子,在一座大沙丘前停下,拿车里的行军铲挖了个坑,把三具尸体连随身行李,都扔进去埋了。看天色要起大风,只消刮几个小时,这沙丘就会往尸体这儿移一些,现在薄薄的覆沙,就会变成几米或十几米深。这里本就是无人区,也许数十上百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我顺着来时的车轱辘印回到了公路,六点半,天依然黑着,路上只有我一辆车,没被人瞧见。风已经起了,车轱辘印正在变淡。 车到民丰,我下去吃了早饭,走去两条街外的小旅舍睡觉。 睡足起身,太阳已经升到天空正中。我走去停车处,远远望了一眼,车已经没有了。离开时我把钥匙留在了车上,窗摇下来一半,果然有人领会了意思。就一般意义而言,我没在车里留下什么痕迹(总会有些毛发和皮肤碎屑),偷车人自会替我做好更换车牌和重新喷漆这些工作。 袁野的手机上依然在收到短信。我看了几条,忍不住帮他回了,那边颇有松了口气的感觉,更热络起来。我每隔几小时回一些,做出还在开车,只能用休息的时间回信的模样。甜言蜜语我已经好久没有说了,颇不习惯,效果很好。这将给日后警方的调查造成些麻烦,但我明白自己并非完全为此。这段古怪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两天后,前因后果我都很了解,所以扮演得非常完美。其实有几次,我想回些恶毒语言,好将这段关系了断,终究没有下手。在和田的夜晚,她打电话过来,格外执着,铃一次次响,足有五六分钟,仿佛我不接就不罢休。这个老式手机在我手上五六十小时用下来,终于开始缺电报警,嘟嘟声夹在来电铃声里响了三四次,然后屏幕一下子灰暗下来。我把SIM卡拆下来掰断,取出电池砸碎手机,扔进垃圾箱。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我一路西行,或路边搭车,或乘长途客车,只看心情。开始的时候颇悠然,有些徐徐而行的意思,但随着喀什越来越近,心里躁动不安。不是担忧我会输了这场游戏……顶多只有一丁点。人说近乡情怯,喀什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新生之处,旧日少年于地下焚尽,恶魔自血色中出。十二年来,我从未返回过喀什,那儿于我,就是阿格硫斯的足底,而今我要将其补完。 于是我加快了速度。 杀死三个人之后的第三天中午,我进入了喀什。比答应钟仪的早了一天。 克孜勒河就像一条临界线,我心脏的跳动在过河之后变得有点异常,时不时的会漏一拍,漏出一道巨大裂隙,从深渊里吸出些回忆来。就像黑油油肥沃的土被翻动了,自然会看见许多黑色或红色、硬壳或软体、长或短的虫子。 老头子和我坐在平板车上,突突着过了克孜勒河。他把我领上高台,领进那幢房子里。他给我指了间屋子,屋外……小径分岔之处。 这些画面盘旋着接踵而至,连成一串。它们原本就在,只是我从不翻动。往日我反复回忆的,是烛火闪动的地下,我拿着刀,血色怎样随之弥漫。回忆如刀,刻出一条条小径,它们相互交错,变成一座迷宫。 那是我五年中唯一记忆模糊之处。模糊不是因为缺失,反倒是太过强烈,以至于有种血色梦幻的感觉。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当年我出喀什,从震骇里醒转后初次回想时,脑子里是什么画面。这些年我写了太多,中的那些场景,多是比照那一片血写就。一遍又一遍,那一刻的回忆越来越厚,直到满溢出来,溢出一倍、两倍、三倍,仿佛有许多个我在那一刻同时杀着人,每个我杀人的方式都有细微的不同。或横砍,或竖劈,或精雕细琢…… 离喀什拉罕宫越来越近了,十二年前的回忆越来越强烈,那不仅是画面,更是空气里无所不在的气味。然而在这些回忆里,没有她。她当然在,我知道,但在那些确切的画面里我没见着她,平板车上,我记得老头子坐在我后面,脚顶着我的腰,她呢;老头子指给我那扇雕花里积了厚厚一层灰的门,说你就住这儿,她呢。我记得她在,但记不得她到底在哪儿,这可真是古怪。生出这样的念头,我就情不自禁的去回想那片血色中的她,把老头子杀了之后,我说你这个亵渎了的污秽的女神,我来看看你肚子里是不是也是那么白那么纯尽。然后我一刀剁下去……了吗? 或是我终于没砍下去。我放了她吗? 又来了,又来了。关于她的生死问题,我总是搞不清楚。她如果生还,这些年怎不来找我?放下,我对自己说,别去想了,现在的重点,应该是钟仪。 远远的,我已经看见那高台。 我找了家饭馆坐下,打了个电话。电话是载我来喀什的司机给的,能联系上他的朋友——一个住在喀什拉汗宫的混子,平日里卖些假玉石,多半时间在四处闲逛或赌博。 摆下好酒好菜,尽管是间接的关系,这混子还是兴冲冲地来了。我的身份是个从库尔勒来喀什谋生活的汉人,想做导游,尤其是喀什拉汗宫的导游,需要熟悉地方有见识的朋友指点。 酒灌到酣处,我开始问喀什拉汗宫这几天的新鲜事情。他东拉西扯说了些不着边的话,但足够我判断出,喀什拉汗宫周边还没有被警察关注。喀什地区民族问题敏感,警察的一举一动有太多眼睛盯着,即使便衣布控也会被立刻认出来。 钟仪不敢报警本在我的意料中。我形容了她的样貌,问这两天有没有见过。他哈哈笑问是不是我的女人,我说还没有追上,他酒已经上头,也没脑子细问,连说见过,已经在喀什拉汗宫里从早到晚转了两天。 “漂亮!”他扒着我的肩膀,酒气熏鼻:“绝对漂亮。赶紧的……下次带出来喝酒。” 我再问更具体的情况,他却结结巴巴地劝酒,看模样随时要倒。 怕是再问不出什么东西了,我想。游客进喀什拉汗宫,是要买门票的,像钟仪这样显眼的漂亮女人,有很大机会被记住是几点进入,几点离开,甚至搭乘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她在调查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痕迹留下了。她调查的越仔细,留下的痕迹就越多。我要抓到她,并不会花太大的力气。 眼前趴在桌子上的这位,已经不能给我更多帮助。我站起身,要出去结帐,他却猛抬起头,抓住我说:“对,你去找她,你把她带来吧。” 我拍拍他的手,要说些什么让他放开,却见他鬼祟地笑起来。 “我知道她住在哪儿哟。”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了那幢房子门前。 这儿不是旅舍也不是宾馆,喀什拉汗宫里的普普通通一民居。这两天,钟仪就没出过喀什拉汗宫。不错的主意,住旅店要留身份信息,如果我有一定的途径,就能知道她的住所。借住民居,就没有这个问题。但于我,这都没有区别。 喀什拉汗宫建在高崖上,经过千多年来维族人的居住,而今已经看不出王宫模样,和对崖上著名的高台民居,并没有区别。实际上,公元九世纪的喀什拉汗王朝规模不大,其王宫的规模和样式,与中原人的王宫概念全然不同,在今天看来,普通到尽乎简陋。王宫有一部分是在地下的,当地建筑本就有依地势建上下几层的传统,当年王宫构建时更是如此。但历年地震,地下部分已经堵塞坍塌,后人在上面重建,于是就渐渐绝了入地的通路。如果能够透视高崖,当能见到其中蜂窝煤般的构造,如地下迷宫,封存了许多秘密。 钟仪借住的这一家,在崖西侧边缘,看样子有三到四层。最顶上一层可以从高崖上进,而最底下一层,推门而出就直接是崖脚下的马路。 门关着。我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记下这幢房子的方位,从前面不远处的小路绕上高台。对游客来说上喀什拉罕宫需要买门票,但作为一片维族人生活区,另有许多私密小径可以往来。 崖上小路纵横交错,通常只是两米多宽。不熟悉的人,转了几转,就会失去方向感,走到死胡同去。 “看地上的砖,六角砖表示活路,长方砖表示死路。”这是十二年前老头子告诉我的。 我给钟仪的提示,是小径分岔之处。在地窖中时,我失口说出尸骨在喀什拉汗宫地底下。如果她还记得这节的话,就能猜到,这个提示,和尸骨所在地直接相关。实际上,小径分岔之处,有一个通向地下迷宫的入口。 不过,这儿处处都是小径分岔之地,所以我给钟仪的提示并无用处。非但如此,还有误导之嫌。生死之间,哪来的那么多客气,如果她真的深信不疑,只能说明她蠢。 这儿依旧没有变化。也许和十二年前比,这家多盖了一层,那家又搭了个过街楼,但并不改变什么,一样的穷人家的土墙,富人家的砖花,院子里的无花果树,大多数人家都敞着门欢迎客人,当然,今天更多的是欢迎客人进去买东西。 转了个弯走不多远,见到两扇敞开着的靛青色大门,这就是钟仪借住的那一家。从这儿看有两层,算算刚才走上来的高度,实际应该是四到五层。 我走进去,偏房的门开着,里面在卖玉石,有个客人在挑,主人懒懒盘着腿,并不怎么招呼。我径直入了主屋,顶是透光的,一长条拼起来的玻璃天窗,太阳照下来,落在盘旋而下的楼梯上,楼梯两旁,摆满了一盆盆植物。 里面冷冷清清,没有人迎我。这一层沿着围栏的房间是打通的,几个妇女在里面专心织毛毯子,一匹一匹织好的毯子挂在墙上,并无客人。我顺楼梯而下,根据经验,钟仪这样的客人不会被安排客居在最顶上一层,多半是在一层或两层的某个房间里。 下楼时我有种古怪的感觉,心跳忽地又缺了一拍,险些让我一脚踩空,似有似无的旧日画面又穿梭起来。我在楼梯上呆立了半晌,这才意识到,眼前的这片格局,和老头子的房子非常相似。 当然,原本这儿民居的格局都大同小异,比如楼梯样式来去就两三种,撞上相同的并不奇怪。但心中念头既起,就不禁生出了些别样想法。 所以我没有在二楼停留,直下一楼。 没错,真的是相同的格局。 一楼中庭是个很气派的厅,抬头可见十几米高的玻璃天窗,及被植物环绕的三层方型围栏。这里每一层的楼梯都是贴着边直直的一条,没有转折,二楼到一楼的楼梯有所不同,长度只有上几层的三分之二,下口在屋子北墙的中心线上,正对着大门。下了楼梯,是个宽大的平台,连着一楼的围栏,都比中央客厅高出四个踏步,像个半层。 我下到一楼平台,往前走几步,再下四个台阶,就是中庭客厅,往左或往右,各是比平台窄一半的回廊,通向这一层的房间。 老头子房子的一楼,也是这般模样。 这就是小径分岔之处! 小径分岔之处在室内,而非室外。任何一个走上高台,走进古喀什拉汗宫范围的人,看见每几十步一处的分岔小路,都会被误导,不可能想到真相。实际上,从逻辑上说,我以那样的方式杀了两个人,混身披血,当然需要一个场所沐浴更衣,才能从容离开啰。 但我没想到,钟仪借住的房子,恰好也是这样的格局。她能想到吗?我忽然有些后悔对她的提示了。 我往西侧楼梯背面走,这儿有一扇小矮门。既然大体格局一样,那么在相同位置也有这么一扇门就不令我意外。这是储藏室的位置,只不过老头子的储藏室打开矮门后,移开工具箱卷起破毛毯,就露出密道入口的盖子。现在这个储藏室里,是什么? 我继续往前走,停在一扇紧闭的门前。十二年前,老头把这间屋子指给我住,而今,钟仪该不会也住在这里吧。 这世界上的事情巧起来,有时不讲一点道理。 这幢屋子大多数的房门是敞开或虚掩着的,客人借住的房间,则一定在关着门的那几间之中。 当然钟仪不会在里面,现在是下午,她应该还在外面走街串巷,寻找小径分岔之处。我留在屋里等她,会是个好主意么,这样的锁,我只需要一分钟。 “你好。”有人在我背后说话。 我吓了一跳,飞快转身。 是个五十多岁的维族妇女,先前在三楼织毯子的其中一位。 “你好。”她再次笑着和我打招呼。 “你好。”我用维语回答。 “我找一位朋友,她这两天住在这儿。”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心里嘀咕,得到的消息不对还是找错了人家? “倒是有一位,但她已经走了。” 钟仪是今天离开的,早晨她还特意向主人家打听过火车票代售点。 我提前了一天到,她提前了一天走。 逃走?难道她真的准备今后生活在死亡阴影中,没有勇气在喀什与我直面一搏? 不,她不是这样的人!这女人脑子和胆子都不缺。 为什么是坐火车,不是飞机?她要坐火车去哪里,乌鲁木齐吗?如果真的要逃,无疑应该乘飞机,直达目的地,而火车唯一的好处,在于追踪的困难性。因为这个才搭火车吗? 不。不不不不不。 向主人家打听火车票代售点,这行为本身就古怪。可以上网查,也可以直接去火车站买,作为一个和我玩死亡游戏的女人,她有必要把自己的行踪如此明白的表露出来吗? 她在故布疑阵。她猜到我能追查到这里,话是说给我听的。 所以她不是坐的火车。那么是飞机? 我从三楼离开,回到地表的迷宫中。 关于这位临时房客在两天中的言行举止,继续假扮追求者的我已经向主人问得清楚。有两件事,让我心底微寒。一,钟仪在底楼楼梯口徘徊许久;二,她问过楼梯下的小门是什么。这两件事都发生在昨天夜里,然后今天一早她就决定比原计划少住一晚,并询问了火车票代售点的事。 /xiao shu Otx /TXt|?天堂